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很多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非常善于通过巧妙的方法发现事实真相,表现出高超的智慧,《魏书·李崇传》记载的李崇智断争子案就是典型案例。 李崇是北魏中后期的名臣,曾任扬州(今安徽寿县)的刺史。当时,寿春县县民苟泰有个三岁的儿子,长得十分乖巧可爱。一天在门口玩耍时被人拐走了,此后数年,苟泰一直在寻找孩子的下落,但是没能找到。 一天,有朋友偶然发现他的孩子在同县人赵奉伯的家里,苟泰便亲自前去辨认,发现孩子的形貌特征都与自家丢失的孩子非常相像。于是就登门拜访,要求赵家归还孩子。但是,赵奉伯却坚持说这孩子就是自己的,不肯归还。双方争执不下,苟泰就一纸诉状将赵奉伯告到县衙。两人在大堂上都声称孩子是自己的,并都有邻居作证,郡、县官员难以决断,于是上报到李崇这儿。他了解清楚事情经过后,一笑说道:“这容易搞清楚。”于是命人将二人拘禁,使其与孩子隔离。十几天后,派人分别告诉两人说:“你的儿子不久前突然患病死亡,现在解除拘禁,你可出去为他办理后事了。”苟泰听到这个消息后,放声大哭,悲恸不已;而赵奉伯只是叹息,没有特别悲伤之情。 李崇听手下汇报了此二人的表现,于是把孩子判给了苟泰,并审问赵奉伯。赵奉伯无奈之下如实招供,他以前也曾丢失了一个儿子,从盗贼处买来了这个孩子,就对外假称是自己的孩子抚养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