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网络 激发优秀传统文化活力 作者:唐红丽 段丹洁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八月初七日壬辰 耶稣2016年9月7日 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对于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塑造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具有重要意义。近日,针对如何做好数字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等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学者。 网络拓展 传统文化传播空间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含着许多人类文明的智慧,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秘书长金海峰表示,“从诸子百家到四书五经,体现出我们的祖先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关系的认识,时至今日,在当今社会乃至世界范围仍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借鉴意义。”他表示,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对于增强文化自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今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无疑是利用互联网传播技术。 中华美学学会副会长王杰对此表示认同,他说,“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传统文化传播的空间,增强中华优秀文化的影响力,利用互联网技术加以传播是一种很好的办法。”同时,王杰表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非常丰富的内涵,不仅包括文史哲著作,还包括很多民间传承下来的艺术形式,诸如古琴、山歌、地方戏等,都可以通过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通过多元多样的碰撞和交流,对优秀传统文化再生产、再创作,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从而获得审美的愉悦和情感的寄托。 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再生产 互联网传播具有视觉直观等特点,在传播信息和文化方面具有跨时空、跨领域的先天优势,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发掘、整合、加工,最终实现现代转化具有重要作用。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张利群提出,过去文化传播载体形式较为单一,数字技术的发展推动文化传播进入融媒体时代,互联网不再是单一的传播媒介,而是衍生出媒体的生产性功能,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再生产,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他表示,互联网对传统文化的创新生产主要通过三个渠道:第一,改变原有的媒介传播形式,传统文献典籍可以通过电子化、数字化等方式得到更好的复制与保存,同时也便于流通、阅读与检索。第二,将语言文字文学改变为视频、音频等形式,将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一种生产资料,投入再生产环节。第三,加强优秀文化产品的翻译工作,利用互联网发布平台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跨文化传播。 “做好‘互联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首先需要政府投入,为实施中华文化经典工程提供保障和支持;其次要发挥学界力量,提高优秀传统文化传播质量和吸引力。”王杰表示,过去,一些学者对基于网络新媒体所带来的文化创造和文化创新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只有通过传统媒介进行的传播才能传承传统文化的精髓。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传播形式不断扩展,大众的智慧和创造力在互联网传播中被集合起来,激发了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力。通过网络能够学习中华优秀文化、感受中国美学精神,将优秀的文化基因渗透到文化生产创作中。 避免庸俗化传播 互联网作为一种传播工具是一把双刃剑,虽然能够实现方便快捷、随时阅读,但在传播文化和信息方面却存在碎片化、快餐化、娱乐化等问题,这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也不例外。 王杰表示,碎片化是网络传播不可避免的问题。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使人们常常利用空暇的时间上网阅读或观看视频,这就需要文化工作者将当代人的认知模式、情感结构、审美需求协调起来,创造出更适合现代大众阅读的文化形式。“从认知角度讲,人的认知能力有某种调节机制,碎片化阅读仍会在大脑中形成审美感受和整体图像。互联网传播传统文化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能够激发大众的阅读和欣赏兴趣,从而引导他们通过更加专业的方式深入学习文化经典。”他说。 张利群认为,网络传播可能导致对传统文化缺乏完整性、系统性的理解,而碎片化的传播形式也容易造成断章取义,肢解文化内涵,甚至出现庸俗化等不良现象。因此在加强网络监管、维护文化安全的同时,需建立完善的文化艺术批评机制,发挥文学批评的重要作用,引导大众接受优秀的文化和信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