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军使用的手枪和大炮 1853年3月,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与外国人的接触日益增多,随之,对外贸易也日渐活跃起来。 在太平天国对外贸易中,输出贸易以生丝、茶叶、棉花为大宗,输入贸易则以军火,粮食为大宗。前者学者多有较详的论述,而后者由于史料的零星与缺乏,则论述不多。本文不揣浅陋,就视野所及的太平天国资料,对这个问题试作探讨。 一、军火贸易的缘起及其走私性质 军火贸易是太平天国实行正确的对外贸易政策的结果,也是其面临复杂严峻的战争环境的产物。太平天国自定都天京后,一直推行开放正当的对外贸易,积极争取外援,同时要求各国商贾交纳关税、遵守太平天国各项贸易法令、制度和政策。特别是从血与火的战场上,太平军将士亲眼看到洋枪洋炮的巨大威力,因而在对外贸易中,"他们最关心的是外国的武器"(《太平军在上海--〈北华捷报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3、49、309、321、142、469页。)。定都天京后不久,镇江太平军即对过往的英国舰船表示:"如有大炮、火药、米粮,可来销售。(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下同),第7册,第123页。)"1858年底,太平天国芜湖守将候裕田曾向航行于长江的英舰巴克舰长恳求"相赠小洋炮壹贰杆,洋粉若干,洋炮火嘴拾余个"(《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09、324~325、443、445页。)。1861年6月,驻防乍浦的太平军首领鸿天福陈某照会英国水师提督何伯表示太平军将不攻打宁波,并提出与之进行枪枝、火药交易,保证"无论价钱如何,一应付给。(Franz Michael:The Taiping Rebellion ,Volume Ⅲ:Documents and Comments,P1141。)"甚至在战火频仍的1863年,忠王李秀成、慕王谭绍光还致书常胜军首领戈登谈军火交易事宜:"至各人军装炮械,彼此皆知底细,你处图利,我处置办,听从通商,原无禁令。此时你处若有枪炮洋货,仍即照常来此交易。(《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09、324~325、443、445页。)"曾与太平军大做军火生意的美国琼记洋行商人罗伯特·费伦向上司汇报说,太平军"欢迎外国人同他们做买卖,......他们首先需要的是军火,有多少要多少。(S.C.Lockwood:Augustine Heard and Company,1858~1862:American Merchants in China,P95.转引自聂宝璋编:《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67页。)"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西方列强纷纷宣布所谓"中立"政策,禁止除鸦片以外的所有与太平天国的贸易。1855年,英国甚至颁布法令,严禁在华臣民向太平军"提供出售或代办任何种类之战争物资。或代为装备船只。(《太平天国史译丛》,第一辑,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2页。)"清政府也屡屡照会列强各国,要求对"擅赴内地或竟私运枪炮火药者,立即押回,交与本国领事查办,货物入官充公。(《吴煦档案选编》,第一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04页。)"但军事斗争对军火的大量需求和巨额商业利润的诱惑力却是任何形式的法令所难以禁止的。一方面太平天国一直谋求从外国商人那里购买精锐的武器和装备;一方面是违背清廷和列强禁令、不避路途艰险的冒险军火商贩的源源前来,军火交易一直禁而无绝。 二、军火贸易的方式、地域、规模及运输线路考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