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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政府前期能开疆拓土主要依靠哪支部队?(8)

http://www.newdu.com 2018-01-15 摘自《学人》 佚名 参加讨论
这是秦、成、临、洮内附的党项部落,他们置于唐界之内,也是城傍。 
    以上我们论述了东北、北方及西北的城傍设置。《册府元龟》卷九九二外臣部备御门开元九年四月甲辰诏略云:“诸道军城,例管夷落。”隶于军城的“夷落”,主要指的是城侧诸军,也就是城傍部落。有的州记载中并无旁侧这样的字眼,但结合下论大小州问题及诸道军城管夷落的通制,只要这些内附部落置于军城范围之内,就是城傍。但这种城傍是否只置于北方呢?唐后期蔡京曾发邕管“乡丁及旁侧土军攻邕州”,这种不同于乡兵的旁侧土军似为土蛮[12];安南峰州林西原,旧有防冬兵六千,其旁七绾洞蛮,酋长李由独.常助中国戍守,输租赋[13],亦类似城傍。唐在岭南、剑南是否也实行了城傍制度?唐后期或如体尚需进一步研究,本文只考论了唐代前期北方城傍。
    二、有关城傍的制度
    《唐六典》卷三户部郎中员外郎条略云:
    凡诸国蕃胡内附者,亦定为九等。四等已上为上户,七等已上为次户,八等已下为下户。上户丁税银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附贯经二年已上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户三户共一口。(无羊之处,准白羊估折纳轻货。若有征行,令自备鞍马,过三十日已上者,免当年输羊。)轻税诸州,高丽、百济应差征镇者,并令免课役。
    笔者曾探讨过唐代轻税制度[14],但当时着眼于赋税的角度,对“轻税诸州”的构成及特色并未涉及,这里结合城傍,试补充论述如下。
    伯三○七八“唐神龙散颁刑部格残卷”50一51行略去:
    若于羁縻州及轻税州自首者,虽得良人,非本州者,亦不成首。
    “羁縻州”与“轻税州”并提,可见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州。《唐大诏令集》卷一O七《诫励诸军州牧将诏》略云:
    今诸蕃归降,色类非一,在蕃者则汉官押领,入附者或边陲安置。
    归降诸蕃分在蕃与入附两种情况[15]。在蕃者列置府州,汉官押领,为羁縻州府,入附者置于军州城傍,所列州府则为轻税州府。轻税州与城傍密切相关。
    《新唐书》卷一二五张说传略云:
    (宇文融)乃与崔隐甫、李林甫共劾奏说,引术士王庆则夜祠祷解,而奏表其闾……擅给太原九姓羊钱千万。
    《旧唐书》卷九七说传较略,只称“李林甫奏弹说引术士夜解及受赃等状”,受赃即指太原九姓羊钱事。太原九姓,就是上论的河东城傍铁勒九姓。《旧唐书》卷九九张嘉贞传略云:
    时突厥九姓新来内附,散居太原以北,嘉贞奏请置军以镇之,于是始于并州置天兵军。
    据同书九七张说传,知说开元七年检校并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天兵军使,八年王晙诛阿布思等,大同、横野军旁的同罗、拔曳固等不安,张说亲持诣部慰抚,可知张说曾以并州长史及天兵军使的身份,控制过朔、代州界内的铁勒九姓,李林甫等弹说贪太原九姓羊钱之赃,正是这些铁勒九姓所纳羊钱。据《六典》卷三,羊当是指附贯二年以上蕃户输羊,钱可能指初附者纳银钱,也可能指按白羊估折纳的轻货。总之,这部分铁勒九姓是纳轻税的。
    从史籍上,我们并未看到唐对这部分铁勒九姓又裂置州府的记载,他们只是散居河曲诸州。那么裂置州府的内附蕃胡是否也纳轻税呢?回答应是肯定的。“唐仪凤三年度支奏抄”[16]略云:
    B’4一雍州诸县及诸州投化胡家,富者[丁别]
    5每年请税银钱拾文,次者丁别伍文,全
    6贫者请免。其所税银钱,每年九月
    7一日以后十月卅日以前,各请于大州
    8输纳。
    以往解释这条史料时,我将大州释为本州[17],不确。而“大州”实为理解唐代轻税制度的关键词。据《唐六典》卷三户部郎官条,唐州分辅、雄、望、边、上、中、下数等,并无“大州”一种,那么文书中的大州指何种州呢?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略云:
    庆州芳池州都督府,寄在庆州怀安县界,管小州十:静、獯、王、濮、林、尹、位、长、宝、宁,并党项野利氏部落。
    银州静边州都督府,旧治银川郡界内,管小州十八。
    夏州达浑都督府,延陀部落,寄在宁朔县界,管小州五:姑衍州、步讫若州、嵠弹州、鹘州、低粟州。
    这些党项、延陀部落被置于庆、银、夏等州界内,因其种落分置之州为小州,而包含这些小州的庆、银、夏州则为大州,也就是说,有城傍部落的州就是大州,大州所辖部落百姓纳轻税,这种轻税被交由管辖这些小州部落的军州〔大州〕。
