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春秋》,北魏崔鸿撰,是一部记述自西晋灭亡至北魏统一北方前(304-439年),北方及四川十六个割据政权兴亡的断代史。 崔鸿(?-约525年),字彦鸾,东清河郡鄃县(今山东平原西南)人,官至给事黄门侍郎,加散骑常侍,并授齐州大中正,兼修国史。崔鸿以为西晋灭亡以后政权兴替频仍,历史纷繁,且各政权史书体例不一,便决心将这些史事资料综合汇编在一起,统一体例,“定为一书”。正始三年(506年)《十六国春秋》初稿完成,全书则直至正光四、五年(523-524年)方告成,共一百卷,另有序例、年表各一卷。 宋后,该书逐渐散佚,今所见《十六国春秋》有三种版本:一为明代屠介孙、项琳托名崔鸿所编的百卷本;一为《汉魏丛书》中保存的十六卷本;二为清代汤球所辑的《十六国春秋辑补》。汤球的《辑补》广搜佚文,考订细密,所辑大多注明出处,是现在研究十六国历史的重要资料。《辑补》共一百卷,计有前赵录十卷、后赵录十二卷、前燕录八卷、前秦录十一卷、后燕录七卷、后秦录九卷、南燕录六卷、夏录三卷、前凉录九卷、蜀录五卷、后凉录四卷、西秦录四卷、南凉录三卷、西凉录三卷、北凉录三卷、北燕录三卷。 崔鸿的《十六国春秋》分国立史,“不附正朔,自相君长”,刘知几评价其“考核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唐修《晋书》,十六国史事即多采自该书。 郑任钊 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