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恩总督认可了这一行动,他特别要求雷耶斯佐恩攻击附近所有的中国船只,把俘获的水手送到巴达维亚做为劳力使用。他确信“对中国人无理可讲,唯有诉诸武力”。在这种命令下,荷兰军舰到处袭击中国和平居民和民用船只,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抢劫了600条中国船只,掳掠了1500多名壮丁为奴隶(奴隶贸易是大航海时代欧洲人的一项普遍贸易,也是东印度公司在亚非开展的业务之一,明朝之所以不愿意和西洋人通商,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这些西洋人初到中国时普遍都有掳掠人口的劣迹,这无异超出了中国儒教文化圈对通商的定义。国内的很多“学者”在谈到明代对海外贸易的限制时多谈儒教的思想禁锢而很少谈到原始积累时代西方“自由贸易”到底是个什么具体形态。) 8月起,荷兰殖民者开始强迫抓来的华人奴隶在澎湖兴建红木埕要塞,后来又在白砂、八罩附近兴建类似的堡垒。这些堡垒多为每边56米的方型城堡,每堡安置火炮29门。红木埕要塞历时三个月完工,1500名华人奴隶在这三个月中累死饿死了1300名,幸存的270名被送往巴达维亚做为给库恩总督的私人礼物,其中最终抵达的只有137名,其余均死于途中。 (有朋友可能问当时的明朝军队干什么去了,其实道理很简单,按照明朝的军制,每支部队驻防一定的地区,没有上谕不能跨区机动。而荷兰人的实力单凭单个地方的小股驻军是无法在进攻战役将其击败的,这也意昧着要动员一支足以击败荷兰人的野战部队必须得到远在北京的皇帝的批准。而1622年正是明军广宁大败,袁崇焕单剑出关的那一年,在努尔哈赤几乎兵临山海关的情况下,明朝皇帝根本没有可能去料理福建沿海西洋海盗的事情。但即使如此,在荷兰人对中国沿海的骚扰中,凡是有中国驻军的地方,荷兰人都没讨得了好去。) 明朝在16世纪发明的“火龙出水”是一种用于水战的两级火箭。 澎湖要塞完工后,从巴达维亚又派去了一批援军,荷兰人总兵力已经达到12-15艘战舰和1200名以上的士兵,这样规模的部队在欧洲殖民史上已经不算小了。更重要的是,荷兰人根本不相信各种游记中提到的有关中国军队的数字,他们不自量力的提出:“非经荷兰人允许,中国船只不得随地到各处贸易”,也就是说他们要垄断中国对外贸易。 在中国来说,这显然是一个荒唐的照会。荷兰人却并不这样认为,他们非常积极地贯彻以战逼商的政策,频频进犯中国沿海,临近的厦门自然首当其冲,而明军也给了他们与倭寇同等的外事待遇――厦门驻军在赵一鸣的指挥下多次击退荷兰人侵扰,一次就俘斩数十人。 然而,这并不能阻止荷兰人的暴行。为了尽快增加荷属东印度的高素质劳工人口,对中国劳动力情有独钟的库恩总督一再下令,“尽可能的掠夺中国的男、女、儿童,充实巴城、安汉和万丹,荷兰舰队忠实地执行了这一切,这最终激怒了明朝。 1623年8月,主战派官员南居益出任福建巡抚,11月,以计焚毁荷兰战舰一艘,生擒52人,斩杀8人。次年正月,40艘战舰运载着两千明军几乎在一夜间出现在澎湖要塞前,并在荷兰人的炮火下抢滩登陆,发动了猛烈进攻。荷兰人毕竟是一支惯战之师,他们收缩至风柜城,此地三面临海,只有一面靠陆。荷兰军队在陆路挖深壕为障,以战舰控制海上,凭借舰炮和岸炮的交叉火力,成功地阻止了明军的进攻。 见攻坚不下,明军也在澎湖筑石城,双方对峙,相互攻击。南居益亲至澎湖督师,指挥各处明军集结,最终在这个弹丸之地竟集结了超过一万名的明军和150-200条战船。明军水师在澎湖港内遍设火船,攻击荷兰战舰,陆军在马公妈祖庙内架炮隔海轰击风柜城。另外,明军以无数长宽五尺下铺圆木的巨型堡篮填碎石排列为阵,白天做为掩体休息或发炮,晚上则推着它们前进。荷军火炮对此无能为力。同时南居益给新任荷军总司令发信,扬言再不走就用砂石填平澎湖湾。 荷兰人号称纵横七海,但他们从未遇到过如此猛烈的攻击,最终终于支撑不住,被迫在明军监视下拆除经营两年的澎湖要塞,灰溜溜的“扬帆去”。明史载,在达成协议后,荷兰副将高文律等十二人拒绝服从命令,“据高楼自守”,最后被全部捕获,和其他荷军战俘一起“献俘于朝”,以他们的耻辱为第二次明荷间的交手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