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起内讧,是为“不忠”;虐剖母尸,是为“不孝”;强夺厦门,是为“不义”;枉杀郑联,是为“不仁”。 从此,郑成功在郑氏族人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丧失了许多来自家族内部的支持。可郑成功却没有从中吸取教训,他秉承了郑芝龙惯有的“一意孤行”的跋扈作风,终于把“水师良将”施琅逼成了自己的死敌。 施琅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将才,拥有极为丰富的海上作战经验。但他个性倔强傲慢,常有恃才放旷之举。作为一军之统帅,郑成功的一大弱点,就在于不能充分地任人器使,不能容忍下级提出截然不同的看法。 1651年元月,郑成功再次倾巢而出,去潮州抢粮。施琅当时就指出厦门兵力薄弱,恐有危险,希望郑帅有所顾及。郑成功听来逆耳,认为施琅有意阻碍自己的战略部署。躁怒之中,他竟解除了施琅的兵权,遣回厦门担任防务,却只分给施琅极少的人马、船只。 后来发生的事,证明了施琅观点的正确。福建清兵主力利用厦门防务空虚的弱点,租用了郑氏家族的其它船只(郑成功做梦都没想到连自己的家族成员都开始帮助清军),偷袭厦门,掠得了郑氏集团二代人做海外贸易,积累下来的巨额财富。施琅赶回厦门后,不顾个人安危,奋勇同清兵作战,可惜寡不敌众,被阻挡在厦门海域。他原以为郑成功回来后,会根据他的表现,恢复他“左先锋”之职。不料,郑成功仅仅赏银二百两了事。施琅失望之极,竟剃光了自己的头发,不愿再见郑成功。 不久,“曾德事件” 爆发了,曾德是郑氏旧将,后被郑成功安排在施琅麾下效力。施琅失势后,曾德见呆在他手下已无发展的机会,就利用与郑氏的旧关系,返回郑成功军营中充当亲随。施琅恨极了郑成功的赏罚不公,又听说曾德弃己投郑,顿时暴跳如雷。他命心腹将曾德秘密捉回,从速斩首,以泄私愤。郑成功闻讯,驰令勿杀。可施琅悍然不顾,促令杀之。曾德原是郑氏将领,虽然一度隶属于施琅,但无论犯法与否,也无论施琅是否已经被解除兵权,他都无权擅杀曾德。由此看来,郑成功的勃然大怒也就可以理解了,他当即拘捕施琅及其父亲、兄弟。可就在当晚,在亲信的帮助下,施琅奇迹般地逃回了大陆。郑成功获悉,怒发冲冠,立即将施琅的父亲、兄弟处斩。施琅得知噩耗,对郑成功恨之入骨,从此死心塌地地效忠清朝。三十年后,正是他,率领清军水师彻底消灭了郑氏军阀势力。 郑成功少年得志,性格刚毅,遇事容易冲动,往往凭“一时之好恶”不计后果地处理问题,缺乏作为一名统帅所必需的全局观。施琅逃逸后,株杀他的父亲与兄弟,就是不智之举。郑氏家族凭海上活动起家,清军又不习海战,因此决不能把杰出的海军将领推向清方怀抱,使清廷得以建立一支足以同郑军相匹敌的水师。一个刚毅的领导与一个要强的下级组合在一起,要发挥出最佳的工作效能,关键就在于领导要有容人之短的肚量,要驾驭得当,用其所长,制其所短。施琅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将领,但他将“个人的扬名立万”置于民族大义之上,“士为知己者用”是他终身信奉的准则,恃才放旷是他的个性缺陷,无论在明还是在清,他都表现出“得意时踌踷满志,失意时牢骚满腹”的特点。可他从来没有什么非分之想,从来没有什么政治野心。对于这样的人,只要用才得当,就能使己方如虎添翼。在这一方面,康熙就胜过郑成功,他精通御将之法,对施琅恩威并用,终于使之练就水师,直捣台湾。施琅叛逃之后,其实郑成功尚有挽回其人的时机,只须善待施父与施弟,密信告诫施琅:若能返回厦门则既往不咎。那么即使施琅不愿归来,因为亲人在郑成功手中,他就不敢为清廷效死力。郑氏集团照样可以称霸海上。由此可见,日本浪人的冲动倾向对郑成功成就大事为害之深。 可叹的是,郑成功竟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种行为是“自断一臂,以肥清敌”的不智之举,他还要一错再错。 1656年3月,又一支西征潮州的船队返回厦门,带回了在潮州抢到的饷银十万两、米十万石。郑成功立即召集文武官员,议处“揭阳丧师”之罪。潮州揭阳一战,由于“左前锋”苏茂轻敌冒进,导致郑军一战损失了四、五千人的败局。郑成功一再坚持,要斩杀苏茂以及援救不及时的黄梧、杜辉。由于众将领反复求情,才改判为斩杀苏茂,重罚杜、黄。 郑成功从严御下,这对拯救“涣散怯懦”的明军是很有必要的,但他的个性过于刚强,往往走极端。众将领认为:苏茂虽败,但其作战勇敢,而且突围而出,理应薄责示警,让他戴罪立功。而郑成功必欲杀之,是因为苏茂私自放走施琅,让郑帅怀恨在心,所以伺机报复。一个屡立战功的人,就因为这点小疵,就让他命赴黄泉,国法何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