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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胡马度阴山的雄才汉武帝(1)

http://www.newdu.com 2018-01-15 摘自《影响中国的100个人 佚名 参加讨论
汉武帝,名刘彻,生于汉景帝前元元年(前156年),卒于后元二年(前87年),景帝中子。前元四年(前153年)被立为胶东王,前元七年(前150年)被立为皇太子,景帝后元三年(前141年),景帝去世,刘彻即位,以第二年为建元元年,创历代帝王有年号之始。汉武帝在位期间,实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国策略,国家欣欣向荣,一片繁荣景象。他不愧为我国古代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
    汉武帝即位不久,便下诏书,要求丞相、御史、列侯等各级官僚,推举贤良方正、敢于直言进谏的读书人到朝廷做官。同时,还鼓励天下吏民直接给皇帝上书,提意见,发表自己的见解。汉武帝求贤若渴,对于所上奏章,大都认真阅读,并从中选拔出不少有才干之人,如董仲舒、主父偃、严安、朱买臣等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再次下诏,命举贤良文学上书对策,董仲舒在所上《天人三策》里提出统一思想的主张,要求将那些不符合儒家六经宗旨和孔子之术的思想学说,一律禁止,不允许其存在。这迎合了汉武帝欲加强中央集权的思想,得到了武帝的赞赏。不久,武帝便任命他为江都相,同时下令全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此之前,武帝还在长安设立太学,置《诗》、《书》、《易》、《礼》、《春秋》五经博士,培养儒学后备力量。汉武帝将儒家思想定为一尊,对于此后的中国社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为了解决汉初以来形成的诸侯割据问题,加强中央集权,汉武帝于元朔二年(前127年)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的封国除由嫡长子继承外,其他子弟也可在封国内分得一块封地,由皇帝授予封号。这样一来,诸侯王国就被逐渐肢解,王侯的势力进一步衰微,他们再也不可能对中央构成威胁,中央集权得到加强。汉武帝又“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左官律规定凡在诸侯国任官者,其地位低于中央政府任命的同级官僚,这就限制了诸侯获得优秀人才的可能。附益法则严格限制诸侯国的官吏为诸侯非法谋利,结党营私。元鼎五年(前112年),参加祭扫的诸侯王在所献助祭的酎金中偷工减料,以少充多,以次充好,汉武帝令人测定酎金的成色和分量之后,以大不孝为名,削夺106人的爵位和封地。汉武帝通过这些措施,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割据的局面。
    为了防止州郡势力过于庞大,汉武帝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将全国分为豫、冀、徐、青、荆、扬、益、凉、并、幽、兖、朔方、交趾13个州,每州设部刺史1人,部刺史仅是个中级官吏,职位不高,可官小而权重,他们可以在皇帝规定的六条问事范围内,督察十三州的大官,甚至诸侯王。汉武帝正是通过他们来打击地方官僚和豪强地主,从而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汉武帝限制丞相的权力,他自己亲自处理各项政务,令九卿不通过丞相直接向他奏事。与此同时,他还提拔了一批中下层官员担任自己的侍从和秘书,通过他们来发号施令。这样,在朝官中就形成了以尚书、中书、侍中等组成的“中朝”官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而“中朝”的地位更加重要,遂成为实际的决策机关。
    汉武帝扩大选官范围,建立察举征召制度。所谓察举就是由食禄二千石者推荐,通过考试后,即可授予官职。不久,汉武帝又规定依据人口的数量,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选举,不需资产的限制。所谓征召就是由皇帝直接召见那些有一定能力而又不肯出仕的隐士,由皇帝直接授予官职。同时,天下吏民若有上书言事而又言之成理者,亦授予官职。另外,博士弟子中考试成绩优异者,亦可入仕。通过这些措施,汉武帝选拔出一批才华出众之士,充实了官僚机构。
    汉武帝在财政经济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加强中央对全国经济的控制,以解决日益严重的财政困难。
    改革币制,将铸币权收归中央。汉初,听任郡国自由铸钱,社会上流通的货币极其混乱,引起物价上涨,阻碍了商品的正常交换。同时,由于一些贵族官僚和富商大贾操纵铸币权,富埒天子,这也威胁到中央。元鼎四年(前113年)汉武帝下令禁止郡国铸钱,各地私铸之钱运到京师销毁;成立专门的铸币机构--上林三官负责铸造五铢钱(合今重2.9克),这样,就由中央垄断了五铢钱的铸造权。新造的五铢钱重如其文,质量很高,便于流通,直到1920年,历代铜钱皆为五铢重。
    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政策。汉初,盐铁为私人经营。豪强逐渐垄断了对国计民生有着重要影响的冶铁煮盐业,这不仅影响到中央财政的收入,而且助长了分裂割据势力。元狩四年(前119年),汉武帝采纳桑弘羊、东郭咸阳和孔仅的建议,将私人垄断的冶铁、煮盐业改为国家垄断经营,在全国产盐铁的地方设立盐铁专卖署,并任命当地的大盐铁商为盐官或铁官,管理有关盐铁事宜。盐铁官营有效地解决了当时严重的财政经济困难。实行盐铁官营,也带来质次价高等问题,桑弘羊于元封元年(前110年)建议在全国实行均输平准政策。所谓均输,就是由中央政府的大农令在郡国设均输官,负责管理、调度、征发从郡国征来的租赋财物,并负责向京师各地输送。所谓平准,即由大农令置平准官于京师,总管全国均输官运到京师的物资财货,除去皇帝贵戚所用外,做为官家资本经营官营商业,“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调剂物价,防止富商大贾从中谋取巨利,同时也增加了国家的收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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