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对少数民族称“西戎、东夷、南蛮、北狄”,夷者,一般为东方少数民族的泛称,而结合上引慎、玄等十州契丹、奚、靺鞨、室韦等东北部落的移徙看,“居青、徐之右”的“城傍编夷”正是原隶于营州的慎、玄等十州部落。古人称方位时,以西为右,如陇西称陇右,山西称山右等。“青徐之右”即青、徐之西。慎、玄等十州部落分别迁徙于淄、青、宋、徐四州,淄州在青州之西,宋州在徐州之西,这四州确实可称为“青、徐之右”。据此,我们可以得出慎、玄等十州部落正是“城傍编夷”的结论。《旧书·地理志》记叙慎、玄等十州时,只记其先隶营州,后隶幽州,并未记其为城傍,但王晙疏中一句话,就点明了居青、徐之右的慎、玄等十州部落为“城傍编夷”的性质。慎、玄等十州原隶营州,为营州城傍,万岁通天元年孙万荣等攻陷营州后,十州无所属,移于青、徐之右安置。神龙初还、隶幽州,成了幽州城傍。 (4)剩下的崇、沃、归义、青山、凛州无移隶青、徐北还的经历。但崇州分饶乐置,沃州析昌州置,青山州析玄州置。上文已论饶乐奚为城傍,昌、玄州亦城傍,则三府州的分州也应属于城傍。归义州总章元年置,处新罗,隶幽州,无移隶问题;凛州天宝初因降胡置,时间较晚,也不需移隶。在东北其它部落州府皆为城傍的大形势下,这二州也应是城傍。 经上论可以看到,《旧志》所列燕州以下十七州虽“以州名羁縻之”,但不是羁縻州,而是城傍。《旧志》所记的“无所隶属”,也不确,这十七州城傍在天宝年间皆隶属幽州都督府,故能为安禄山所用。而这些城傍改变了安、史后河朔的性质则是中国中古史上的一个大问题,详见本文第三部分。 2、北方城傍 这里的北方包括河东及朔方两部分。《册府元龟》卷一三五帝王部愍征役门开元十五年条略云。 北河遭水处城旁及诸蕃投降人,先令安置,及州县被差征行人家口等,去年水涝……不知并得安存与否……宜令州县简责,有乏绝者准例给粮,俾令安堵。 开元十四年秋唐数十州大水,至十五年未息,《新唐书》卷三六五行志略云: (开元)十四年秋,天下州五十,水,河南、河北尤甚。河及支川皆溢。怀、卫、郑、滑、汴、濮人或舟以居……十五年五月,晋州大水。 位于河曲之地除河北道外,尚有河东道,开元十五年晋州大水,可见这次水灾波及了河东。开元十五年存抚北河的诏令应不专指河北道,而应指包括河东道在内的河北区域,厂”义而言.“北河遭水处城旁”可能包括了朔代等位于河曲之地的河东道城傍。 《唐大诏令集》卷一三O《命吕休璟等北伐制》略云: 朔方道行军大总管右武卫大将军……张仁愿……与副大总管右监门卫大将军鲁受信等将蕃汉兵募健儿、武用绝群飞骑、城傍等十五万骑。 朔方道行军大总管为朔方节度使的前身[8],景龙四年敕中要求朔方道城傍与兵募健儿、武用绝群飞骑一起参加北伐突厥,可见朔方道有城傍。 河东朔方的城傍有哪些呢?《资治通鉴》卷二一一开元二年条云: 闰月,以鸿胪少卿、朔方军副大总管王喀兼安北大都护,朔方道行军大总管,令丰安、定远、三受降城及旁侧诸军皆受晙节度。 《唐大诏会集》卷五九《王晙朔方道行军总管制》作“可持节充朔方道行军大总管,仍兼安北大都护,丰安、定远、三城等军及侧近州军,宜依旧例,并受晙节制”,《旧书》卷九三王晙传作“侧近军”。“侧近州军”、“侧近军”与“旁侧诸军”同义。五城旁侧诸军何所指呢?《资治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八年六月条略云: 突厥降户仆固都督勺磨及●(足+夹)跌部落散居受降城侧,朔方大使王晙言其阴引突厥……诱勺磨等宴于受降城,伏兵悉杀之,河曲降户殆尽。拔曳固、同罗诸部在大同、横野之侧者,闻之皆凶惧。秋,并州长史、天兵军节度大使张说引二十骑,持节即其部落慰抚之。 开元四年默辍被斩首后,在其控制下的铁勒部族拔曳固、回纥、同罗、霫、仆固等部来降,被置于大武军北。[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