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富林镇老艺人卓铭坤制作的玲珑子母灯。 在云浮市云安县富林镇等地,有一种每年正月初十要为前一年出生的男孩子挂灯的习俗,这一习俗从明朝末年流入到云安,到现在至少已有400多年的历史了。 这种灯有个动听的名字:“玲珑子母灯”。富林镇的周围地区也有这种习俗,也挂这种灯。玲珑子母灯曾参加过广东省“花灯论坛”与“广东省与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交流会”展览,近期还被列入云浮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而玲珑子母灯做得最好最出名的,是旧所村卓铭坤老艺人一家,他还被申报为这一云浮市文化遗产的传承人。 玲珑子母灯寓意“添丁添福” 卓铭坤家就住在主村道旁边,客厅一角挂着一个10年前为孙子卓金海出生时制作的玲珑子母灯,足有2米多高,十分华丽。旁边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储物间,房梁和墙上挂满了玲珑子母灯的半成品,看来市场需求量还是比较大的。 玲珑子母灯制作集结扎、制模、编织、雕刻、纸剪、书画等多种手工技艺于一身,云安玲珑子母灯的制作工艺严谨、精细,组合更加协调,色彩尤其鲜艳。巧妙的设计、流畅的线条、逼真的造型、鲜艳的色彩,带给人们极强的视觉冲击,寓意的文字祝语,传说中的人物神像、艳丽的山水图案,使自然和人文观念融为一体,充满对于“添丁添福”的祈盼。 生子挂灯追溯到明朝 花灯的流行兴盛源远流长,在云安县(以前称东安),花灯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明朝。据康熙版《东安县志》“风俗志”载:“上元日,生子之家于祖堂、庙、社张挂花灯。亲族以礼致贺,延之宴饮。各处笙歌鼓乐,饰故事人物,秉烛夜游。曰:‘闹元宵’。” 云安以前的农村习俗,如生了男孩,必向外人昭示,在村边显眼处挂上花灯,喻义“添丁”,一般正月初十挂灯,十六拿回家里存放,称存灯,俗称落灯,拿回家中正厅梁上挂起来。普通人家添丁,用的是普通花灯,而大户人家为了更好地炫耀自己,则专门订造较大的玲珑子母灯,有直径大至1米、高达2米多。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卓超明、刘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