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屯门和西草湾之战 明朝第一次接触西方船只,是在正德九年(1504)最先抵达广东屯门岛的葡萄牙人的商船。当时的欧洲商船都备有大炮,亦商亦军。葡人到中国南方沿海后,一方面力图占据广东沿海屯门一带为据点,做为推行商业贸易和殖民活动的根据地;另一方面,又派使节入北京,要示与明朝建立关系,从政治、经济上打开中国的大门。正德十二年,葡驻满刺加总督派安特拉德与特使托梅•皮雷斯等人率船队驶抵广州,“放铳声如雷”,震惊全广州。因当时外国朝贡入明港口均无鸣炮行为,且葡萄牙又不属明朝规定的朝贡国家,地方官员拒绝葡人登岸。 葡人最终靠中国翻译火者亚三勾结上了正德皇帝⑥,得以滞留广东沿海,实际上一开始葡人船队用蕃货贿赂了当地官员,又和当地富商贸易,双方的关系还算可以;1518年载皮雷斯来华的船队司令啡瑙•安德拉德的兄弟西芒•安德拉德(Simon Perez de Andrade)接替了司令职位,西芒与中国官员来往时,粗暴无礼,缺乏策略,不像他兄长那样谦恭有礼;他的妄为由于他在中国沿海的违法抢劫和海盗行为而登峰造极。西芒的斑斑劣迹不但恶化了葡萄牙与广东官员的关系,更加速了葡萄牙使团使命的失败。葡人由此显示出海盗与殖民者的本色,盖房建栅,配以火药枪炮,俨然成一堡垒,又掠夺往来商船,甚至掠夺当地儿童贩卖到海外为奴。如《名山藏》记载葡人“盘留不去,劫夺行旅,掠食小儿,广人苦之”。嘉靖初年的给事中王希文在上疏中也称:“正德间,佛郎机匿名混进,突至省城,擅违则例,不服抽分,烹食婴儿,掳掠男妇,设棚自固,火铳横行,犬羊之势莫当,虎狼之心叵测”。“烹食婴儿”之说纯属荒诞不经谣言,“掳掠男妇”则确实有之。 因此明朝官员都要求驱逐葡人,但因为火者亚三有正德皇帝宠幸,葡萄牙使者有了明武宗为后台,所以正德年间葡人仍在屯门立足脚跟。 武宗死后,火者亚三被处死,比莱斯也被押到广州关押。随即明军准备进攻屯门驱逐葡人。 关于屯门之战,很多史料都提到明军从出兵到胜利花了近一年时间,比如《东莞县志》:“是役也,于正德辛已(1521年)出师,嘉靖壬午(1522年)凯还”。此战明军指挥者为广东提刑按察司、海道副使汪鋐,他能调动的兵力为广东沿海卫所的部队,总计有数万人。 而葡萄牙人的兵力,《澳门史》和葡人回忆录等资料曾记载:“但是一五一八年,他的兄弟西门•特•安剌德(Simon de Andrade)率大船一艘和小船三只到达圣约翰岛”,而在这之前,西芒的哥哥在“1518年9月末,费尔南多•伯列士•德•安德拉吉再率全队启航,满载荣誉和财货进入马六甲港”---所以我们知道了葡萄牙人在屯门的兵力最多不过700-800人。 中西第一次武装冲突的过程有多种说法,综合《广东通志》、《东莞县志》、《明史》以及外国史料的论述,可以看到这场理应明朝大军轻而易举胜利的战役并不顺利。《广东通志》记载:“檄海道副使汪鋐帅兵往逐,其舶人辄鼓众逆战,数发铳击败官军。寻有献计者,请乘其骄,募善水人潜凿其底,遂沉溺,有奋出者悉擒斩之,余皆遁去,遗其铳械”。该文指明了在交战初期汪鋐遇到了败仗,还提出冲突后期派人潜水凿沉敌船,然后力战退敌。更重要的是记载了官军获得佛郎机铳的方式--即由敌方遗弃的。《东西洋考》因而将冲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官军力战不能退敌,第二阶段派人潜水凿沉敌船,打败了佛郎机。瑞典人龙思泰《早期澳门史》中说:“一队中国士兵围攻这座堡垒。