除此之外,太平军的所作所为引起的反作用也不能不是原因之一。太平军坚决不再剃头,后面不再拖一条辫子以示同满清划清界限,因此被称为“发贼”、“长毛”。在当时,这确是一种革命行动。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本来应当接受清初那场教训,不必把区区的剃与不剃问题上纲到敌我矛盾,又来一个反其道而行之的不留发者不留头地走极端。太平军不得人心的做法之一恰好是“贼所过,尽杀剃发人”(《花溪日记》)。两军拉锯地区的群众,更处于极端困难的地位。清兵来,不剃头的有“通匪”的嫌疑,杀;太平军打回来,又因剃了头而被杀。柯悟迟《漏网喁鱼集》谈到这种“百姓则皆已剃发,不能远避,惨遭其毒”的想作顺民而不得的苦处。在这种情况下,把不剃头看成是归顺太平军重要的、乃至惟一的标志,这怎能不加强拖了三百年辫子的百姓的反抗心理?要不然,杭州百姓怎么样也不会在家破人亡的动乱中竟“欢呼称庆”起来。读太平军的有关史料,常常感到他们(特别是洪秀全)往往把一些不急之务放在重要(或首要)位置上,忽略了其实非常重要的一些措施。仅从这一细节看,太平军的失人心以致被消灭也就可以理解。 半个世纪后,民风大变。西风东渐擦亮了人们的眼睛,在某些人看来,辫子已经成了丑陋的象征。于是有了蒋芷侪写于宣统三年的《都门识小录》记录下几个关于剪辫剃光头的故事。其一说,在北京读书的朱某同本乡韩家小姐订了婚。放年假回乡时,老丈人发现他成了个光头,气得要退婚。韩小姐以“一女不能事二夫”为由,“剪发请为尼”。老丈人大窘,只好把女儿嫁给朱某。“含卺时,贺客多以思凡谑之者。一学究曰:此正所谓结发夫妻也。或曰:彼此无发可结。曰:彼结果了头发,始做夫妻,非结发夫妻而何?”这是男人自己剪的,还有一个是妻子给当兵的丈夫剃了个光头,并写诗送给军官作说明的,诗中有“堂堂丈夫,表表人物,心存国耻,何惜发贼!况此豚尾,藏垢纳污。研究卫生,须急剪除”等句(《清代野史》第四辑第261页,巴蜀书社)。由此可见,在未庄的假洋鬼子挨骂之时,已经有人走在更前面。剃头与否,剪与不剪,发式如何,都不是可以用枪杆子、刀把子或什么命令来解决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