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通行法则是战败方屈从于战胜方的力量,并接受其开出的休战条件。仅以最常见的经济要求为例,割地赔款作为战后的经济补偿,其广谱性可称得上冠古绝今。 经历白登之围后,于汉高祖执政的后续年间里,马邑地区以及平城一带的土地资源信息,就彻底从史书中销声匿迹了,而后有史记载的边患战祸主要都集中于马邑东南方的汉属代地。那么马邑及其西北的平城究竟归属于何方,则成了语焉不详的话题,这确实是一桩颇值得玩味的事情。刘邦脱困后,马上着手和亲事宜,并每年向匈奴提供布匹、丝绸、酒和粮食等经济给养。被后世称为岁贡的政治行为即刻出现在两国战后,而这又恰好是由战败国提供给战胜国的,再联系到前面的土地问题,两相对应之下,就更值得旁观者玩味了。 有关刘邦兵败被俘或是投降,只是一种猜想,尚无明确的证据证明,只能从一些侧面信息中得知,双方的停战协议很可能是建立在汉方屈服的结果之上。史书上与此相关的内容,很可能再一次因讲了政治而在真实性上掺杂诸多水分。 战败后的割地赔款,对于作为统治者的刘邦来说,虽然觉得蒙受损失和屈辱,但是比起丢掉统治权来说,并不是更加难以接受。这是个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问题,是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面临矛盾的问题。以其确保政治地位为出发点不难发现,只有保住统治权才能保证自己享受到高人一等的经济给养以及种种特权,这是其全部利益的根源。失去部分土地,只相当于失去部分利益,而失去了统治权则等于失去了一切。 统治者的权力根基在于权威性上,这是他们不容触碰的禁脔。为了维护这虚弱的权威性不受损伤,他们不惜大开杀戒,更毋论满口谎言。兵败被俘或投降,在一贯胜者王侯败者贼的社会氛围里,绝对是权威性的天然大敌。这道理意味着即使刘邦真的如假想中那样兵败,也不会对外道出事实的真相。 至于割地赔款,则更是维护统治权的大忌,因为这是有损于整个社会群落经济利益的行为。土地是一切经济行为的基础资源,对于社会群落来说,减少了土地就等于减少了群落内的人均资源,这无须多言。而赔款却是实实在在地把额外经济负担分摊到每一个社会群落成员身上去。史评中对战败并割地赔款的行为异乎寻常地深恶痛绝,动辄口诛笔伐,甚至把问题上升到民族大义、国家荣辱的道德高度上,其内在原因实为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而产生的应激反应。 将损害全体社会成员经济利益的事情公布于众,是任何为政者都不敢尝试逾越的警戒线,尤其是这一切的损失根源皆因自己的过失而起。若胆敢以身试戒,必会沦落至万劫不复死无葬身的境地。为了降低甚至是转嫁、回避政治责任的风险,政客们拒绝信息的透明化,拒绝社会其他成员拥有知情权。是谓“君不密失其国;臣不密失其身[注50] ”。由此推论开可知,食利阶层和靠近食利阶层的社会成员,也就是政治主体的成员,无论犯下多么愚蠢的过错,都不会公开直接承认,反而会颠倒是非黑白并力图以此掩盖过错,最不济,也要滤掉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可以说,政客们在美化自己时都是不遗余力的,哪怕伪造历史。 然而细考究起来却很容易发现,凡是在政客指使下散布出来的信息,几乎条条水分十足,其内容无不是赤裸裸地自我吹捧,称自己的决策英明果断正确。至于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何种情形,结果究竟是得是失,是盈是亏,则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了。 此时回望历史中所谈及的“陈平奇计[注51] ”与“厚遗阏氏[注52] ”的说法,却感觉别有一番味道在胸中回旋荡漾。贿赂女人,却不明说贿品所用何物,这很容易让人误解为能打动女人的东西,必然是华服美饰。殊不知,土地同样可以用来做馈赠品。换言之,将战败割地说成贿赂匈奴单于的女人,这看起来只是自欺欺人。尽管两个说法都是指同一件事,然而于政治上的意义却不尽然,后者的说法摆明了是将严重的事件淡化处理,避重就轻。要知道,仅仅是说法的不同,割地事件的政治性质就会因此完全改变。 同样的道理,一个“和亲[注53] ”的说法掩盖了战争赔款的实质。甚至在后高祖时代的汉匈外事活动上,这“和亲”都可以扯来做政治遮羞布。 长城往往从内部崩塌 自汉高祖开始,汉帝国对匈奴的“和亲”政策延续了五十余年的时间,期间双方发生过一些小规模的摩擦,但是罕有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出现,这与汉帝国最高统治者的战略构想有关。 当军事斗争不再成为主要的政治方向时,或者说,依靠武装斗争的手段不能再获得经济给养的时候,经济建设就成了新时期的政治主题方向。后高祖时代,也就是自汉惠帝、吕后执政时期起,汉帝国政府的政治工作重心就已经逐渐向经济发展这个方向偏移。在文帝执政时期,尤其以经济发展工作为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