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战争中,女性受难对象之广,人数之多,被害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战乱时期的女性,尤其是平时养尊处优的女眷受害不亚于贫民百姓。李自成军至北京时,皇室中的女性过惯了骄奢的生活, 在突然而来的战乱中饱经了非人的折磨。崇祯帝两宫自尽,其妃嫔宫人或掠或杀,15 岁的长女乐安公主亦成了断臂公主,幼女昭仁公主被帝所杀。 《流寇志》卷5记载,福王选侍孟氏、萧氏、李氏也在战乱中自尽;《也是录》称:永历帝进入缅甸后,吊于树上的宫女如累累瓜果。其他藩王的妃嫔也遭同样悲惨下场,这在《流寇志》、《甲申朝事小纪》、《绥寇纪略》中均有记载。 在战争期间,农民起义军的家属占有相当大比例。《太和县御寇始末》卷下记载,攻打太和县的起义军有2000余人,其中“妇女孩稚可500人”;《卢象日升 疏牍》卷5甚至有“贼每股虽号百万,妇女老弱半焉”之说,这些家属随军辗转,历经磨难,往往也成为敌方杀戮的对象。史载孙传庭攻下唐县时,“尽杀贼家口,贼满营痛哭”。战争中的平民妇女更是任人宰割。《扬州十日记》称: 清军攻破扬州时, 城中百姓被驱不异犬与鸡, 一朱姓人家有“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胫,一妾犹抱一女,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一卒提刀前导, 一卒横槊后逐, 一卒居中, 或左或右以防逃逸。数十人如驱犬羊, 稍不前, 即加捶挞, 或即杀之;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 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 明末占乱中受难的妇女不但对象普遍,而且被杀和自尽的人数不可胜计。清兵南下时实行野蛮的屠城政策,江阴城固守81天,城破后,清兵在城内外杀死人口约10万多, 城中所剩仅大小53人;昆山城破,“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儿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 搜戮殆尽, 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清军在嘉定城中也肆意杀戮多达2万余人。这种丧失人性的大屠杀,受害最多的大概要数妇女儿童了。 明末战争中,农民军以及明军清军都有掳掠杀戮妇女行为。农民军将领罗汝才“所至郡邑,辄择子女之美者数十人,后房数百,女乐数部。”《明史纪事本末》卷79 载: 李自成进京后“以宫女分赐随征诸贼”,每人各30名。《明季北略》卷7记载,农民军攻下和州时,少数偏激分子“裸孕妇于前,共卜其腹中男女,剖而验之以为戏”。《流寇志》记载,崇祯九年农民军攻克滁州,“四虏村落,获妇女,裸而沓淫之”,然后,“尽断其头,环向堞,植其跗而露其私,,以厌诸炮。”为了冒领军功,,明军甚至以妇女人头充数,《明季北略》卷7载, 崇祯四年明军陕西副总兵赵大胤在韩城“出斩(贼) 五千级,验之皆妇女首。”明将左良玉劫掠武汉,舟中装载的全是妇女,甚至连明太监刘无斌也有此劣迹。《嘉定屠城纪略》载,清将李成栋在嘉定某镇肆掳无数妇女,“选美妇室女数十人,置宣氏宅,虑有逃逸,悉去衣裙,淫蛊毒虐,不可名状。” 除了掳掠杀戮外,肆意淫杀妇女的暴行也随处可见。李成栋占领嘉定城,“大家闺秀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 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 有不从者, 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致使大量妇女惨死。据《江变纪略》记载, 清兵进攻赣州时, 把从城外掳掠来的妇女均分给各旗, “迭嬲无昼夜”, 十分之七八的妇女被蹂躏致死。《扬州十日记》载, 清兵进入扬州时, “有数卒掳四五个妇人”, 数十清兵进行奸淫,以致“其中一少妇已不能起走矣”。农民起义军进入北京后,开始军令颇严,不久产生享乐思想,纪律变得极为松弛,“贼将各踞巨室, 籍没子女为乐,而兵士塞充巷陌,沿门淫掠。”初入人家时, “曰借锅灶。少焉,曰借床眠。顷之,曰借汝妻女姊妹作伴。”一些妇女被迫到“婆子营”充当妓女,提供性服务,并“置队长,监以贼目,而收其值给军用”。这样的惨剧在江阴、扬州等地都不同程度地发生过。广大妇女除被迫供军队发泄淫威外,有时还被役为守营或苦力。泰安10余万土寇掳掠了宁阳、曲阜、兖州的妇女。“蒙(妇女) 以甲胄,持刀仗,伪男子守营。”清固山额真谭泰围赣州,妇女也被迫荷畚举锸,修筑土城。 即使在战争中幸免于难的妇女,其心灵也留下永远的创伤。为了躲避清军的淫掳,扬州妇女“以血膏体缀发,以煤饰面,形如鬼魅”,甚至藏匿于坟冢之中,“泥首涂足,殆无人形。”残酷的战争甚至扭曲了人的思想与行为, 《淮城纪事》记载: “民间传言李贼一路占闺女, 不要妇人。”于是民间争先恐后为女儿举行婚嫁,以至轿子租价不断飙升。女性在战争中饱受了各种非人的折磨,求死不得求生不能。作为一种冷酷的历史记忆,大量的诗歌展现了战争中女性凄惨心情,《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多有记载: “朝云东去暮云西,泪滴残花和作泥”、“三峰一别不知还,玉女愁容锁玉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