如果不是一次对他极为有利的风暴非常及时地刮起,西芒将会死于饥饿。他利用这个时机,带着三艘船逃跑了(1521年)”。 概括中外多种说法,我们知道汪鋐率领明军击溃葡萄牙人,是经过多个回合反复战斗得来的。一开始汪鋐并不知道西洋火器的威力,葡萄牙人凭借手中武器据险而战,使明军在交战初期战败。之后汪鋐在劣势装备条件下,依靠兵力雄厚和本土作战优势改速决战为持久战,长期围困将近一年以待敌疲。之后,明军利用台风或暴风雨的恶劣天气,在火铳威力不易发挥之际,全线出击打败了对手。毫无疑问这是一次代价大而收获少的胜利,西门的四只船有三只逃出了包围。明军应该仅仅是占领了空荡荡的屯门岛而已。当时的人已经认为:"不数年间,遂启佛朗机之衅。副使汪鋐尽力剿捕,仅能胜之"。屯门之战使明朝认识到蜈蚣船和佛郎机铳的威力,在引进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同时也为紧接着的西草湾之战取得胜利积累了战争经验。 《殊域周咨录》在叙述此战时说: "有东莞县白沙巡检何儒,前因委抽分,曾到佛朗机船,见有中国人杨三、戴明等,年久住在彼国,备知造船及铸制火药之法。鋐令何儒密遣人到彼,以卖酒米为由,潜与杨三等通话,谕令向化,重加赏赍,彼遂乐从。约定其夜,何儒密驾小船,接引到岸,研审是实,遂令如式制造,鋐举兵驱逐,亦用此铳取捷,夺获伊铳大小三十余管。 ” 佛朗机炮就此传入中国,还有葡萄牙人的“蜈蚣舟”也为明军仿制了,因为佛朗机炮重火力猛,只能在葡萄牙人的“蜈蚣舟”上用,《明史》记载在嘉靖三年,“兵部议,佛郎机铳非蜈蚣船不能驾,宜并行广东取匠,于南京造之"。到了嘉靖八年,"始从右都御史汪鋐言,造佛郎机炮,谓之大将军,发诸边镇”。但是明朝并未因此注重海防,按《武备志》记载:“其法流入中国,中国因用之,以驭夷狄。诸凡火攻之具,炮、箭、枪、毯无以加诸其成造也。嘉靖之四年其裁革也。嘉靖之十三年,数年之间未及一试,而莫知其功用之大者……”这种西式船只并未在中国推广,不久就消失了。 嘉靖二年(1523年)的西草湾之战,对明军来说取胜得比较顺利,《明史》中不但写明了战争经过,而且还有战果⑦。寇犯新会西草湾的是葡萄牙人麦罗•哥丁霍(Mello Coutinho)率领下援助屯门的武装船队,中国人称其为别都卢,隶属于葡萄牙驻印度总督。在寇犯中国前已经"恃其巨铳利兵,劫掠满剌加诸国,横行海外,至率其属疏世利等千余人,驾舟五艘,破巴西国,遂寇新会县西草湾"。在他到达满剌加的时候,获悉屯门船队与中国关系恶化,但仍打算冒险前行。哥丁霍的性格不像西芒那样暴躁,他劝告"部下力避冲突行为,于入港投锚后,急上岸求见广东地方长官,请求许其和平贸易。广东地方长官置之不理,不得已,由屯门港退出,然已遭中国舰队之追击"。(《早期澳门史》) 这是因为广东当局在经历了屯门之战后,已经下令“不准中国人与葡萄牙人接触。反而发布命令,要中国战船一旦遇上悬挂葡萄牙旗帜的船只,就将其击毁”。由于明朝水师求战的坚定与急切,同时哥丁霍在是否开战上犹豫不决,西草湾之战一开始明军就以突袭占了上风,经过反复较量,葡萄牙不得不接受失败。 此后葡萄牙人仍然视中国官府如无物,继续在中国沿海亦商亦盗。明朝政府死守海禁政策,弄得沿海地区海盗横行,“倭寇”越闹越大。葡萄牙人开始和中国海盗们作生意,在中国沿海各个岛屿建设基地,此后又和明朝军队有双屿之战等冲突发生,最终在澳门落脚。实际上双屿也好走马溪之战⑧也好,和明军战斗的主力都是中国海盗武装,走马溪之战俘虏的“海盗”96人中葡萄牙人仅10余个而已,其余全是中国人。 