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军与地方军 明朝军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 地方军两大部分。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 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成祖 迁都北京,京师接近前线,京军多达72卫,并正式成立 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平时,五军营习营阵,三 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战时扈驾随征。以后,京 军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 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隶属 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4卫营。 地方军包括卫军、边兵和民兵 卫军配置于内地各 军事重镇和东南海防要地。边兵是防御北方蒙古骑兵的 戍守部队, 配置于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的9个军镇, 史称“九边”。民兵是军籍之外、由官府佥点、用以维 持地方治安的武装,内地称民壮、义勇或弓兵、机兵、 快手,西北边地称土兵,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有苗兵、狼兵 等土司兵。此外,还有不同行业和阶层组建的矿兵、盐 兵、僧兵(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战争,常被召出 征,战争结束仍回原址。 卫军主要是步军、骑军,东南沿海也置有水师。官 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诸卫造船抗倭,使水师获得了很 大的发展。卫军的武器装备,不仅刀牌、弓箭、枪弩等 冷兵器制作精良,火器已占很大比例,铜铳、铁铳、地 雷、各类火炮开始装备部队。中央还设立兵仗和军器两 局,负责铸造火器。各省都司、卫所也遍设杂造局,专 管所在卫所的兵器修造。 明初,卫军主要来自随朱元璋起义的“从征军”、 元朝和割据势力投降的“归附军”、因犯罪而被谪发的 “恩军”以及抑配民户入伍的“垛集军”。“垛集”原 是军伍缺额时抑配民户补充军伍的一种办法,朝廷颁行 《垛集令》后成为卫军的主要征集方式。按《垛集令》 的规定,民3户为1单位,其中1户称正户,出军丁,其余 为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永乐以后,正户与贴户的 壮丁轮流更代为军。军民严格分籍。当军之家皆入军籍, 称军户,属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优免一丁 差徭,身份和经济地位都与民户不同。军户固定承担兵 役,父死子继,世代为兵,并随军屯戍,住在指定卫所。 若军户全家死绝或逃亡,由官府派员到原籍勾补亲族或 贴户顶替,称为“勾军”或“清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