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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对日本的“贸易制裁”:引发倭寇骚扰中国?(3)

http://www.newdu.com 2018-01-15 中华网论坛 佚名 参加讨论
日本贡使在《允澎入唐记》中也记载:当他们在宁波将解缆启程回国时,还由“市舶司给海上三十日大米,人各六斗。”当时允澎一行人贡人员多达千余名,供给的粮食总量估计应在六百石以上。鉴于这种种原因,故明朝对日本的朝贡不得不实行各种限制,如永乐二年(1404年)规定其十年一贡,船限两艘,人限二百,违例则以寇论。宣德元年(1426年)因入贡的人、船均超过限数,运来的刀亦太多,因此重新规定贡船不过3艘,人数不过三百,刀不过三千,不许违禁。[26]但实际却很难执行,如宣德八年(1433 年)入贡的日本船5艘,刀3052把;正统七年(1442年),入贡船9艘,人数达千余。景泰四年(1453年)入贡的船9艘,刀9900把。至于入贡人数,据上述《允澎入唐记》所载,也多达千余名。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大概是日明双方对朝贡贸易的理解不一样。 
    对于明朝来说,实行朝贡贸易是对海外国家的一种“羁縻”手段,目的是消除“衅隙”,抑制扰边事件的发生;而日本却将之看作是一种营利之机,甚至成为他们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如日本学者臼井信义在《足利义满》一书中写道:“义满鼎盛期的北山时代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实际就是和明王朝的贸易。”
    因此,双方在政治目的与商业利益上就形成了矛盾。日方每次派来朝贡的人员,一般是正使、副使各一人,居座、土官、通事各数人,其他还有船员、水手以及搭乘的随从商人等等。在朝贡贸易实行初期,由于朝贡船是由幕府、大名、寺社等自己经营,故随从的商人数量还比较少。但到了后来,朝贡船全部承包给了博多和堺港的商人,因此随从的商人数量便大大地增多,商人已从搭乘转变成为朝贡贸易的主体。他们不仅想通过朝贡贸易来赢取厚利,而且把某种资金的筹集也都寄托在这上面。
    如正统十二年(1447年),日本京都天龙寺遭受火灾后正兴工重建,为筹集营建费,在景泰四年(1453年)入贡的9艘船中,最重要的3艘:1号、3号和9号船都是由天龙寺派遣。由此可见,日本派出的朝贡船是由商人承包,他们入明朝贡纯粹是为了营利,故其船数、人数及货物量不断增多是在情理之中。而明朝却将他们当成贡使看待,给予与普通商人不同的礼遇,分别由地方和中央政府出面接待,因此来的日本贡船过多,过于频繁,都将造成重大的负担。
    于是,明朝不得不一再重申各种限制,如嘉靖六年(1527年)强调:“凡贡非期,及人过百,船过三,多挟兵器,皆阻回。”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再度强调:“日本贡船,每船水夫七十名,三艘共计水夫二百一十名,正副使二员,居坐六员,土官五员,从僧七员,从商不过六十人。”这里反映出来的是明朝官方与日本私商在朝贡贸易中的矛盾。由于明朝对日本的朝贡贸易限制比较严,不仅船数少,而且贡期长,远远满足不了日本方面的要求,故各大名、寺社经常为取得勘合,派船入明朝贡而剧烈地竞争着。这种竞争到后来终于发展成在宁波的拼杀事件--“争贡之役”。
    据日本史籍记载,正德八年(1513年)日本人明朝贡使者桂悟一行返国时,明朝曾颁发给正德新勘合,交他们带回日本,但这批新勘合并没有送到京都足利幕府手里,而是在半途被九州的大内氏夺去。大内义兴在取得这批新勘合后,即准备独占对明贸易,一再要求足利幕府派遣之。正德十一年(1516年)四月,终于获得了足利幕府的承认,大内氏则派出入明朝贡船3艘,由宗设谦道率领,携带第一、二、三号正德勘合到中国,一行于嘉靖二年(1523年)四月二十七日抵达宁波。
    此事当然引起其他封建领主和寺社等的不满,其中有盘踞坍港的细川氏,也向足利幕府提出要求分享对明贸易的权利。细川氏在当时不仅拥有强大实力,而且其领地紧邻京都朝廷和幕府所在地,故幕府不敢拒绝之。但正德新勘合又没有送到京都,只好以过期作废的弘治勘合交给细川氏。细川氏遂派出一艘朝贡船,以瑞佐鸾冈为正使,宋素卿为副使,于正德十五年(1520年)春由坍港启航。因为他们航行的路线是经过土佐、日向等地,所以耽误了几年,直至嘉靖二年(1523年)闰三月十八日始从萨摩的山川港启航,大概比宗设一行迟十天左右才抵达宁波。按明朝惯例:“凡番贡至者,阅货宴集,并以先后为序。”但宁波市舶太监赖恩因接受宋素卿的贿赂,故违例先盘阅瑞佐贡船的货物,设宴时又让瑞佐坐在宗设之上。宗设于是大怒,与瑞佐忿争相仇杀,焚嘉宾堂,劫东库,大掠宁波,夺船扬长而去。
    案发之后,宋素卿被捕下狱,两年后瘐死狱中。给事中夏言奏称此祸起于市舶,礼部则请罢市舶,明朝遂再次停止与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至17年后的嘉靖十八年(1539年),日本国王源义晴复遣贡使硕鼎等人明朝贡,明朝虽勉强予以接待,宴赏如例,但仍强调“贡期定以十年,贡使不过百名,贡船不过三只,违者阻回。”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源义晴再遣贡使周良等人贡时,则因贡期未到,贡船、人数均超过限额,而被阻在舟山群岛停泊了10个月,直至次年春天贡期到后,始准许入贡。此后,日本方面因大内义隆在天文二十年(1551年)为其臣陶晴贤所杀,在纷乱中失去勘合,遂终止派遣贡船入明朝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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