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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与中华民族精神的培育——宋志明教授的演讲

http://www.newdu.com 2018-01-23 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儒家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儒家提倡人文精神,重视人的生命力、创造力,强化了民族凝聚的主体因素;弘扬道德理性,认为道德义务是从“应当”到“规范”再到“责任”的发展历程,在社会中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为民族凝聚创造了重要前提;积极追求理想人格,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激励民族成员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加强了民族凝聚的社会基础;努力实践和合目标,追求“天下一统”,客观上促进了民族的统一大业。儒家文化的重要思想内涵作为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构成了民族精神的主干,并成为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因素,支撑着中华民族的发展与进步,维系着全体民族成员的情感与信念。
    演讲人:宋志明
    演讲人简介: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哲学分会委员、哲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孔子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哲学院二级教授及博士生导师;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国现代哲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哲学、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主要著作有《现代新儒家研究》、《中华儒学源流》、《中国古代哲学研究》等20余部。
     阅读索引
    ■“仁”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中,发挥着激励民族群体的功能,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民族。
    ■“和”在我国历史上影响深远,对于形成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宽厚包容、团结统一、独立自主的民族品格具有重要意义。
    ■“礼”这种理念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族群的和谐、团结、统一,规范人们的行为,指导人们的生活实践。
    ■“用”这种理念为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现代新儒学思潮的发展走向,除了现代性向度、全球化向度、本体论向度、价值论向度之外,还应有中华民族精神的向度。在这一向度上,现代新儒家虽然也有所涉及,但没有进行充分的、深入的研究。在他们关于儒学现代转化的哲学思考中,所关注的重点往往是个体意义上的人,并非是中华民族群体。最早从民族精神的向度上思考儒学现代转化问题的思想家,当属著名国学大师张岱年。他认为儒学“生生不息”和“刚健有为”的观念构成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他指出,儒学主张变革,反对墨守成规。儒家“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不知老之将至”、“知其不可而为之”、“士不可以不弘毅”等说法,蕴含着刚健自强、积极进取的精神,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目前从民族精神的向度研究儒学的现代转化,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待于加强。
    以人为本
    儒家倡导的第一个重要的价值理念是“以人为本”。简言之,就是一个“仁”字。《中庸》写道:“仁者,人也。”按照儒家的看法,人的本质就是“仁”。与西方中世纪的宗教文化相比,中国古代文化具有明显的人文色彩。儒家充分肯定人的价值,强调“人最为天下贵”,历来重视人的作用,主张尊重他人。儒家认为,人禀天地之精气而生,人有生命、知识、智慧、道义,优于万物,是宇宙万物中最高贵者。在“天、地、人”三才中,人处于最重要的位置。历代儒家都关注人的问题,他们不仅从学术思想上给以论证,而且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身体力行。
    儒家一向把人道作为理论研究的中心,不太关心宗教神学问题。学生子路向孔子请教鬼神问题,孔子回答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子路又向孔子请教关于死的问题,孔子的答复是:“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对于鬼神以及死后的情形,孔子讳莫如深,“敬鬼神而远之”,不愿意谈论怪、力、乱、神之类的事情。他关心的是此岸,而不是彼岸,即应当怎样做人的问题。孔子“以人为本”的理念集中体现在他对“仁”的诠释观念中。孔子的这种人生价值观包含着利他主义和自我牺牲的精神,倡导崇高的节操,对于中国人培养正义感曾发挥积极的作用。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伟人壮士都曾从孔子的人道至上的价值理念中受到启发和熏陶。在孔子以后,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的民本思想;荀子将君和民的关系比作舟和水的关系,劝告统治者要平正爱民、隆礼敬士、尚贤使能;《大学》围绕着治国以民为本,以修身为本的原则而提出的“三纲领、八条目”。这些都是对“以人为本”理念的论述与展开。
    出于“以人为本”的理念,儒家相信人性是善的,认为在人性中就存在着自我完善的内在根据,因而不必寄希望于外力的救赎。人经过不断的修身努力,在此岸世界就可以成就圣人人格,不必仰慕虚幻的彼岸世界。儒家所说的人性善,其实是说人性可以善,即人经过努力可以实现自我完善,只是为自我完善预设的前提而已,并不认为人在事实上已经达到完善的程度。从现实的人到完善的人,是一个需要不断努力的过程;能否达到目的,取决于每个人的道德自觉性和主体的能动性。“为仁由己”的深层含义就是指人应当树立德性修养的自觉性。儒家排除神的主宰,主张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来实现人的道德本性。
