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宜倡自10万至5万,协力设处,以备缓急。”周奎说:“老臣安得多金?”徐高一边哭,一边哀求,周奎还是那两个字:“没有。”后来勉强捐了1万两。太监王之心最富,崇祯帝面谕劝捐,王之心捐了1万两。 大敌当前,这样的做法无异于自乱人心。这是崇祯帝走的最后一步蠢着。面临迫在眉睫的危机,为凝聚人心,崇祯帝决不能再逼大臣们要钱,而应挺身而出,果决慷慨地将皇家的钱拿出来奖励士气,安抚臣下。如果他那样做,充分的调动起北京的人心和士气,凭借北京高大坚固的城墙和西洋大炮,守住北京城,等到吴三桂援军,以扭转战局,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事实上,李自成之攻取北京,使得自于明朝官员的献城。同样是北京保卫战,抵御满清时打得英勇顽强,遭遇李自成时却没有像样的战斗,这不能不说与崇祯帝的政策失误有关。 崇祯帝的劝捐引来一片怨声。大臣们纷纷的离弃了他,一些人投向李自成,平日里他最倚重的太监,几乎全部背叛了他。有的太监题诗墙壁,称“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有的太监甚至给农民军通风报信,另谋明主。奉命戴罪守城的太监曹化淳还阴阳怪气地说:“(魏)忠贤若在,时事必不至此。”49直指崇祯帝连魏忠贤都不如,是将大明弄到亡国地步的罪魁祸首。朱由检传谕收葬魏忠贤遗骸,曹化淳并不领情,暗地里却串通来日开门投降。国舅周奎,甚至不让皇帝进自己家。崇祯帝可谓是众叛亲离。 这时候他再把自己的钱拿出来,什么都来不及了。己所不欲,强施于人,崇祯帝在处理君臣关系上的严重错误,使得他的最后自救变成了一场自我毁弃,皇帝自己一手把明朝灭亡的时间表,提前而又提前。 崇祯帝之无大德,表现之二:极度地虚荣诿过,为臣下的一点非原则性的过失严惩狠杀,一再上演自毁臂膀的蠢剧。 其中,最典型的是他枉杀陈新甲的事件。 陈新甲是崇祯帝在位期间,最后一位能干的,敢于任事的重臣。他颇有眼光,清醒的看到与满清议和是明朝最好的出路,因此力主议和,并积极的为皇帝着手议和之事。崇祯帝不管情愿不情愿,自松锦之战大败以后,明朝已无力对清用兵已成事实,因此不但同意议和,表现得比陈新甲还着急。 崇祯十五年,洪承畴于所统大军全军覆没后投降满清。松山、锦州失守。崇祯便想和满清议和,以便专心对付李自成、张献忠军。兵部尚书陈新甲更明白无力两线作战,暗中与皇帝筹划对满清讲和。陈新甲在外交上颇为能干,他很快设法活动到了皇太极那里,并且得到了皇太极的信任和积极回应。然而,崇祯和陈新甲不断商议,朝中其他大臣听到了风声,便纷纷上奏,反对和议。崇祯矢口不认,说根本没有议和的事,你们反对甚么?崇祯每次亲笔写手诏给陈新甲,总是郑重警诫:这是天大机密,千万不可泄漏而让群臣知道了。该年八月,崇祯派亲信又送一道亲笔诏书去给陈新甲,催他尽快设法和满清议和。陈新甲出外办事去了,不在家,那人便将皇帝的密诏留在他书房中的几上而去。陈新甲的家童误以为是普通的《塘报》(各省派员在京所抄录的一般性上谕与奏章,称为《塘报》),拿出去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这样一来,皇帝暗中在主持和议的事就公开了出来,群臣拿到了证据,登时哗然,立刻上奏章反对。皇帝再也无法抵赖,恼怒之极,下诏要陈新甲解释,责问他为甚么主张议和,罪大恶极之至。 至此,崇祯帝内心的极度虚荣虚伪仍至阴暗暴露无遗。作为大明君主,他既要和清议和,又不为议和愿承担半点责任。两国议和,一国的君主不承担责任,这算得什么议和?在崇祯帝这种极度虚荣诿过的做法下,作为办事的大臣陈新甲,议和不成功要负罪责,即使议和成功,也难免被崇祯帝诿过于身,杀人灭口。哪有这样混帐的道理?接下来,陈新甲不服(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声辩书中引述了不少皇帝手诏中的句子,证明这是出于皇上的圣意。崇祯更失面子,老羞成怒,下旨:陈新甲着即斩决。理由是流寇破城,害死皇帝的亲藩,兵部尚书应负全责。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陈新甲并非故意泄密。本来,崇祯帝在议和之前,对可能发生的泄密,应该拟定应对之策。更重要的是,即使泄密发生,也不是事关成败的大问题,这时候皇帝只要挺身而出,以君主的专制权力,完全可以把那些糊涂迂腐虚伪的官员们的指责打压下去,成功实现对清议和,力挽明朝于狂澜之中,这,并非不可能。同时,保护了为自己办实事的官员,这种言而有信,言行不悖,以一贯之的作风,又可以挽回自己的威信,大大鼓励朝臣中积极任事之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