总的来说,葡萄牙人在火器和舰船上的优势地位使他们在中国沿海能不被明军赶走,但因为葡国是小国,战线太长,人力物力不足限制了他们继续扩张;而明朝政府学习了制炮技术,但没有向西方学习造船技术,也没有设法改善自己的战船制造技术。其实,这时的佛郎机铳在欧洲已不算先进,而中国自制火器虽然落后,但在单纯的军事装备上 ,葡人算不上有很大优势,他们依仗的“船坚炮利”与明军相比,还不具有鸦片战争时的英国那样的绝对优势。当时主张用武力将葡人逐出澳门的俞大猷曾对双方装备优劣有过分析。俞大猷说“此伙所用兵器 ,唯一软剑 ,水战不足以敌我兵力之力 ,陆战则长枪可以制之无疑”。葡人所仗“惟鸟铳颇精 ,大铳颇雄”,俞大猷又提出“一战贼大船 ,必用火攻”“一贼所恃者 ,龙头划然 ,贼不过一二十只 ,我兵用则七八十只 ,以多制寡 ,何患不取胜。”俞大猷绝非浪言 ,他还主动向两广总督吴桂芳请缨 ,决心“大做一场 ,以造广人之福”(俞大猷《正气堂集》,卷 15《论商夷不得恃功恣横疏》)。也就是说,以明朝雄厚的人力物力优势,以及加上传统的战略战术计谋,还是可以弥补和葡人军事技术上之差距的。 可惜的是随后大航海时代高潮来临,西方海上列强的舰船大炮技术迅猛发展,明朝又一次错过了潮流,再要赶上亦是十分困难。 2.荷兰人的到来:澎湖之战 16世纪90年代,英国和荷兰舰队进入了印度洋,开始向葡萄牙人的贸易控制权提出挑战, 此时的葡萄牙、西班牙渐渐衰落,新兴的荷兰人接管了远东水域的“真空”。1602年荷兰建立东印度公司, 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派出14艘战舰,其中9艘超过了400吨,而1603年派出的舰队中,有900吨的 “多德雷切特号”(Dorclreeht) ,装备了6门24磅炮和18门9磅炮,161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侵占巴达维亚(印尼雅加达)以此为基地,作为与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等西方列强争夺东方殖民地的大本营. 明朝史料最早记录荷兰人活动的是王临享撰写的《粤剑编》,他在书中记载:“辛丑(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九月间,有二夷舟至香山澳(澳门),通事者亦不知何国人,人呼之为红毛鬼…香山澳夷虑其以互市争澳,以兵逐之。其舟移入大洋后为飓风飘去,不知所适。”在澳门的葡萄牙人对荷兰人的闯入视为对他们与中国贸易权的严重挑战,他们击退荷兰舰队且毫不留情处死了所有俘虏,当时的澳门总督就因擅杀罪受审查,他向葡萄牙当局申辩说:“如果我们不阻挠,荷人就会在中国得到一个贸易港,荷兰商船会把中国货物装满到桅杆上。” 荷兰人正是为了贸易而来的。此刻的明朝政府在首次接触西方文明100年后,仍死守着海禁政策不放,闭关锁国。中国沿海仍是海盗的世界,所谓的“倭寇”不多了,货真价实的中国海盗仍是明朝沿海当局的心腹大患。明朝廷曾多次借用澳门葡萄牙人来清剿中国海盗,因此葡人在明朝支持下得以守住了澳门这个弹丸之地。 1604年(万历三十二年)七月,由韦麻郎率领的两艘巨舰及二中舟先后抵达澎湖,其时因汛防结束,汛兵亦已撤走,于是荷兰人如入无人之境,在这里“伐木筑舍,为久居计。”(《明史.和兰传》)。荷兰人和明朝官员谈判互市事宜,被明朝政府断然拒绝。从1604年8月7日抵达澎湖至12月5日离开,荷兰人在澎湖逗留了四个月,最终没有与中国签定贸易协议,也没有能在中国设立商站。