    人的主体能动性不仅仅体现在道德实践层面上,也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天人关系问题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儒家在解答这一问题时,突出了人事的重要作用,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口号,凸显了人对于自然界的能动性,强调人与自然鼎足而立,人可利用自然,掌握规律,运用规律,达到改造自然的目的。与宗教的出世主义不同,儒家历来主张积极入世,有着深沉厚重的现世情怀。儒家提出以人为中心的理念,用来反驳以鬼神为中心的虚妄观念,主张以投身现实的积极态度,来抗衡宗教出世主义的消极态度。
    我们从儒家“以人为本”的理念中可以看出,儒家崇奉人的尊贵地位,弘扬人的主体价值,重视人的社会作用,鼓励人的入世态度和参与意识。这是一种鲜明的人文精神。儒家“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中,发挥着激励民族群体的功能,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民族。一个民族是否具有积极向上的活力,取决于组成该民族的成员。只有设法提升每个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提升每个人的道德素质和能力素质,这个民族才会保持旺盛的活力。儒家出于“以人为本”的理念,把重人思想与奋斗精神、经世态度紧密结合在一起,提倡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精神。千百年来这种理念培育了中华民族积极进取、坚韧不屈的人格品质,激发了民族成员努力开拓、勇于创造的旺盛斗志。依靠这种民族精神的支撑,中华民族创造出灿烂的文明、优秀的文化,始终保持着强盛的生命力、创造力。
    “以人为本”的理念还具有凝聚民族群体的功能。儒家以文明程度作为评价人和人类社会的根本标准,以文化作为联络民族情感的纽带,作为民族融合的基础。在众多民族杂居的状况下,中华民族并不把血缘种族放在首位,而把“礼乐”作为区分文明和野蛮的标准,体现了人文化的价值取向。这种文化传统对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间的融合起到了重要作用。儒家文化没有宗教文化通常有的封闭性、虚幻性和排他性,以一种注重现实的人文精神处理民族关系,讲究“天下一家”,避免因宗教信仰不同而产生互相敌视、互相攻讦的现象,消解了各兄弟民族之间的对立和排斥,在客观上加快了文化认同和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
    以和为贵
    儒家倡导的第二个重要的价值理念是“以和为贵”。简言之,就是一个“和”字。先秦儒家所讲的“和”,有包容、和谐、适中、恰到好处等意思,讲究的是“和而不同”、“和而不流”。先秦儒者有许多关于“和”的论述,如:孔子弟子有子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孟子讲:“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荀子讲:“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以和为贵”是“以人为本”的引申与展开。“以人为本”是对作为民族成员的个体说的,是安顿个体价值的理念;“以和为贵”是就民族群体内人与人的关系说的,是安顿群体价值的理念。
    “以和为贵”理念的内涵,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普遍和谐的意识,注重整体的观念,群体至上的追求和中庸之道的方法。它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造就了中国人顾全大局、讲求团结、舍己为人、以国为重的精神品格,对中华民族的统一大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儒家所讲的和谐涵盖面很广,汤一介先生称之为“普遍和谐”,主要包括四个层次: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这种说法是比较全面的。不过应当注意到,从儒家学术思想的价值关怀和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来看,讲和谐的最终目标还是要落实在社会政治层面上。自然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张载在《正蒙·太和》中提出“太和之谓道”,认为天地万物的通理是太和。这就是儒家常说的“天
    人合一”。由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引申出人与人的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的关键在于个人德性的修养与完善。儒家“普遍和谐”的最高层次是政治上的和谐,即注重个人、家庭、国家一体观念。
    在儒家学说中,通向和谐目标的途径便是“中庸之道”。孔子说:“中庸之谓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朱熹的解释更是简洁:“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冯友兰先生则用“极高明而道中庸”一句话概括了“中庸”之道的实质。“中庸”之道并非不讲原则地一味作老好人,而是“极高明”的处世哲学,是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避免和克服片面性与极端性的基本原则。而由“仁”引申出“忠恕之道”,则是儒家提倡的做人基本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成为儒家提倡的道德规范的底线。“中庸之道”是孔子根据自己丰富的学识和实践经验,形成的认识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趋向的方法。它的核心是“执其两端而用中”,主张做人办事,应无过无不及,只有适中才是最好的,处理矛盾和冲突,要适度,要有分寸感,引导事物向最好的方向发展。“中”是因条件而变的,关键是做到“时而中”。由此可以看出,中庸之道的本质就是在平衡中应对常变。
