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军实 隐公五年:“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 杜预曰:“饮于庙,以数车徒、器械及所获也。”(《十三经注疏》第1727页。)杨伯峻曰:“《左传》凡四用军实,或指士卒言,宣公十二年之‘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及襄公二十四年‘齐社搜军实’是也;或指囚俘言,僖公三十三年《传》‘堕军实而长寇雠’是也。此军实则兼指其它俘获,依《周礼·天官·兽人》郑司农《注》引此文,亦以军实为俘获。”(《春秋左传注》第43页。) 按:“军实”指军中所有之人、物。凡将士器械粮草及田猎所得乃至作战所俘获等,皆可谓之军实。 币帛陈于庭,谓之庭实;输于府,谓之府实;口腹之物,谓之口实、腹实;食在于鼎,谓之鼎实;登于俎,谓之俎实;妻妾宝物,谓之内实;土地所出,谓之土实;军中所有,谓之军实。 隐公三年《传》之“军实”,指军中所有人员、器物及其所获。 僖公三十三年《传》:“堕军实而长寇雠。”“军实”指俘获之人。 宣公十二年《传》:“在军,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于胜之不可保、纣之百克而卒无后。”“军实”指军中将士。 襄公二十四年《传》:“齐社,搜军实,使客观之。”“军实”指兵甲器械等。《诗·大雅·抑》:“修尔车马,弓矢戎兵。”郑玄《笺》:“以治军实。”孔颖达《疏》:“军实者,即车马、弓矢、戎兵是也。”《后汉书·光武帝纪上》:“尽获其军实辎重,车甲珍宝,不可胜筭,举之连月不尽,或燔烧其余。”《朱浮传》:“不宜多置官属,以损军实。”李贤《注》:“谓甲兵粮储也。”《三国志·魏书·诸葛诞传》:“吴兵数万,器杖军实山积。” 不备不虞 隐公五年:“卫人以燕师伐郑,郑祭足、原繁、泄驾以三军军其前,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君子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竹添光鸿曰:“备之有无,是成败之分也。《左氏》屡书之,示后人儆戒深矣。”(《左传会笺》第一,第63页。) 按:“不虞”指意外之事,为“备”之宾语。 桓公十七年:“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文公六年《传》:“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成公九年《传》:“备豫不虞,善之大者也。”昭公二十三年:“完其守备,以待不虞。”定公十年:“且盍多舍甲于子之门,以备不虞?”《吴子·图国》:“简募良材,以备不虞。”句式皆同。 此“不虞”与上文“不虞制人”之“不虞”形似而实异,不可不辨。句式皆同。 此“不虞”与上文“不虞制人”之“不虞”形似而实异,不可不辨。 虽欲救之 隐公六年:“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 按:《说文》:“救,止也。”下文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又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皆以譬喻申说止恶之义。 “救”训“止”,汉以前文献多其例。如: 襄公二十六年《传》:“(行人子朱)抚剑从之,……(叔向)拂衣从之。人救之。”“救”谓制止。 襄公三十一年《传》:“礼之于政,如热之有濯也。濯以救热,何患之有?”“救热”谓止热(消除暑热)。 《论语·八佾》:“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不能救与?’”何晏《集解》引马融曰:“救,犹止也。” 《诗·郑风·溱洧》序:“《溱洧》,刺乱也。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淫风大行,莫之能救焉。”郑玄《注》:“救,犹止也。” 《孝经·事君章》:“匡救其恶。”唐玄宗《注》:“匡,正也。救,止也。君有过恶,则正而止之。” 《韩非子·难一》:“且舜救败,朞年已一过,三年已三过。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以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前言“救”,后言“止”,变其文耳。 《淮南子·主术训》:“譬犹扬堁而弭尘,抱薪以救火也。”《说林训》:“若披蓑而救火,毁渎而止水,乃愈益多。”“弭”、“救”、“止”文变而义同。 《申鉴·杂言上》:“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周礼·地官·司救》:“掌万民之衺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墨子·鲁问》:“吾恐齐之攻我也,可救乎?”《战国策·魏策三》:“以地事秦,譬犹抱薪而救火也,薪不尽,则火不止。”《吴子·图国》:“禁暴救乱曰义,恃众以伐曰强。”“救”皆训“止”。 凡伯弗宾 隐公七年:“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服虔曰:“戎以朝礼及公卿大夫,发陈其币,凡伯以诸侯为王卿士,不修宾主之礼敬报于戎,是以冬天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仪礼·觐礼》贾公彦《疏》引。《十三经注疏》第1091页。)杨伯峻曰:“戎朝周王,于周室公卿亦致送财币。公卿受币后,据《仪礼·聘礼》注及《诗·大东》郑《笺》,应设宴招待,并回致财币。凡伯为周室世卿,戎致送礼物,而竟不回报,是不以贵宾之礼待戎,故曰弗宾。弗宾者,不以贵宾待之也。”(中华书局1981年版《春秋左传注》第55页。) 按:“宾”训“敬”。“弗宾”即不敬。《说文·贝部》:“宾,所敬也。”段玉裁《注》:“宾谓所敬之人,因之敬其人亦曰宾。”《广雅·释诂一》:“宾,……尊,敬也。”王念孙曰:“《周官·乡大夫》:‘以礼礼宾之。’郑众《注》云:‘宾,敬也。’”(《广雅疏证》第13页。) 庄公十年《传》:“息妫将归,过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见之,弗宾。”《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曰:“息夫人,陈女,过蔡,蔡不礼。”又,《管蔡世家》曰:“息夫人将归,过蔡,蔡侯不敬。”《传》曰“弗宾”,《年表》曰“不礼”,《世家》曰“不敬”,其义一也。 《墨子·法仪》:“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天下诸侯皆宾事之。”孙诒让《闲诂》:“《广雅·释诂》云:‘宾,敬也。’”《管子·四称》:“委质为臣,不宾事左右。”尹知章《注》:“宾,敬也。”《大戴礼记·四代》:“楣机宾荐不蒙。”王聘珍《解诂》:“宾,敬也。”《大戴礼记·诰志》:“恤民使仁,日敩仁宾也。”《解诂》:“宾,敬也。”《白虎通义·五行》:“蕤者,下也。宾者,敬也。言阳气上极,阴气始宾敬之也。” 《汉书·鼌错传》:“宾礼长老,爱恤少孤。”《汉书·叙传上》:“诸所宾礼皆名豪。”陆机《辩亡论上》:“宾礼名贤,而张昭为之雄。”此数例之“宾礼”,为“礼敬”之义。 新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