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年春,铁木真召集贵族及诸那颜(官员)在斡难河(鄂嫩河)源举行忽里勒台(大会),建九脚白旄纛,即大汗位,号成吉思汗。敬献这个汗号的是晃豁坛人阔阔出。阔阔出,蒙古人称他为帖卜·腾格里(通天使者)。他平日常说:神在和我谈话,我在天上巡游。他对铁木真说:神命你为普世的君主。忽里勒台之日,他对铁木真说:如今,被称为古儿汗的这个地域上的君主,已被你一手征服,你已取得了他们的领地,你可以像他们那样地,采用一个同样意义的尊号:成吉思。阔阔出加重语气,继续说道:神降旨曰:你的名字必须如此"(拉施特《史集》卷1第1册)。蒙古语成吉思乃浩大强盛者也,成吉思汗义同 古儿汗,皆有伟大至上的君主之意。 成吉思汗建立的国家称为伊克·蒙高勒·兀鲁思,即大蒙古国,俗称蒙古汗国。从此,蒙古高原及其相邻地区群雄林立、互相争伐的局面得以结束,近百个大小不一各有名号的诸部都统一在大蒙古国的旌纛之下,按照统一的法律和军事行政机构组合起来。 这样,蒙古也由一个部落(群)的称谓变成蒙古高原各部落的总称,形成了统一的蒙古民族共同体(蒙古一词本意为永恒的火焰)。 成吉思汗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政权组织机构。其中,十进制军政管理体制,即什户、百户、千户和万户制,效用颇高。汗国的最高行政长官为"札鲁忽赤(也写作达鲁花赤,即大断事官),掌管民户分配和诉公司法等,拥有至高权力。成吉思汗委任其义弟史吉忽图忽为札鲁忽赤;委任忽必来为最高军事长官(军事那颜)。 在蒙古汗国,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尤其是他的诸子均占有重要地位。他的四个儿子术赤、察合台、窝阔台、托雷是汗国宫廷的四根栋梁。长子术赤掌管狩猎;次子察合台掌管《札撒》即法律,既管审判,又管对犯法者的惩处;三子窝阔台治理朝政;幼子托雷负责军队的组织和指挥及兵马的装备。 成吉思汗将萨满教定为国教,委任兀孙老人为掌管宗教的别契。别契那颜兼管天文、挑选吉祥年月等事务,享有很高地位。他骑白马,着白衣,坐在众人上面(《蒙古秘史》)。 在成吉思汗建国初期,没有固定的都域。1220年确定哈拉和林(今蒙古国后杭爱省额尔德尼召北)作为首都,但因战争爆发,没有兴建成功。成吉思汗的斡尔朵(行宫)仍分居四处:第一斡尔朵设在克鲁伦河之库迭额·阿剌勒,亦称大斡尔朵,是汗国的政治中心;第二斡尔朵设在撒阿里客额儿;第三斡尔朵设在土拉河黑森林;第四斡尔朵设在色楞格河支流伊德尔河。 在有关地方设置方面,打乱原有的氏族或部落组织,按地域划分为左、右两个万户。左翼万户的管辖地直到大兴安岭的东部地区,以木华黎为万户长。右翼万户的管辖地直到阿尔泰山西麓,以孛斡尔楚为万户长。万户之下,以十进制的组织,分千户、百户、什户。成吉思汗直接统治的地区共有95个千户,委派他的开国功臣为千户长。千户多数是由不同部落的门户混合编组起来的,其中也有一小部分是由同族门户组成。如成吉思汗的姻亲弘吉剌特部的按陈、亦乞烈思部的孛图、汪古部的阿剌兀思特吉忽里,都依旧统其国族;有的部落百姓因战争而失散各处,其首领归附成吉思汗后战功卓著者,准许他们把散亡各处的本氏族成员重新召集起来,组成千户。除此,成吉思汗还分配给母亲和幼弟斡赤斤1万户,长子术赤9千户,次子察合台8千户,三子窝阔台和幼子托雷各5千户,弟合撒儿4千户,侄儿阿勒赤台(合赤温之子)2千户,称为忽必(领地)。在授予忽必的同时,还委派了诸多那颜。 1207年占领林木中百姓后,成吉思汗又封巴阿邻部的豁儿赤为万户长。该万户由巴阿邻、阿答儿乞、赤那思、脱斡列思、帖良古特诸部组成。因斡亦剌特部的忽图合别乞自愿归附成吉思汗,故而允许他统辖本部4千户,那颜可以自置。 各千户的户数并不完全为整数,它是以战时提供千名战士为条件组织的。各千户有按地域划分的一定地段,其百姓在指定的牧场范围内游牧。十进制的组织,带有军事组织的性质,军队以千户为单位征调,千户长即是军事统帅,又是地方行政长官。15岁到70岁的男性都要在本管千户内著籍应役,故此各千户编制内的民户不得随意变动。成吉思汗制定的《札撒》规定:人们只能留在指定的百户、千户或十户内,不得转移到另一单位去,也不得到别的地方寻求庇护。违反此令,迁移者要当着军士被处死,收容者也要受惩罚(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因此,没有人能够随意改换他的长官或首领,别的长官也不能引诱他离开。"另据拉施特《史集》记载,成吉思汗要求百姓和各级那颜〔在平时〕应像牛犊般地驯顺,战时投入战斗应像扑向野禽的饿鹰。那颜们不仅必须效忠于成吉思汗,而且要严格遵守《札撒》(法典),十夫长不能统率其十人队作战者,将连同其妻子、儿女一并定罪,然后从其十人队中另择一人任十夫长,对待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们也这样! 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汗国之前,蒙古没有成文的法规,人们遵行的只是传统惯法。汗国建立后,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条款,称为《大札撒》(汉译作《成吉思汗法典》、《成吉思汗大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