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自由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首发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九月十九日戊戌 耶稣2017年11月7日 信仰与自由是否矛盾,信仰是否会侵犯、危害自由,取决于信仰的品质,不可一概而论。不同的信仰有不同的品质,信仰有高低、优劣、正邪、善恶之别。 徐君认为:“自由化民主化与信仰化成反比,与去信仰化成正比。政教分离,国家没有信仰,才能保证所有信仰的自由。”此言就忽略了信仰的品质区别,更不明儒家中道信仰的高优正善,故半对半错。对于宗教信仰来说,有信仰就没有自由。但对于儒家来说,信仰对自由不仅不会构成障碍,更有提升和优化作用。 注意,宗教有正教,也有邪教。邪教固会危害自由,正教也会侵犯自由。只要是西方意义上的宗教,即使是正教,正义性、真理性、普适性也很有限,正而不中,善而不大。唯有儒家才称得上大中至正,正义性、真理性、普适性至高无上。 徐君反驳东海说: “一神教与你一样,说一神教创造并优化自由。你与神棍没有差别,逻辑和理由完全一致。你也与神棍一样明确反对政教分离,是主张儒教为国教的儒教专制主义者。” 东海说儒家信仰对于自由具有提升和优化作用,某些基督教徒也说一神教创造并优化自由,逻辑似相同,理由大不同,儒学与神学,品质大不同。 如果“教”指宗教,东海明确支持政教分离,因为任何宗教都没有指导政治的资格;如果“教”指儒学,东海明确主张政教合一,因为儒学既是最好的道德学又是最好的政治学,依据儒学建设起来的新王道政治和新礼乐制度,可以汲取民主自由的优点而超越之。 儒家社会特别自由有序,秩序和自由,品格双高。王道政治对官民的道德和制度要求不同,提供的自由度也不同。相对而言,官员自由度较低,视听言动必须守礼;民众自由度较高,只要不触犯刑法就行。也可以说,儒家社会的自由具有双重性。 称儒家为儒教,就儒家的中道信仰和文化教育、道德教化而言,可以,但请注意,这个儒教是中华特色的教,儒家信仰是中华特色的信仰,与西方意义上的宗教和信仰,性质大不同。儒家有信仰而非宗教,不是宗教而胜于宗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