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天培的《筹海初集》,成书于1836年前后,是他写给清廷的奏章文集,是他镇守虎门各炮台的实战经验总结。故关在这里所说的第一层门户中3000斤大炮556丈(注:清代1尺=今公制32厘米,556余丈=今公制3.56华里)最大射程的方面的数据(此处很可能是夷炮),应该是非常可信的。关对第二重门户中所说的摧远致坚,可理解为有效射程。据此以观,既然旧式6000斤以下炮位最大射程为300丈,那么6000斤以上重炮的有效射程当为300丈以上,因此,认定当时重型火炮的有效射程最大在1000米以上,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鉴于以上鸦片战争档案史料和分析,战争前夕,中国购买的重型夷炮的最大射程在4华里之内,有效射程约为二三华里左右。而中国原有的旧式重型火炮的射程应小于这个数据。 清军新铸重炮的射程,以红夷炮为例。战争前后,清军在沿海、内陆各省铸造了大小不等的红夷炮型火炮,分1000~8000斤乃至万斤以上等多种。道光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江西巡抚钱宝琛奏:“奉两广总督饬令赶造土模三十具,现已遵式陆续先铸成三千斤铜炮二十尊,一体打磨光滑,造齐炮架。会同营员将炮运至空阔处所,于相距里许竖立两层皮靶,连日演试。每炮一位,用火药一百二十两加铅子一百八十两,响声俱属洪亮,其子透过皮靶仍行三里有余,堪以摧坚致远。”十月十九日,钦差僧格林沁等奏报:“赴海口炮台,演放炮位……当选得长两丈余废船一只呈验。奴才等随令于海河距炮台六七里外上流安放,装载柴草,当将炮座对准船只,逐加演试。其过火出炮均及灵捷,远可抵船,甚或过之。”《海国图志》中云:“世俗传闻之说,谓大炮响若霹雳,声震三百里,弹子可击三四十里,一遭轰击,山崩地裂,屋宇被击,坍塌平地,此皆未经演试之谈。殊不知炮响大小一样,极大者声震五十里,大小炮皆发里许……所以夷人交锋,如在一里之内,不甚开炮。必在相距五六十丈及八十丈之内,彼始开炮,十可中七八也。若至一里之远,弹子多坠,无力难准,虽可加高相补,究是无力。”“用炮远近疑释”条中又云:“向闻大炮击远二三十里,姑之不信,意者或有十里,其弹子弯者不计,直者想有六七里可用。” 从上述几则档案史料看出,清军新铸的巨炮的最大射程可达7~8华里。 战争之时,英军火炮仍然多属于17世纪以来的加农炮系列型,其有效射程,今英国学者认为:欧洲风帆时代的火炮“从纳尔逊时代(注:生卒年1758~1805,英国帆船时代最著名的海军将领)以来,火炮的有效射程和杀伤力都没有什么提高……就有效射程来说,前膛装滑膛炮对于1英里(注:1英里=3.218市里)之外的目标,几乎没有杀伤力,也就是说其有效射程不超过1英里。”其最大射程,史料记载,1842年8月8日、10日、11日、12日,钦差大臣伊里布的家人张喜等人四次登上英国军舰,发现“其船之头尾,安设两大炮,俱系自来机关,封口炮子式如雷槌,底有小口,口用绵封贴,内包小子,类百颗,名为飞弹。据云:‘可打九里,并可攻城。’” 鉴于此,战争时期,英军的重型火炮,其有效射程在3华里左右,最大射程9华里之内。看来英舰重型炮的射程不一定大于清军海岸重型炮的射程。道光二十一年二月十九日钦差大臣裕谦奏:“英逆所恃惟船与炮……至于数千斤之大炮,夷船虽能任载,而只可施于深水外洋,不能施于近岸之内洋。盖内洋水浅,近岸又必有明沙暗礁为之拦护,若放此数千斤之大炮,船必倒退,一经搁浅,船底着实,立刻震裂。故在内洋施放,亦止一二千斤及数百斤之炮,不过口门窄而后身宽,多受火药,且施放灵熟,较官炮略远一二里,然亦止及数里之内,实无远及十余里之事。” 七、中英双方舰炮的品质方面 首先、清军水师的木质舰船小、易腐蚀、航速慢、笨拙、在航率低。战争之时,清军水师最大的船只是福建横洋棱船和广东米艇。横洋棱船长为8.2丈(27.3米),宽为2.6丈(8.7米);广东米艇长9.5丈(31.7米),宽2.06丈(6.8米)。(54) 船首一般没有保护装置,不能撞击;靠人力划桨并配以少量小型风帆航行,航速慢,经不起风浪颠簸。战船为双桅纵帆,尚未采用转舵装置,继续使用那种依靠7~8人在甲板上大幅度用力转舵的方法。造船工艺落后,与英军军舰相比,战船虽小,但相当笨拙。船体容易腐朽,需要经常修缮,九年以后已基本上不能再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