荷兰人不得不离开,因为他们已看见50艘中国船在眼前出现。 这次澎湖之行无疑是失败的,但却增加了荷兰人对中国的认识;那就是若要与中国进行贸易或在中国沿岸设立商站,非通过武力不可能有所成就。当时,荷兰人的注意力集中在东南亚,他们要跟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英国人,甚至与当地的土著民族战斗,才能垄断在香料群岛的贸易权,而直接与中国的贸易关系,还要再等20年才正式展开。 1622年(天启二年)4月10日,荷兰舰队司令雷也山率领八艘战舰离开巴达维亚,向中国沿海进发。其中一艘战舰的船长邦特库(W. Y. Bontekoe)写了著名的《东印度航海记》,曾描述了中荷此次交涉的情况。 当荷兰舰队在6月22日航抵澳门时已集结了十五艘战舰,包括大船和单桅帆船,其中两艘是英国船。荷军攻击澳门失利,撤回船上时已丧失了130人。雷也山并没有在澳门水域逗留,舰队继续北上,他们的目的地是福建外海的澎湖。 7月份荷兰人到了澎湖,开始经营他们的贸易基地。福建明朝当局不允许贸易,雷也山在10月中旬便派出8艘舰队进攻厦门,烧毁击沉中国战船及商船七八十艘,荷兰人仅只有十几人伤亡。明人在厦门之战体会到荷兰战舰高大坚厚的实力,荷兰战船“前后左右俱装巨炮,一发十里,当之无不立碎”的威力。(沈国元《两朝从信录》) 明朝福建官方对于荷兰人所挟持以俱来的“巨舰大炮”毫无抵御之方,只有想法子以“互市”为饵,诱以退出澎湖,移舟远去,以便以“扬帆归国”奏报朝廷,了结此事。这时新任福建巡抚南居益到任,朝廷明令福建当局把“红毛 ”赶出澎湖,因此南居益苦思破敌之策。此时荷兰人的战舰封锁了漳州海口,南居益亲身体验了荷兰的“巨舰大炮”,他在一篇名为〈谨陈闽事始末疏〉中说:“……见大海澎湃中,万难接济战。夷舟坚统大,能毒人于十里外,我舟当之无不糜碎。即有水犀十万,技无所施。”明军实在无法正面与荷兰舰队对抗。 终于南居益想到了用“计谋”。 1623年11月1日,《东印度航海记》记载这天有厦门的中国商人代表薜伯泉(Cipzuan)到来向荷兰提议;福建商人愿为荷兰人和明朝官府斡旋谈判做牵线人。在商人们的努力下,荷兰人同意让司令弗朗斯率领两艘单桅帆船前往厦门谈判。11月15日荷兰人代表抵达厦门,由于相方信任不足,谈判在荷船上进行,在达成初步协议后,明朝的三名官员上船作为人质,邀请荷兰人派出几位船长上岸会见都督见证签署协议。荷兰人经过会议后决定由弗朗斯司令率领一名船长一名商务长执行这项任务,陪同上岸的约有30人。荷兰三名代表前往都督府会见,其它荷兰人在岸上接受厦门官员的招待。 据邦特库的记载,在宴会中厦门官员使尽了灌醉下毒等诸多手段,荷兰代表团随即被囚禁,在11月18日凌晨四时,两艘荷兰单桅帆船便遭受到50艘火船的袭击,其中一艘被烧毁。邦特库在《东印度航海记》中因此指责中国人作了一件伤天害理的坏事,时间一到,天将惩之云云。 这只是明军和荷兰人一系列冲突的开始,以澎湖之战最为出名。烧毁荷兰船只后,福建明军开始集结,天启四年正月初二日(1624年2月20日)正式誓师出战,巡抚南居益亲自浮海至金门,下令渡海出击澎湖。《明熹宗实录》记载:“天启四年正月初二日,繇吉贝突入镇海港,且击且筑,垒一石城为营。屡出奋攻,各有斩获,夷退守风柜一城。” 应该是攻击行动很不顺利,随后在这个月内明军再次派兵澎湖增援,“是月,南院发二次策应舟师,委加衔都司顾思忠等统领至彭湖镇海会齐,嗣是攻打无虚,而夷犹然不去。” 