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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戒指

http://www.newdu.com 2018-01-23 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今天,象征着友谊、爱情和幸福的戒指,在我国古代最初却不是人们的装饰物品,而是宫廷后妃用以避忌君王“御幸”的一种特殊标记。据宋·高承《事务纪原》(卷三)载:“《春秋繁录》曰:纣刑鬼候之女,取其指环。”《五经要义》曰:古者后妃、群妾御于君所,当御者以银环进之,娠则以金环退之;进者著右手,退者著左手。今有指环,此之遗事也,本三代之制。”基于这类解释,明·都印《三余赘笔》亦载:“按《诗》注:古者后妃、群妾以礼进御于君,女史书其月日是,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者,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则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来矣。” 《春秋繁录》是西汉时的著作,《五经要义》虽《四库全书总目》未见著录,看来也是汉以后的著作,而明人《三余赘笔》则最晚,它所引的《诗经》注,即毛亨的《毛诗故训传》,则是西汉著作。从这些记载中,可使我们了解到:首先,商纣王时已有了戒指,他命人取下“鬼侯之女”的“指环”,便是明证。这样算来,戒指在中国的出现至少已呢3100多年的历史;其次,戒指最初来自宫廷,是用以区别已孕和未孕后妃的。至于“当御者”与“既御者”把戒指著于左手或右手,《事务纪原》及《三余赘笔》两书所载虽相反,但“进”、“退”之间,戒指著手不同是毫无疑义的。第三,“戒指”一名原本既是“示戒于指”的意思,而“指环”一名,当是由宫廷流传民间,成为单纯饰物之后才有的。
    从文献来看,秦汉时期,我国妇女已较普遍佩用戒指。由于受形体限制,三千多年来,戒指在古代除成为一般饰品外,还是男女间相约的信物,故又有“约指”之名。据唐·范摅:《云溪友议》载:唐京兆尹韦在江夏(今湖北省武汉市)时,曾结实一“青衣”(婢女)玉箫,感情甚笃,相约7年后再相会,遂留赠玉指环,以为信物。但过了8年,尹韦又遇一歌姬,酷似玉箫,其“中指有肉隐(现)出如玉(指)环”。这是个被渲染了传说故事,但却可说明至少在唐代戒指已忧为情人誓约的凭信了。
    此外,戒指在古代似还有另一种实用价值,即戴在右手拇指上,成为射箭时拉弓弦的用具,所以还称为“弓区指”。弓区本是弓弩两端钩弦处的名称,弓区指之得名,当与拉弓射箭有关。后来在清代则称为搬指或班指。随着历史发展,弓区指虽已失去其原有作用,但仍保留着这一名称。据汉·刘歆《西京杂记》载:“戚姬”(疑即汉高祖时戚夫人,赵王如意的生母)以“百炼金”(经多次治炼而成的黄金)制成弓区指,戴在手上可“照见指骨”,刘邦见了十分讨厌,于是便把这种特殊的戒指,分赐给宫女了。这一记载表明,戚姬的弓区指,决非用于拉弓,而是单纯之饰物。
    吕英凡    中华文史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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