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自清的众多著作中,有他撰写的五首校歌和四首清华大学年级歌。这些歌词,充分表达了他对不同时期莘莘学子的勉励之情,对年轻一代的殷切期望。 1920年,朱自清从北大哲学系毕业后,回到故乡扬州,到江苏省立第八中学任教,并担任教务主任。 他为该校撰写了仅有十句的校歌:“浩浩乎长江之涛,蜀冈之云,佳气蔚八中。人格健全,学术健全,相期自治与自动。欲求身手试豪雄,体育须兼重。人才教育今发煌,努力我八中。”在八十多年前,朱自清就提出了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实在难能可贵。 1923年,他任教于温州市浙江省立第十中学时,也曾为该校写了一首校歌。第十中学的校园,位于瓯江之滨,与雁荡山遥遥相对,校园旁边是有名的怀籀亭,他把这些名山胜景,写入歌中,既赞美了学校的环境,又歌颂了教育事业,景仰以往贤儒,寄希望于教育新风。歌词写道:“雁山云影,瓯海潮淙,看钟灵毓秀,桃李葱茏。怀籀亭边勤讲诵,中山精舍坐春风。英奇匡国,作圣启蒙,上下古今一治,东西学艺攸同。” 1925年,朱自清重返北京,受聘于清华大学,开始了他的教授生涯。在清华任教期间,他写了“清华大学第五毕业级级歌”、“清华大学第十级新生级歌”、“清华大学第八级毕业级歌”和“清华大学第九级级歌”。 写于1937年的第九级级歌,以豪迈、深沉的格调,道出了广大师生的抗战心声,歌词写道:“莽莽平原,漠漠长天,举眼破碎河山。同学少年,同学少年,来挽既倒狂澜。去向民间,去向民间,国家元气在民间。莫怕艰难,莫怕熬煎,戮力同心全在咱。”歌词勉励同学们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抗战到底;同时,也抒发了朱自清自己的心志。 朱自清即使在大学任教期间,也不断为中学撰写校歌。 1933年,他为四川邛崃县敬亭学校写了校歌。特别是1944年他在西南联大期间为昆明五华中学写的校歌:“还我大好河山,四千年祖国重光,责在吾人身上。”这慷慨激昂之声,令人气血奔腾、催人奋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