    经上论,城傍、轻税州、小州皆为对内附置于边州界内蕃族部落的称呼,以居处地而论,他们被安置于军州城之旁侧,故称城傍;以纳税而论,他们纳银羊轻税,故称为轻税州;以居处州的隶属关系而论,因内附蕃族部落所置州在边州界内,被边州包融,故又称为小州。将这些名称及其间关系解释之后,我们对城傍的理测可以进一步了。
    唐为何要将内附蕃族置于城傍呢?首先,城傍的城指的是城郭,但不是一般的城郭。《新唐书》卷五O兵志略云:
    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
    “城傍”之城,即此种军城,为军事机构,“诸道军城,例管夷落”,可见夷落隶属于军城。将内附蕃族置于军镇旁侧附近,为便于控制,如铁勒九姓内附,唐置天兵军以制之;同罗等在朔、代州,置横野军汉兵三万人,名义上“以为九姓之援”,实际上则有防范目的。《曲江集》卷九《敕平卢诸将土书》略云:
    两蕃残贼,余类仅存。联尝怀抚柔,冀其迁善,而数年之内,谋叛相仍……顷者所以列置军镇,递为唇齿.所虞在此。
    内附蕃族军城旁安置,“递为唇齿”,正为防其叛乱。两蕃情况与城傍有所不同,但置军镇防犯的目的是一致的。
    其次,北方内徙部落不置于城内,是这些部落的游牧性质使然。《资治通鉴》卷二一一开元四年十月条略云:
    毗伽又欲筑城,并立寺观,敦欲谷曰:“不可。突厥人徒稀少,不及唐家百分之一,所以能与为敌者,正以逐水草,居处无常,射猎为业,人皆习武。强则进兵抄掠,弱则窜伏山林,唐兵虽多,无所施用。若筑城而居,变更旧俗,一朝失利,必为所灭。”
    突厥的生活方式为逐水草,居处无常,因游猎生活而人皆习武,骠悍善战。不但突厥如此,铁勒、薛延陀、吐谷浑、党项、契丹、奚等也都主要以射猎为生。置于城傍,不城居,正因其俗。《曲江集》卷八《敕契丹王据捋可突干等书》略云:
    部落初归,应须安置,可与守造审定,务依蕃部所欲。想其沃饶之所,适彼寒暑之便。
    时张守珪为幽州节度使,这部分内附契丹人为幽州城傍,安置时“依蕃部所欲”,择水草肥美处,适彼之便。《唐大诏令集》卷一二八《遣牛仙客往关内诸州安置六州胡敕》略云:
    古之降虏,皆置边郡,将遂畜牧之性,以示柔怀之德。
    置于城傍边界内,正为遂北方民族畜牧之性。城傍部落以射猎游牧为业,故而轻税州以羊为税。
    但内附蕃族对大唐帝国的最主要贡献并不在于羊钱,而在于城傍子弟作为唐前期各战场上所倚赖的冲锋陷阵的力量。《通典》卷一九O边防典吐谷浑条郭元振上安置吐谷浑状曰:
    何如分置诸州,使每州皆得吐浑役使。
    “役使”,主要指的是征行。《六典》卷三在内附蕃胡下注“若有征行,令自备鞍马”,则体现了唐前期战争的主要特色。《唐大诏令集》卷四二《止和蕃公主入朝制》略云:
    奚有五部,宜赐物三万段,其中取二万段,先给征行、游奕及百姓。
    可见城傍子弟被征行及充游弈兵是极为平常的事。游弈,《资治通鉴》卷二O九景龙二年三月条胡注云:
    杜佑曰:游弈……其副使子将.并久军行人,取善骑射人。
    游弈兵为骁勇善骑射者充,西州城傍突厥骨逻拂斯维游弈首领,即是一例。可见城傍子弟不但多被征行,而且在征行兵中也是最骁勇善战者。轻税州部落百姓,即城傍子弟,因善骑射,每年秋冬二季集于本军(即所隶属之军,如河东城傍隶天兵军,朔方城傍隶丰安、定远军等),春夏放归部落,不占国家正式兵员名额,战时征行,自备鞍马,与边兵共同作战。唐将内附蕃族置于城傍,固然是因其便俗,也使游牧民族的骑射技术及以血缘为主的部落组织保存下来,而这二者,正是中国古代战场上战斗力强弱的关键。[18]
    唐代武功卓著,世所共知,但唐代何种军事制度使前期在边境上开疆拓土,战功赫赫呢?战场上主要仰赖的是何种兵呢?府兵至开元时没落,被募兵制代替,募兵诚然是府兵不堪攻战后的主要军事力量。但唐东北、北方及西北战争看,同样不能被忽路至更为重要的一支军事力量,就是蕃兵。《全唐文》卷三七玄宗蹾《答张九龄贺破突厥批》略云:
    驰骋之骑,突厥颇强。弓矢之功,契丹称劲。
    论骑射,游牧民族显然比汉民族更胜一筹。在边境战事中,唐大量发蕃兵作战,如贞观九年平吐谷浑,追随李靖的有“突厥、契苾之众”[19],契苾即契苾何力所统部落,他们于贞观六年内属,“太宗处其部甘、凉二州”[20],属甘、凉州城傍。突厥在贞观四年平颉利后,太宗用温彦博策,于朔方之地,“自幽州至灵州置顺、佑、化、长四州都督府,又分颉利之地六州,左置定襄都督府,右置云中都督府,以统其部众”[21],所置为羁縻州府,但突厥有大量南来,于边州安置,成为城傍者,《旧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思摩条记“突厥及胡在诸州安置者,并令渡河北,还其旧部”,指的就是南来安置于边州城傍的突厥及胡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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