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4年,毛泽东主席在故宫城墙上视察。 故宫的国宝地位 故宫的地位与价值是相关联的。故宫的地位,概括地说,就是国宝的地位。 长期以来,故宫的文物藏品被称为“国宝”。前多年,有一部反映故宫文物南迁的电视剧,名字叫做《国宝》。故宫博物院前辈专家那志良先生写了一本书,书名就是《典守故宫国宝七十年》。现在人们也把一些极为珍贵的文物称为“国宝”,意为国之瑰宝。但是,把故宫文物称为“国宝”,则有别于一般的“国之瑰宝”的概念,有着国宝本身所具有的特殊含义。 什么是“国宝”?所谓国宝,指的是国家的宝器,又称国器, 是祭祀之器。在古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国语·鲁语上》载:“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视祭祀为国典,强调祭祀与国家制度的重要关系,说明当时将祭祀视为国家头等重要之事。《周礼·春官·天府》云:“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若有大祭、大丧,则出而陈之;既事,藏之。”宋夏僎《尚书详解》卷一W《商书·汤誓》云:“国之宝器,即祭天地诸神宝玉之类。”国之宝器,原本皆指宗庙祭祀之器,这些祭器象征着王位。传统的祭祀礼俗,以祭祖、社祭与祭天最具重要性。在古人看来,“天”主宰王朝的兴替,是人世君主的父亲,因而周王遂被称之为“天子”。从政治功能而言,祭天就是政权合法性的象征,也只能是君主独享的专权。直到明代,犹有法律颁布,提醒百姓“庶民祭里庄、乡厉及祖父母、父母,并得祀灶,余皆禁止。”相传夏禹铸九鼎,历商至周,为传国的重器,亦称之为国宝。《史记·平原君列传》记平原君用毛遂出使楚国,谋合从成功,叹云:“毛先生一至楚,而使赵重于九鼎大吕。”《索隐》云:“九鼎大吕,国之宝器。”《正义》云:“大吕,周庙大钟。”宗庙为国家象征,其宝器之存亡,往往作为国家存亡之标志。“国宝”又特指传国玺,更是与国家的统治权联系在一起。此外,“国宝”还有国家宝贵人才之义。 我国文物博物馆界用国宝称呼相当珍贵的文物,大约与日本的影响有关。日本于1928年就颁布了《国宝保存法》。对于重要文化财,他们从世界文化的角度考虑,把其中认为具有较高价值的、不同类型的国民之宝指定为“国宝”,有美术工艺品,也有建筑物。日本的国宝是文化财的最高等级名称,有明确的对象,我国则是泛指极其珍贵的文物。把故宫的文物藏品统称之为“国宝”,与这种泛指显然有着区别,虽也说明故宫藏品的极端重要性,但应注意到它与国宝的本来含义的关系。 故宫文物国宝地位的形成,有着多种原因,也有一个强化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皇家收藏的国宝意义。 收藏作为一种活动,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现代重大考古发现证明了史前人类收藏行为的存在。从商代起,王室就重视文物的搜集和保存。殷商的文物多集中于宗庙。周代王室文物、珍品收藏之处名曰“天府”、“玉府”,并有专职官员负责管理。在青铜器时代,象征着权力之源的青铜器是最受尊崇的王室宝物。汉朝的“天禄”、“石渠”、“兰台”,则是汉宫贮藏珍贵文物及图书之所。到宋徽宗时,收藏尤为丰富。《宣和书谱》、《宣和画谱》、《宣和博古图》,就是记载宋朝宣和内府收藏的书画鼎彝等珍品的目录。清代帝王重视文物收藏,特别是乾隆皇帝,更使宫廷收藏达到了极盛,《西清古鉴》、《西清续鉴》、《宁寿鉴古》、《石渠宝笈》、《秘殿珠林》、《天禄琳琅》和《四库全书总目》等,是清乾隆时期编辑的宫中所藏古铜器、书画、图书的目录。