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后,围绕甲午战争中的“济远”舰管带方伯谦问题,以方伯谦的部分旁系后代及某些社会人士为主,发起了所谓的鸣冤翻案活动,旨在证明方伯谦在甲午战争中所犯罪行均不成立。在预设了结论以后,翻案者们主要针对清政府追究方伯谦罪责的罪名进行质疑,发出惊人言论,认为“首先逃走”、“致船伍牵乱”[1]等定罪事实均不成立,同时认为并非定罪事实的“济远”撞击“扬威”事件也属于子虚乌有,由此称“陷害方伯谦的三项罪名全都出于捏造。”[2] 翻案者的上述推论,虽然通过学术和非学术的方式,一时声势蔽日,近期又在新出版的《中国近现代史上的“海军世家”》书中再度掀起高潮。然而翻案者用以否定方伯谦罪定罪事实以及“济远”撞“扬威”事件的理由均颇为勉强,本文将对这些翻案者广泛使用的理由、观点逐一辨析,以廓清历史事实。 一、“济远”撞击“扬威”事件 1894年9月17日,中日两国海军主力在黄海大东沟外海面爆发激战,北洋海军的“济远”号穹甲巡洋舰在“致远”舰不幸战沉后,首先逃离战场,途中又撞击了正在与火灾搏斗的“扬威”舰,酿成悲剧。此一史事的史料依据、辨析,在孙建军先生的“‘济远’撞坏‘扬威’考正”[3]一文中论说颇详,本文不再述及。 对证明撞击事件存在的史料,翻案者无法予以正面否认,于是改由其他枝节方面进行质疑,以此来否定某些原始史料的价值。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为孙克复先生所提出的观点,认为该事件在相撞地点、撞伤何处等方面存在矛盾。主要质疑有: 1、认为撞击事件在时间上存在矛盾。“……《二十七八年海战史》还明确记载,扬威起火后,为扑灭火灾,离开阵列,于一时二三十分左右,向大鹿岛方向撤离。而济远却是在3时30分致远沉没后退离战场的,距扬威离开战场时间已达两小时之久,两舰又何能在战场深水处相撞?”[4] 2、2舰航路不可能交叉。“……但据《二十七八年海战史》记载,扬威搁浅地点为东经120度40分9秒、北纬39度39分处。此位置在战场西北的大鹿岛附近。济远的逃避方向则是战场西南的旅顺口。济远逃避时根本没有必要先驶向战场西北之大鹿岛附近,再折向西南。两舰方向相反,距离遥远,安能相撞?”[5] 3、2舰吨位轻重不一,“济远”不可能驶入“扬威”搁浅的区域。“济远的排水量几乎是扬威的一倍,吃水也较扬威深得多,不待撞及扬威,本身就已搁浅。焉有吨位小,吃水浅的船搁浅,而吨位大,吃水深的船,不仅没有搁浅,反而在撞坏吨位小的船之后,捩舵离浅飞驶之理!”[6] 4、各种记载“扬威”的受伤位置存在问题。根据史料中 “拦腰碰坏”、“裂一大穴”和“撞‘扬威’舵叶”等几种不同的记载,认为:“如果扬威在战场深水处被‘拦腰碰坏’或‘裂一大穴’,受伤如此严重之弱舰,必然立即下沉,如何能驶至与战场有相当距离之大鹿岛附近浅滩?”,“如果是撞伤舵叶,船就失去方向,无法前进,也不可能由战场驶至大鹿岛附近。而且从舰船构造看,船舵位于船体尾部下面,如果不把船体尾部撞毁,不可能撞坏舵叶。”[7] 除孙克复外,林濂藩等也都对“济远”撞“扬威”一事的真实性表现出怀疑、否定的态度,其观点则与孙克复略同。以下,笔者将针对翻案否认“济远”撞击“扬威”的各点理由,予以一一分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