到了5月份,澎湖仍未攻下来,荷兰人仍在坚守。明军不得不派出第二次增援部队,《明熹宗实录》记载:“南军门虑师老财匮,于四月内又行巡海二道,亲历海上,会同漳泉二道,督发第三次接应舟师。委海道孙国祯,督同水标刘游击、彭湖把总洪际元、洪应斗驾船,于五月二十八日到娘妈宫前……” 当时与荷兰人私下贸易的海商海盗团伙都在跃跃欲试想要支援荷兰人,他们正在聚集在澎湖海域上。副总兵俞咨皋曾就此事向南居益报告说:“今倭夷连和,奸盗党附,我孤军渡澎,宾主倒置,利害判于斯须,胜负殊难期必。事急矣!”明军必须加紧进攻了,战事旷日持久的下去明军粮饷都要接济不上了。 六月十五日(7月29日),在得到新来的火铳部队支援后,明军誓师总攻,一直打到风柜仔的红毛城下,然后又成僵持状态。荷兰新司令官孙克在8月3日抵达澎湖,他发现中荷危机正在扩大,形势已十分严峻。据《巴达维亚日记》记载:“白沙岛驻有中国军约四千人与兵船一百五十艘,以后兵数逐渐增加,至是月(指8月)中旬,增至一万,进出澎湖岛。荷兰人虽将台窝湾之砦破坏,调回其守备兵,然白人不过八百五十人,其中少年兵有一百十一人,病人亦属不少,到底难以对抗。” 当时明军坚持战斗的决心已使孙克对局势有更深刻的认识,而且明军拥有10:1的人力优势!他承认“中国人不但拥有一万人及包括战船、击沉船、火船等合计戎克船二百艘,而且中国对我方有令人难以置信之戎克船兵士等大量准备,盖战争系奉中国国王之特命所行;”所以,孙克认为荷兰方面没有派来支援力量,自己部队再继续战斗下去已没有希望了,必须谈判解决这场冲突。 七月初三日(8月16日),明军再次兵分三路,直逼夷城。荷兰人不得不同意撤离,怀抱屈辱离开占领了二年的澎湖。此战明军三次增兵,战事拖延了八个月时间,拥有10倍于敌的兵力却始终不能攻占荷兰人的要塞,最后以围困战术逼退荷兰人。这次战役海上交锋的事迹几乎没有,明军扬长避短以自己的优势陆军来决定战斗胜负,在战争计谋方面做的不错,总算收回了澎湖。 上贴: 鹰 发布日期: 2007-2-28 3.料罗湾海战 1624年九月,荷兰人去了台湾,以此为基地发展他们的东亚贸易事业。中国的海上力量逐渐由朝廷舰队,转变为了私人性质的海上武装贸易,葡萄牙、西班牙、荷兰人都是最好的老师,中国海商则成了他们的好学生。中国海商自己组织船队,购买葡萄牙,荷兰船上的大炮,出没在西方人的航线与港口,他们挑战西方殖民者,同时对抗朝廷的围剿,华人海商实力不断扩大。李旦,颜思齐,郑芝龙等海盗“大家”崛起于东亚海上。1627年明朝深感李旦集团之强大,曾联合昔日的敌人荷兰舰队围剿李旦,颜思齐,郑芝龙。但是,朝廷水师几乎全军覆没。明朝廷最后不得不与李旦海盗集团妥协。明朝此刻正面临东北方的危机,实力日益衰弱,力不从心的朝廷开始寻求“招安”海盗了。 曾几何时,郑和的舰队驰骋四海, 世事沧桑,大明200余年的海禁剿海,如今沦落到与海盗合作的地步。不久,郑芝龙依靠海上贸易实力不断壮大,崇祯元年朝廷册封郑芝龙为 “海上游击”,这是中国海盗海商集团第一次得到合法的认可。当然朝廷招抚郑之龙也是迫不得已。朝廷与民间海商之合作也仅仅是暂时的机缘。一旦内陆政权强大,禁海剿海也都是可以预见的历史. 郑芝龙集团合法化后,全面与荷兰人展开贸易竞争,企图垄断东亚海上贸易。1633年深秋,荷兰舰队炮击中国海岸守军,烧毁停泊在厦门港内30余艘中国船只。郑芝龙号令150艘闽粤水师围攻荷兰舰队。当时,郑芝龙的“徒党皆内地恶少,杂以番倭骠悍,三万余人矣。其船器则皆制自外番(指红夷),艨艟高大坚致⋯铳炮一发,数十里当之立碎。”