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魏政权末年依《周礼》改制,建立了“六官”体制。在官品方面,西魏也取裁周制而采用了“九命”等级。从此前的“九品”到“九命”,其间更革不止是名目的改头换面而已,包含在这个“九命”中的军号和散官,从结构到性质都发生不少新的变化,从而构成了中国古代官员等级制度史上的又一个转折之点。对九命制度,王仲荦先生《北周六典》的考述相当细密,称之为了解这一制度的奠基之作,不算溢美。近年陈苏镇先生的《北周隋唐的散官与勋官》[1],也是一篇好文章,于周隋间文武散官及戎秩的发展条分缕析,相关的政治社会因果也得到了很清晰的揭示。 本文就打算以这些研究为基础,对北周九命体制中的文武散官继续加以研讨。九命体制有一个很引人注目的地方:列于其中的军号和散官,呈现出了很整齐的一一对应关系,并经常是同时授予的。对之,我们姑称为军号和散官的“双授”。本文的计划,就是对这个制度的内容、渊源加以叙述,并试图阐释它的意义和成因。 一 九命中的军号、散官序列 在讨论军号与散官的“双授”之前,这“九命”体制下军号和散官的基本序列及意义,是我们首先要弄明白的,这是进一步论说的前提。 根据《周书》卷2《文帝纪下》,西魏废帝3年(554)春正月:“始作九命之典,以叙内外官爵。以第一品为九命,第九品为一命。改流外品为九秩,亦以九为上。”至魏恭帝3年(556)春正月,北周“建六官”。“九命”的颁行,就是两年之出台的“六官”的前奏。“九命”内容今见于《通典》卷39《职官二一》“后周官品”),及《周书》卷24《卢辩传》、《北史》卷30《卢辩传》。其中以《通典》所列最详,《周书》及《北史》则省略了大量的职事官名。职事官可以通过官名后所缀的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等字样来区分品位,而军号和散官则显然不能。所以三书的“周官品”对军号和散官均予列述,尽管所记时有异处。 据《北史·卢辩传》所载,我们把“九命”中的军号、散官列如下表:
“表”中列于括号里的侍中、散骑常侍二职,未列于“九命”。但据《北史·卢辩传》:“周制……其开府又加骠骑大将军、侍中,其仪同又加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也就是说,与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相对应的,还有加官侍中;与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相对应的,还有加官散骑常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