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西方用于实战的巨型炮,无论口径重量和发射的炮弹及射程,都超过了同时期中国火炮。 17世纪以后,西方火炮质量大为提高,火器型号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并开始按作战用途将火炮区分为攻城炮、野战炮、岸防炮。所有这些炮都有炮耳,瞄准具,按数学理论计算发射弹药。欧洲人开始吸收和创制出各种新式枪炮。当时世界上较为先进的火炮纷纷在西方出现。 三、明朝人见识到的西方火炮技术 当西方人终于来到中国沿海时,中国人开始认识到了西方火炮的厉害。中葡的第一次武装冲突“屯门之战”(1521年),按《广东通志》记载:“檄海道副使汪鋐帅兵往逐,其舶人辄鼓众逆战,数发铳击败官军。寻有献计者,请乘其骄,募善水人潜凿其底,遂沉溺,有奋出者悉擒斩之,余皆遁去,遗其铳械”。此役明军耗时8个月,多次被葡萄牙人“数发铳击败官军”。此铳就是著名的“佛朗机”,此战后为明军引进仿制。其实,明朝在弘治年间(70年前)已有走私海商经东南亚获得过这种武器,只不过当时没给这种武器起名,也没加以研究仿制,等战场上吃了苦头才开始认真研究起来。据胡宗宪《筹海图编》记载,佛郎机炮“以铁为之,长五六尺,巨腹长颈,腹有长孔,以小铳五个轮流贮药安于腹中,放之。铳外又以木包铁箍以防决裂。海船舷下每边置放四五个,于船舱内暗放之。他船相近,经此一弹,则船板打碎,水进船漏。以此横行海上,他国无敌……海船中之利器也。守城亦可。持以征战,则无用也。”后来,明朝兵部铸造一千多佛郎机大炮,名为“大将军”,下附木架,可高可低,发放于三边守军。“然将士不善用,迄今莫能制寇也。” 近80年后荷兰人又来到了中国沿海,此时中西火炮技术差距更加大了。1604年(万历三十二年)七月,由韦麻郎率领的两艘荷兰巨舰及二中舟先后抵达澎湖,其时因汛防结束,明朝汛兵亦已撤走,于是荷兰人如入无人之境,在这里“伐木筑舍,为久居计。”(《明史.和兰传》)。此后, 荷兰海船游弋闽粤沿海, 其坚巨高广日益为沿海军民所认识。福建将领朱文达说:“红夷勇鸷绝伦,战器事事精工, 合闽舟师, 不足撄其锋”。 (张燮《东西洋考》卷8 税考)明朝福建官方对于荷兰人的“巨舰大炮”毫无抵御之方,只有想法子以“互市”为饵,诱以退出澎湖,移舟远去,以便以“扬帆归国”奏报朝廷,了结此事。这时新任福建巡抚南居益到任,朝廷明令福建当局把“红毛 ”赶出澎湖,南居益苦思破敌之策。此时荷兰人的战舰封锁了漳州海口,南居益亲身体验了荷兰的“巨舰大炮”,他在〈谨陈闽事始末疏〉中说:“……见大海澎湃中,万难接济战。夷舟坚铳大,能毒人于十里外,我舟当之无不糜碎。即有水犀十万,技无所施。” 明人沈德符所撰笔记《万历野获篇.红毛夷》记载了明军与荷兰军远距离海战时的史事,荷兰人所施放的红夷炮:“第见青烟一缕,此几应手糜烂,无声迹可寻,徐徐扬帆去,不折一镞,而官军死者已无算。” 明朝人把荷兰火炮战舰看作自己无法对付的庞然大物和难以逾越的海上屏障;“我舟高大, 不及彼五分之一, 而欲与争胜于稽天巨浸中, 必无幸矣”。 (史澄《广州府志》卷120《崔奇观传》) 号称红夷大炮的荷兰火炮是明人所见到的威力最大的西洋火器。与佛朗机相比, 其设计铸造更趋精密, 展示了更大威力。万历三十三年(1605 年),荷人出没广东,粤人谋与澳门葡人共拒敌人。明朝是从中荷实战中逐渐认识了荷兰火器。巨铳乃红夷所恃长技,“长丈有咫, 能毒人于二十里外”。(陈继儒《晚香堂集》卷3《贺福建南大中丞平红夷序》)“二十里外”纯属夸张,不过射程惊人应该不假。 另外还有对西方火炮技术表示震惊的言论,如:荷兰“大铳长二丈余, 中虚如四尺车轮云。发此可洞石城, 震数十里”。 (茅瑞征《皇明象胥录》卷5《和兰》) 红夷大炮“一发十里, 当之无不立碎, 我虽有利刃, 勿可与敌; 虽有锐兵, 勿可与战”。(沈国元《两朝从信录》卷16) 万历末年,从广东沿海英国沉船上捞起的20多门火炮先后运到北京,经试用,比先前传入的佛郎机铳性能好,威力大,因而引起明朝庭的关注。当时即把此炮定名为“红夷炮”。在徐光启等人力主下,明廷在天启年间向澳门葡萄牙当局购买的第一批红夷炮,并雇佣葡萄牙军人训练炮手作战,同时开始了仿制铸造。相对于明军的传统火器,红夷炮铸造所遵循的“模数”、施放时的“炮表”化、辅助设施的配备、炮弹的多样化、射程远、爆炸力强,其威力远超明军的传统火炮。但它的局限性也不小,如长于攻城,却拙于野战,装填发射的速率不高,且炮体笨重,无法迅速转移阵地,故庄野战时,多只能在开战之先就定点轰击,当敌我情势发生逆转,往往无法机动反应。西方当时发展出的攻城炮、野战炮等明朝并不知晓,也无从仿制。因此,明末在辽东的多次战役中:明军虽拥有红夷炮,但却无法有效压制清军的勇猛冲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