(曹履泰《靖海紀略》,<上朱撫臺>)也就是说郑芝龙的舰队拥有西式的船舰大炮。 荷兰人联络了另一个海盗集团刘香老一起出击,崇祯六年(1633年)九月十五,郑芝龙在乌沙头得知红夷夹板船九只与刘香贼船五十余只自南北游移外洋,便立下战书约荷兰人决战。九月二十日(10月22日),荷船从围头航抵料罗(金门东海岸),明朝水师出现,开始攻击荷船。《热兰遮城日记》纪录了当时的战况: “天亮以前的十五分钟⋯〔中国〕国家舰队出现了,分成两队,其兵力约有140-150艘戎克船,其中约有50艘特别大的战船⋯他们看起来,配备有相当的大炮与士兵,士气旺盛,跃跃欲试,使我们确信他们通通是作战用的戎克船⋯这时他们分别向我们靠过来,有三艘同时钩住快艇Brouckerhaven号,其中一艘对他们自己人毫无考虑地立刻点火燃烧起来,像那些丢弃自己生命的人那样疯狂、激烈、荒诞、暴怒、对大炮、步枪与火欿都毫不畏惧地,立刻把该快艇的船尾燃烧起来⋯快艇Slooterdijck号被四艘他们最大的戎克船钩住,被他们跳进船来,有两次把那些中国人打出船外,但最后还是被接着跳进来的人数众多的中国人所击破,而被他们夺去了⋯我们率领Bredam号、Bleyswijck号、Zeeburch号、Wieringen号与 Salm号费尽力气摆脱非常多的火船,向外逃去⋯受到这场战败,我们的力量已经衰弱到本季在中国沿海不能再有任何作为了。” 据《巴达维亚城日记》所记,被俘虏的荷兰人约计百人。可见,荷兰这次海战是失败了的,可说是损失惨重。据福建巡抚邹维琏奏报的战绩:“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馘斩夷级二十颗,焚夷夹版(板)巨舰五只,夺夷夹版(板)巨舰一只,击破夷贼小舟五十余只,夺盔甲、刀剑、罗经、海图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后铳死夷尸被夷拖去,未能割级者,累累难数,亦不敢叙。”中方的纪录应包括与荷兰人合作的海盗在内。郑芝龙集中优势兵力,大量使用西式大炮对敌轰击,用火船贴身近战,打的确实漂亮。不过荷兰人的战舰仅九艘,大多是轻型的快速帆船—快艇,载炮只10门以下。郑芝龙的舰队主力仍是“戎克船”—当时西方人对中国帆船的统称----并以10倍的数量优势压倒了荷兰-中国海盗联合舰队。 “说者皆曰:闽粤自有红夷以来,数十年,此捷创闻.”料罗湾大捷使荷兰人不得不屈尊于中国海商集团的实力,从此荷兰人每年向郑芝龙商的船队缴纳12万法郎的进贡,才可以保证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水域的安全。在17世纪的远东水域完全变成了由中国海商一家说了算的天下。料罗湾一战后,164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也曾经私下与郑芝龙达成四六开的贸易协议,无奈郑芝龙的海上力量过于强大,六开的贸易协定对于郑芝龙来说也只是一纸空文.晚明时期几乎整个远东水域―――澳门,马尼拉,厦门,日本各港口之间所有的商船都悬挂是郑氏令旗的中国商船。荷兰人屈服了,他们放弃了垄断中国海上贸易的企图,转而承认郑芝龙的海上霸权秩序。 与郑氏舰队不同,嘉靖年间的王直,徐海,吴平,曾一本,林道乾,林凤等人的舰队,也同样具有“商业―舰队”复合体的特征,不过由于“成往败寇”的社会潜意识,王直,徐海等人最终被扣上了“海寇”的帽子,而他们同郑氏集团的实际区别仅在于没有形成规模。 4.