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前期的防务格局与边防建设 唐朝前期的边疆形势,在高祖武德年间,北部的东突厥控弦百万,对唐朝构成了最大的威胁,可当时唐朝由于没有足够的力量解除来自东突厥的威胁,只得采取纳贿请和、称臣结盟的灵活机动之策与突厥相周旋,在战略上处于防守的地位。经过唐初的休养生息尤其是贞观初年的充分准备后,唐朝的国力逐渐增强,遂在贞观三年出兵突厥,次年就一举破灭了东突厥,解除了来自北方最大的威胁。以东突厥汗国的灭亡为契机,唐王朝转入了全面经略边疆的新时期,在战略上由防守转入主动进攻的阶段。接着,在唐太宗贞观年间,讨吐谷浑、高昌、焉耆、龟兹、于阗、百济、高丽,开拓了“东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的版图,把周边的少数民族都有效地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之内。 唐前期,以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为后盾,在数十年的开疆拓土的过程中,建立了一套严密有序的御边体系。这套体系的建立过程,是随着唐王朝对边疆地区的开拓的不断深入而逐渐完善的。在唐前期,实行府兵制,府兵作为中央直接控制的军事力量,主要集中在关中。在地方及边疆地区,实行的是州、县二级地方行政体制,把全国划分为若干个军事区,分道置兵。据《唐会要》卷72《府兵》载:“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曰道。”在各道的兵力部署中,防备吐蕃的河西、陇右、剑南道和防备突厥、奚、契丹的河东、范阳、平卢等道都驻有不少的部队,而尤以京城所在的关内道屯驻军队为多,大有“居中驭外”之势,故时人有“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说法。 唐前期,道作为监察区或军事防御区,其军队主要由中央直属的折冲府兵、地方军和戍边部队三部分组成,形成中央与地方共同防卫的国防体系。地方军的指挥系统是武德七年(624)由总管改称的都督,其具体职能是“掌所管都督诸州城隍、兵马、甲仗、食粮、镇戍等”,即负责管内诸州镇防城戍的行政事务,对当地边防部队负统领之责,边防地区的军、镇、城戍亦归都督府节制。 唐朝的边疆防御体系与唐朝在边疆民族地区的设制是密切相关的。众所周知,自高祖、太宗以来,为了安抚已降服的边疆民族,唐朝在边疆民族地区设置了大量的羁縻府州,实行有效的羁縻统治。唐朝独创的羁縻府州制度,其最明显的特点是,依旧由各民族的首领、各部族的酋长来担任都督、刺史,朝廷也可以通过控制这些民族或部族的酋长来控制羁縻府州,但这些民族酋帅的个人向背,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全府或全州民众的整体行为,所以,为了弥补羁縻府州在管理上存在的这种弊端,唐廷又设立了都护府,加强对羁縻府州的管理。 有唐一代,自贞观十四年(640)平高昌设置安西都护府到长安二年(702)分安西都护府天山以北地区设置北庭都护府,先后在边疆地区设置了六大都护府。都护府作为朝廷为控制边疆而设立的军政机构,它与“缘边及襟带之地”设置的都督府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管理边疆地区诸如“诸蕃蔚抚、征讨、斥堠、安辑蕃人及诸赏罚、叙录勋功”等军政事务。以安抚、征讨并重的都护府,一般都屯有一定数量的军队,如安西大都护府辖境共有于阗、疏勒、碎叶、焉耆、龟兹五大军,有且末、固城、吉良、皮山四小军镇,有兰城、坎城、葱岭、张三城、于术、榆林、龙泉、东夷辟、赤岸十守捉,有粟楼烽、碎卜戍、移杜、彭怀四戍堡。在北庭都护府辖境内驻有伊吾军、天山军、瀚海军、静塞军、清海军五大军,有神仙、蒲类、郝遮、碱泉四个小军镇,有沙钵城、冯洛、耶勒、俱六、张堡城、乌宰、叶河、黑水、东林、西林、罗护、赤亭、独山、柔远十四个守捉,特罗一堡。都护府驻军的指挥权,由朝廷直接派遣的官员掌握。 在初步了解唐初的防御体系后,我们这里要提出来讨论的一个问题是,终唐一代为什么没有大规模修缮或整修过长城?对于这个问题,在很多学者的研究中早就有所涉及,并且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我们结合唐初的防务格局及当时的边防指导思想来看,大体上可以归纳出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唐朝由于其自身的强大,有实力也有气势把长城南北都作为一个完整的地区来经略,且直接而有效地控制了长城南北,无须再修长城之类的防御工程。二是唐初的统治者对于历代修筑长城的做法有了新的认识。唐朝立国之初,北部的突厥汗国是其最大的威胁,如何有效地抵御突厥的南进,保证和巩固北部边境的安宁,事关新生的唐政权的安危。当时曾有朝臣提议因承隋制修筑长城来阻止北方突厥的南下和侵扰,但唐太宗认为,唐王朝初建,百业待举,不宜劳民伤财“远修障塞”,而且长城防线太长,不易防守,无法达到防御的目的,所以并未秉承前朝修筑长城以加强北部边防的做法,而是采取了新的边防政策--修筑边城以加强对北方游牧民族的防御。三是唐朝的贤君名主们,从一开始就推行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这种民族政策也得到边疆许多民族的支持和拥护;同时,唐期边防的重心重视人防和军队的建设,不太看重修筑类似长城之类的防御工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