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仪仗之兵——青铜殳 秦俑三号坑还出土了30件青铜殳。殳是一种锤击武器,本为上古战车上必备的五兵之一。到战国末期,弓弩、戟、矛、戈等成为作战的主要兵器,殳有些则用来作为一种仪卫的兵器,称为晋殳。 与1978年曾侯乙墓出土之实战用殳相比(曾侯乙墓出土了7件实战用殳、14件晋殳。实战用殳上部有三棱刃、下部为带刺的铜球,可刺杀也可砸击;晋则无刃仅有铜套,两种殳兵的杆均为积竹木长柄),秦俑坑出土的殳便是这种晋殳,均为圆筒形, 首呈三角锥状,长约10.5厘米,径2.3~3厘米,深8.9厘米,用以装长木柄。此种殳应为秦始皇卫队的仪仗兵器。 严格的标准化生产制度 我国在东周时期,已有严格的标准化生产制度。在关系到国家命脉的兵器制造工业上,战国晚期的秦国体现得尤其突出。其精密的规范管理章程、责任到人,青铜兵器产品也都具有统一、严整的尺寸与生产质量标准。 春秋时期的典籍《礼记?月令》篇(约成书于公元前620年前后),有“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究其情”的记载(这段记载另见《吕氏春秋》卷十《孟冬纪》,成书于公元前240年前后,由秦王嬴政的相国吕不韦主编),也就是说在生产的产品上刻上工匠或工场名字,并设置了政府中负责质量的官员职位“大工尹”,目的是为了考查质量,如质量不好就要处罚和治罪。 如前所述,秦俑坑出土的铍、戈、戟、矛等大量兵器器身都铭刻有制造管理者、工厂和工匠的名字。 秦俑坑内出土的青铜剑,剑身的8个棱面游标卡尺测量误差不足一根头发丝,已经出土的19把完整的青铜剑,剑剑如此。这批青铜剑结构致密,剑身光亮平滑,刃部打磨痕纹理细腻、来去无交错,且全部垂直于剑身中脊线,它们在黄土下沉睡了2200多年,出土时依然光亮如新,锋利无比。此外,在秦俑坑中发现的多件青铜铍,尽管在制造时间上前后相隔十几年,造型和尺寸竟然能够完全一致,这些都是令人惊叹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