收复台湾的海战: 郑成功继承了郑氏家族的事业,此刻的东亚大海仍是郑家的天下。为把荷兰人驱逐出台湾,1661年郑成功下令积极修战船,招幕训练水兵。仅二个月时间就修造兵船300多艘。其中有大帅船,先锋船、哨船等。船一般有二层甲板。主力战船大青头(船体多饰以青色)长约10丈,宽2丈1尺,高l丈5尺,吃水8尺,载重三四干担,总共只配备2门大炮,前1后1。(《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1962年福建版)因为大炮都设在固定炮床上,要瞄准敌舰就得移动整个船体,作战效率不高。 荷兰侵略军在台湾守备十分严密,修城筑堡,总兵力约2800入,战舰有“赫克托”、‘斯•格拉弗兰”、“威因克”、“马利亚’等甲板战船,还有小艇多艘,主力舰“赫克托”长30丈;宽6丈,树5桅。下三层,装有照海镜、铜炮和二丈巨铁炮,发之可洞裂石城。 1661年5月1日的海战中,郑成功采取“ 以多击少”的战法,派出约60 艘各装有两门大炮的帆船迎战荷军。在镇将陈广、陈冲的指挥下,郑军以伤亡1000 多人的代价,用炮火引发荷舰火药库爆炸,击沉了荷军主舰赫克托号,用火船焚毁格拉弗兰号,平底船白鹭号和马利亚号则分别逃往日本和巴达维亚方向。通过海战,荷军力量遭受重创,尚存几只小船逃进台湾城下,再也不敢出战。郑军以数量优势夺得台湾海峡制海权,自己也损失了近一半战船。其后的台湾之战就没什么象样的海战了,荷兰殖民者有着和葡萄牙人一样的问题:战线太长,人力物力不足。而且1652年后英荷战争一直在欧洲沿海展开,牵制了荷兰人绝大部分精力和人力。1660年后荷兰人全力备战第二次英荷战争,加紧建造大型战舰。至1661年,荷兰海军已拥有70艘大型战舰,平均装炮50-80门。这些战舰必须在欧洲对付英国人,不可能支援台湾,所以在远东的荷兰军实力很有限。 从台湾海战中逃跑的马利亚号船于1661年6月驶抵巴达维亚,向东印度公司报告了荷军在赤嵌城战败和台湾城被围的消息,荷兰驻巴达维亚殖民当局为挽回败局,便派海军统领科布•考乌率领科克伦号、厄克号等10艘战舰752名士兵以及够吃八个月的米、牛肉和猪肉前去增援。经过38天的航行,于8月12日驶抵台湾海面。海上风浪很大,在海上停留了近一个月之后,才有5艘战舰在台湾城附近海面停泊。 荷军虽然得到的增援力量极其有限,但还是决定用增援的舰船和士兵击溃郑成功的部队,并任命卢特•塔华隆•贝斯为总指挥,要求对郑军决不饶恕船上任何人,见人就杀,不留一个。9月16日荷军从海、陆两路向郑军发起进攻。在海上,荷军企图迂回至郑军侧后,焚烧船只。而郑军避开与荷军舰队海战,隐蔽在岸边,当敌舰闯入埋伏圈后,立即以陆海两面万炮齐发。经过一小时激战,郑军以亡150人,伤若干人的代价,击毁荷军战舰2艘,俘获小艇3艘,荷军损失了1个艇长、1个尉官、1个护旗军曹和128名士兵,另有一些人负伤。在陆上,荷军几乎没有发起什么像样的进攻就偃旗息鼓了。12月1日,郑成功令陈宣、陈冲用数十只内装硝磺等易燃物的小船乘风火烧荷军船只,黄安则督率一部从七鲲身夹攻,击沉荷军战船3艘,击毙击伤荷军多人。至此,荷军海上力量基本被摧毁,只能坐以待毙。 综上所述,明未中国海军要想迎战西方舰队,必须集中对方船只10倍以上的数量才能一战。中国战舰一直为西方人看不起,他们称中国帆船为“戎克船”,是英语 Junk 的音译,加“船”字形成的。(台湾)远东图书公司出版(1993)<<新世纪英汉辞典>>所列“Junk”的第二意为“中国帆船”,而其第一意为“破烂物,垃圾,废物等无价的东西”。 