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蒙古军,由蒙古人包括部 分色目人组成的部队;探马赤军,初指从蒙古诸部抽取精 锐组成的前锋、重役或远戍部队,后来也有色目人、汉 人等加入;汉军,即由原金朝地区的汉人和部分女真人、 契丹人组成的部队,还包括早期改编的南宋降军;新附 军,即灭南宋前后改编的原宋军。此外,侍卫亲军中还有 不少按族属组编的色目人部队。军队按十进制编制,分 为万户府(统兵3000~7000人)、千户所(统兵300~700 人)、百户所、牌子(10户)等4级,分由万户、千户、百 户、牌子头统领。非蒙古军的万户府、千户所又置“达鲁花赤”,是为监军官,专由蒙古或色目贵族担任。万 户府上设都万户府、大都督府等,侍卫亲军在千户所上设指挥使司。 蒙古军(包括色目人部队)主要是骑兵。汉军、新附军大多为步军,也配有部分骑兵。水军编有水军万户府、水军千户所等。炮军由炮手和制炮工匠组成,编有 炮手万户府、炮手千户所,设有炮手总管等。一部分侍 卫亲军中,还专置弩军千户所,管领禁卫军中的弓箭手。 军队依承担任务的不同,区分为宿卫和镇戍两大系 统。宿卫又分为皇帝直辖的“怯薛”军和由枢密院统领 的侍卫亲军,平时主要护卫宫廷,守卫京畿,战时也出 京征伐;镇戍诸军,屯戍于全国冲要地区。北方是蒙古军、 探马赤军的重点戍防地区;淮河以南主要由汉军、新附 军屯戍,并配置部分蒙古军和探马赤军。边境地区由分封或出镇其地的蒙古宗王所部和土著部族军配合镇守。 蒙古国时期的军队,主要分成蒙古军和汉军两大类。 蒙古军 蒙古军以草原各部的蒙古人为主体,“其法,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料为军”,按十进制编组成十户、百户、千户,“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千户是基本军事单位。十五岁以下的儿童,被编组成“渐丁军”,蒙古语称为“怯困都”军,作为蒙古军的后备力量。在战争中陆续被蒙古统治者招降和掳掠来的哈刺鲁、钦察、唐兀、阿速、康里、畏兀儿、回回、阿儿浑等族人中的丁壮,亦有不少“隶蒙古军籍”(《元史·也蒲甘卜传》),被编入蒙古军之中。 蒙古军平时分布在草原上驻牧,战时临时招集。随着战争的发展,统治者需要一支蒙古军队长期留守被征服地区,于是从蒙古各部中“签发”了部分士兵,组成专门用于镇戍的探马赤军。探马赤军官兵被派出去镇戌后,仍与蒙古本部保持密切联系,所以从体制上来说依然属于蒙古军系统。 为有效地控制刚刚统一起来的蒙古各部和确保蒙古汗廷的安全,成吉思汗从蒙古各部中征调了一万名精锐士兵,作为大汗的常备护卫军,称为“怯薛”。怯薛由宿卫千户、箭筒士千户和散班八千户组成,负责护卫大汗,并操持汗廷的日常事务。怯薛分为四班,每班由功臣博尔忽、搏尔术、木华黎、赤老温或其后人充任怯薛长,率领“怯薛歹”(护卫士)宿卫汗廷,三日一换,称为“四怯薛番直宿卫”。在战争中,怯薛则是全军的中坚力量,被称之为“也客豁勒”(大中军)。 汉军 汉军是依附于蒙古政权的中原诸军的总称,包括金朝降蒙的各种军队、中原各地的地方武装和早期降蒙的南宋军队。窝阔台即位后,在中原民户中大规模签发士兵,补充汉军兵员,于是有了“旧军”与“新军”的区别。旧军主要指阵蒙的全军和地方武装,新军当指从中原签发的士兵。 汉军的编制最初比较混乱。太宗元年(1229)“置三万户、三十六千户以总天下兵”,将蒙古军的编制和官称用于汉军系统。各汉军万户统军人数不等,“大者五、六万,小者不下二、三万”。在蒙古统治者进行的战争中,汉军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忽必烈即位后,蒙古政权的统治重心由漠北草原移到了中原汉地。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忽必烈对军队组织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建成中央宿卫军队和地方镇戍军队两大系统,确定了元军的编制和隶属关系。 侍卫亲军 朝廷宿卫军队由原有的怯薛和新建的侍卫亲军组成。 忽必烈承袭了蒙古前四汗时期的怯薛宿卫制度,四怯薛长仍主要由几位功臣的后裔担任。由于怯薛歹享有优厚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不少人想方设法“投充”怯薛歹,使得怯薛歹的数量很快超过了原来额定的一万人界限,朝廷不得不经常下诏“沙汰”宿卫士,首先是把汉人、南人清除出怯薛,但收效不大。文宗至顺三年(1332),将一万五千人宿卫士减至一万三千六百人,实际上是对怯薛歹超额的确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