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大师!

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学常识 > 其它 >

朱元璋酷刑治吏及数字大写的来历

http://www.newdu.com 2018-01-23 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和经济秩序,大兴狱讼,策划了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其中,郭桓案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赵全
    德伙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吞盗官粮,于是下旨查办。经审理发现,郭桓采用上与六部要员连手,下与府州县官吏勾结,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两千四百余万石。郭桓贪赃舞弊时间很长,而且手法拙劣,形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朱元璋亲手书写诏书罗列郭桓等人罪状,下令处死包括郭桓在内的六部侍郎及各地方的官员一万余人。郭桓贪污案的发生,使得朱元璋进一步坚定了“见任有司,皆系不才之徒”的看法,从而更加雷厉风行地推行他以律外酷刑治吏的想法。
    本案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郭桓案之后,明朝政府制定了严格的惩治经济犯罪的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其中有一条就是把记载税款、钱粮的数字都改成大写的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这就是我们今天大写数字的由来。
    庞朝骥    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国学理论
国学资源
国学讲坛
观点争鸣
国学漫谈
传统文化
国学访谈
国学大师
治学心语
校园国学
国学常识
国学与现代
海外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