明朝人对西方战舰的第一观感就是“船坚炮利”,明人沈德符所撰笔记《万历野获篇•红毛夷》记载了明军与荷兰军远距离海战时的史事,荷兰人所施放的红夷炮:“第见青烟一缕,此几应手糜烂,无声迹可寻,徐徐扬帆去,不折一镞,而官军死者已无算。” 《东西洋考•红毛番》云:“或谓和兰长技, 惟舟与铳耳。舟长三十丈, 横广五六丈, 板厚二尺余, 鳞次相衔, 树五桅。舶上以铁为网, 外漆打马油, 光莹可鉴。舟设三层, 傍作小窗, 各置铜铳其中。”万历三十二年后, 荷兰海船游弋闽粤沿海, 其坚巨高广日益为沿海军民所认识。福建将领朱文达说:“红夷勇鸷绝伦,战器事事精工, 合闽舟师, 不足撄其锋”。 (张燮《东西洋考》卷8 税考) 明朝人把荷兰战舰看作自己无法对付的庞然大物和难以逾越的海上屏障;“我舟高大, 不及彼五分之一, 而欲与争胜于稽天巨浸中, 必无幸矣”。 (史澄《广州府志》卷120《崔奇观传》) 号称红夷大炮的荷兰火炮是明人所见到的威力最大的西洋火器。与佛朗机相比, 其设计铸造更趋精密, 展示了更大威力。万历三十三年(1605 年),荷人出没广东,粤人谋与澳门葡人共拒敌人。明人正是从中荷实战中逐渐认识了荷兰火器。巨铳乃红夷所恃长技,“长丈有咫, 能毒人于二十里外”。(陈继儒《晚香堂集》卷3《贺福建南大中丞平红夷序》) 荷兰“大铳长二丈余, 中虚如四尺车轮云。发此可洞石城, 震数十里”。 (茅瑞征《皇明象胥录》卷5《和兰》) 红夷大炮“一发十里, 当之无不立碎, 我虽有利刃, 勿可与敌; 虽有锐兵, 勿可与战”。(沈国元《两朝从信录》卷16) 随着后金威胁日趋严重, 明朝对红夷大炮的借鉴利用逐渐达到高潮。1620年九月, 荷兰海船在广东曲江近海沉没, 地方当局派人下海打捞, 得大小荷兰铜炮二十余尊, 后经修整, 令习火器者演放。天启元年(1621 年) 五月, 荷兰海船在福建近海再次触礁沉没, 居民泅水取其大铳, 献给福建地方当局。荷人为了达到互市通商之目的, 也以火炮为诱饵, 诱使明朝地方当局就范。明朝廷基于其对荷通商求利之认识, 还利用荷兰进剿海寇。如利用荷人进攻郑芝龙等。 问题在于明朝人对西方战船东来的认识多停留在表面,对大航海时代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关键性问题缺乏根本认识。同时, 明朝人对西方技术先进性也认识不足。此时西方技术进步表现在多个方面。造船、纺织和兵器制造在欧洲都处于领先地位。但明朝人对西方长技之学习仅限于火炮一项, 对其造船技术却未加借鉴。由于双方舰船不处在同一水平线上, 导致明人在中西海战中常常力不从心,中国沿海的制海权如同漏洞百出的破网,西方战舰常常可以随意来往。 而且,明朝人对认识成果也重视不够,他们虽然体会到西方炮舰技术的进步与威力, 看到了西方列强到处扩张的蛮横与威胁, 但因为国人华夷之辨思想根深蒂固。在此思想指导下, 明朝国人自恃文明发达,夜郎自大, 视外来民族为蛮夷之邦, 轻视有余, 重视不够, 直接制约着中西双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等交流。到了鸦片战争时期,西方风帆战舰技术已至顶峰,“日不落帝国”的实力已可集中万余兵力和百艘战舰来到中国沿海,中国人单纯的数量优势已无法弥补炮舰技术和火力的差距,任何计谋都已无法扭转被动挨打的局面了,那么中国的沿海就真的“有海无防”了,悲剧般的中国近代史拉开了帷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