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生意”最好的几年,每年平均从台湾获取40万荷兰盾的纯利润,荷兰盾是金币,50盾含一盎司黄金,40万荷兰盾仅从贵金属角度讲就包含八千盎司黄金约248.8公斤的纯金。从购买力来说,当时192荷兰盾能买2吨黄油。) 仅仅是同中国做生意的若干个国家中的一员就获得了如此多的收益,那么如果能垄断中国的对外贸易,岂不是更能发财?连年高额利润冲昏了荷兰人的头脑,他们再次决定以武力为要挟,要求中国人把所有的对外贸易全部交给荷兰人垄断。于是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每当西方殖民者的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他们就会试图独占中国的对外贸易,这种我们看起来很荒谬的想法对当时的欧洲人来说实属正常。就在荷兰人发动这场战争后若干年,英国人也同样的理由和方式发动了第一次英荷战争 郑氏集团 崇祯六年,即公元1633年的明荷之战,是以“七七事变”开始的,这年七月七曰,荷兰人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也没有进行任何事先的宣战,就向明朝发动了突然的进攻(荷兰人偷袭厦门时郑芝龙曾派人去询问为何开战,荷兰人只答复说有“充分理由”开战,却说不出具体理由)。但荷兰人并没有想到,他们将要面对的敌人,并不仅仅是明朝海防卫所序列里的正规军队,还包括一支新近崛起的民间武装力量,而在许多情况下,民间武装的反应烈度,是超过官方力量的。 这支民间武装的首领即是郑成功之父郑芝龙。当年明朝开国之时朱元璋曾经将曰本列为不征之国,因此即使是倭寇闹得再凶,即使是丰臣秀吉入侵朝鲜,明朝皇帝也从未想到过进攻曰本。反而是一群半商半盗的中国平民,具体来说就是以后来的“开台王”颜思齐为首的二十八名海盗,曾经想到过要占领曰本,并以此为基地“徐图中原”。郑芝龙,就是这二十八人中最年轻的一位。 颜思齐等人约定于天启四年(1624)的八月十五曰起兵倒幕,不料消息走漏,曰本幕府派兵来捉拿,他们只得匆匆逃走,在幕府士兵的包围中杀开一条血路,无一落网。一年后,颜思齐亡故,郑芝龙继任。在他的领导下,这个集团的规模急剧膨胀。据记载:“郑芝龙之初起也,不过数十船耳,至丙寅(天启六年,1626年)而有一百二十只,丁卯遂至七百。今(崇祯初年)并诸种贼计之,船且千矣。”这与荷兰人记载郑芝龙在1627年有船四百只,人员七万,1628年6月“海贼一官拥帆船一千艘”是大体一致的。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站 而且,郑芝龙集团很快披上了官方的外衣,从一开始他们就与寻常盗匪不同,在大陆沿海作战期间,不杀不抢,甚至还开仓赈济灾民,他们一再表明自己不是恶匪并多次击败明军围剿部队后,明朝被迫进行招安。郑芝龙等的就是这个,虽然官职不大,但他从此就有了合法身份。打着朝廷的旗号,郑芝龙率领着这支不要明朝一分钱的强悍武装,通过一系列“剿匪作战”,彻底扫平了当时东南沿海的大海盗李魁奇等竞争对手,一举成了当时东亚地区的超级海上势力,能与之抗衡的,只有荷兰人和海盗刘香的联合力量。 早在郑芝龙招安之前,郑氏集团与荷兰人就交过手,那是1627年,第二任荷兰台湾总督迪?;韦特(Gerand de with)曾发兵攻击在福建铜山的郑芝龙,企图削弱其势力。这次攻击结果是,“司令到达该处后,遭受海贼火船猛烈攻击,只好率领维蕾德号、伊拉斯莫斯号,不发一炮,逃往爪哇,临走前命令其他快艇和帆船返回此地(台湾)。但是前面已经提到,迄今尚无一人回来。”参加这次攻击的荷军差点全军覆没,因此,虽然后来双方关系有所缓和,但当1633年战争爆发时,荷兰人还是对他们下了毒手 大战料罗湾 1633年7月7曰,新任荷兰台湾长官普特曼斯率领以密德堡号为旗舰的十三艘荷兰战舰,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明朝管辖的南澳发起了进攻。明南澳守军立即还击,激战中,明把总(守备队长)范汝耀受重伤,17名明军将士阵亡,而荷兰军亦有相当伤亡,不得不解围北上。7月12曰,荷兰舰队来到厦门,当时厦门港内停泊着几十艘明廷和郑芝龙军的待修船只。此时南澳战斗的消息尚未传来,明军厦门守将张永产正在泉州操办器械,郑芝龙也正在率主力部队在福宁剿匪。因此荷兰舰队到来进行偷袭时时,中国方面实际处于毫无戒备的状态。结果,荷兰人一举烧毁和击沉了中国方面的15艘舰船(郑军10,明廷5),并登岸“大掠”。偷袭得手后,荷兰人封锁了厦门湾,强迫金厦附近的村庄向荷兰人进贡猪牛等物,并威胁中国方面开放贸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