在古代中国,“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掌握着绝对权力的封建帝王,必然是全社会中最高档级同时也是最为丰富的奢侈品、礼仪用品、珍奇品及古董的拥有者;由于皇帝以“内圣外王”的身份出现,被人为地推崇为全社会伦理的最高典范,这样皇室又成为祖先、民族、国家象征物的最大收藏者。 ![]() 白玉“大清受命之宝”玺 人类收藏的动机与目的是多方面的。对于源远流长的皇室收藏,它不仅是“宜子孙”的一笔宝贵财富,也不是只供皇帝个人赏玩的珍稀艺术品,更重要的是这些藏品所具有的强烈的政治与文化的象征意义。皇室收藏文物,更重视这些文物所寓有的某种至高德行的涵义,认为它的聚集可被视为天命所归的象征。因此,新的王朝接受前朝的旧藏,表示着它继承前朝的天命;或者如有的研究者认为,皇家收藏是中国历代统治者确定其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故宫的收藏,可以上溯到宋朝,至今已有千年历史,而所收藏的文物,则反映了中华5000年的文明史。宋代宫廷收藏宏富,靖康之乱,图籍、书画宝器,悉归于金;宋高宗南渡,迁都临安,又积极搜集。南宋灭亡,临安未遭兵革,元相伯颜派郎中董祺将南宋收藏由海运到大都,即今日的北京。元为明所灭亡,明将徐达将元内府所藏,全部运到南京;后来明成祖迁都北京后,这些宝物又由南京运到北京。明代亡国,这些宫廷藏品又悉数为清所得。见于著录中的很多古代文物早已散失,但也有不少珍品几经聚散,历尽沧桑,保存到今天。例如,晋王珣《伯远帖》、隋展子虔《游春图》、唐韩滉《五牛图》、五代顾闳中《韩熙载夜宴图》等著名书画,都曾载在《宣和书谱》、《宣和画谱》或《石渠宝笈》中,现仍藏在故宫。这部分藏品是中国皇家收藏传统的延续。 皇室收藏与王朝命运的紧密联系,这些藏品成为皇权的象征。因而清宫旧藏文物本来就具有国宝的意义。 第二,故宫博物院的成立,象征君主法统的清宫旧藏为人民所共有并同享,为其国宝意义赋予了维系中华民族文化、传续中华文明血脉的新内涵。 在封建时代,“朕即天下”,国即家,家即国,整个天下都是帝王的,皇宫里的所有物品,自然都是帝王的财产,谁也动不得。乾隆皇帝曾规定过,宫中的一切物件,哪怕是一寸草都不准丢失。养心殿的一个景泰蓝小罐里盛着36根一寸长的干草棍,他拿了几根放在几案上,叫人每天检查,少一根都不行,这叫做“寸草为标”。溥仪曾回忆道:“这堆小干草棍儿曾引起我对那位祖先的无限崇敬,也曾引起我对辛亥革命的无限忿慨。”辛亥革命后,紫禁城的三大殿交给了中华民国政府,但溥仪还暂居内廷,皇宫里大量堆积的文物珍宝仍然由皇室和内务府占有。为了解决经费困难,小朝廷1922年曾公开用投标的办法拍卖古物,还在向各银行借款时抵押了大量金器古董。“这些财宝每一分钟都在被赠送、出售或典押,甚至被偷窃。”不仅溥仪小朝廷认为这些文物珍宝属于自己,甚至民国政府也承认这是皇室的私有财产。1914年民国政府成立古物陈列所,在文华殿、武英殿展出了从沈阳故宫与热河行宫运来的20万件清宫藏品,据庄士敦称,这些艺术品是被“借”来而尚待民国政府购买的皇室藏品。 对于溥仪等拍卖或抵押宫中大量文物的行径,社会舆论予以高度的关注。这些文物到底是国家财产还是皇家私产?皇室是否有权处理?一些报刊时评发出抗议的言论,认为被处置的物品是国家财产,皇室没有权力出卖它们。湖北省教育会为制止清室出售古物致内务部代电(1923年11月12日)更有代表性,认为这些古物是“全国五千年之文物”:“窃我国与埃及、希腊、印度同为数千年前古国,其文明久为中西所慕。清室之古物,尤为历代帝室递嬗相传之珍秘,并非一代一人所得私有。合全国五千年之文物,集于首都之清室,一涉疏忽,不徒散佚堪虞,即立国精神且将无从取征。清室以经费短绌,转售东邻,不啻将五千年立国精神捐弃一朝,念及此,能勿痛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