    儒家的“以和为贵”的理念,不仅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使每个民族群体中的成员自觉地加强道德修养,保持与外部世界的和谐统一,而且影响着每个成员在实际生活中的行为方式,使人们认识到在维系社会群体和谐中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因而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种亲和力,从而提升全民族的综合实力。经过历史的不断选择和重塑,“以和为贵”的理念为中华民族广大成员普遍接受,逐渐形成了稳定的精神观念,对民族的团结、民心的凝聚起了稳固与促进作用。“以和为贵”的理念在我国历史上影响深远,对于形成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宽厚包容、团结统一、独立自主的民族品格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以和为贵”的理念,儒家主张用中庸之道来处理人际关系,主张人与人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为达到“中和”状态找到了现实途径,使“中”在维系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中处于核心位置,起到融众人为一体的作用,引导全民族的成员协调一致,同舟共济,共致中和。儒家主张用中庸之道来处理各个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关系,希望造就协和万邦,万国咸宁的国际环境,培育了爱好和平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精神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尊重,被赞誉为“骄傲到不肯打仗的民族”。由“以和为贵”的理念衍生出的群体至上的观念,直接铸就了团队精神,强调群体利益高于一切,个体服从集体,集体服从国家,要求每个民族成员忠诚地维护民族的整体利益,为国家事业的发展奉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中华民族之所以在历经种种历史变迁后仍保持统一,保持民族的独特风格和顽强的生命力,正是儒家的群体至上观念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扎下了根,形成了全民族共同的心理认知,从而产生了强大的民族凝聚力的缘故。
    以礼为序
    儒家倡导的第三个重要的价值理念是“以礼为序”。简言之,就是一个“礼”字。司马谈在《论六家之要指》中,把“礼”学看成是儒家最主要的特色,他说:“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史记·太史公自序》)儒家关于“礼”的论述很多。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荀子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也。”(《荀子·富国》)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仁”、“和”、“礼”三者是相互联系着的。“仁”的实现离不开“礼”的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克己复礼为仁”;维系“和”的局面离不开“礼”的调控,从这个意义上说,“礼之用,和为贵”。“仁”是儒家设想的应然的人格状态,“和”是儒家设想的应然的社会状态,二者的实现都必须以“礼”为手段。倘如没有“礼”,“仁”与“和”都将成为空谈。
    礼对于社会而言代表着一种秩序,而对于个人来说,礼又是一种行为规范。孔子对此有充分认识。他认为,一个人要成为完美的人,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就是“文以之礼乐”(《论语·宪问》),即用礼乐进行教育和熏陶。倘若没有礼乐,人肯定就会行为粗野鄙陋,只是一个举止不当的野蛮人。因此,孔子大力提倡学礼,强调“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并要求人们言行举止合乎礼,应当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为国以礼”是儒家治国平天下的基本主张,因此历代儒家知识分子对于“礼治”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历来的儒家大师都主张,一个贤明统治者应当学会以“礼”治国,即把一切社会行为的法则、规范、仪式贯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认为,社会上的每一个
    人,都应该了解礼义,遵从礼义规范,不仅要以“礼”治国,而且要依“礼”做人。
    “仁”与“和”,比较抽象,可以作新的解释,实行现代转化比较容易;“礼”则是具体的制度设计,不可能不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实行现代转化比较困难。近年来,在关于儒家思想的研究中,对“仁”与“和”表示同情的理解的人比较多,而对“礼”表示同情的理解的人比较少。还有相当一些人,仍然未能摆脱“左”的思想的阴影,把“礼”看成“吃人的封建礼教”,主张予以彻底的否定。我认为这种情况应当扭转。儒家所说的“礼”,作为具体的制度设计,是在古代社会条件下形成的,当然不可能不受到等级制度和君主制度的影响,但不能把儒家看成等级制度和君主制度的设计者。等级制度和君主制度是农耕时代历史的产物,同儒家并无必然的联系。在农耕时代,其他国家和民族没有儒家存在,照样实行等级制度和君主制度。因此,要儒家为等级制度和君主制度负责是不公道的、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应当承认,在儒家的礼学中的确有维系等级制度和君主制度的因素(如三纲),但这并不是礼学的全部。礼学还有另一个方面,那就是站在民族群体的立场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族群的和谐、团结、统一,规范人们的行为,指导人们的生活实践。礼学中的这些内容具有普适性,是同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是可以实行现代转化的。比如儒家十分讲究伦常关系。“伦”的意思是辈分或类别,“常”的意思是经久不衰、普遍适用。在家庭和社会关系中,每个人依据辈分、年龄、身份的不同,而处在特定的位置,承担某种角色,这就是人伦。儒家概括出五项最主要的人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强调这五伦“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乃是天下古今所共同遵循的“达道”。一个人在社会中,要充当一定社会角色。因此,儒家要求人人都要担负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种社会规范和精神追求不断内化为社会成员的基本人格,为“理想人格”的追求和实现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经世致用
    儒家倡导的第四个价值理念是“经世致用”。简言之,就是一个“用”字。儒学讲究内圣外王、自强自立、奋发有为,注重现实,是一种实践哲学。在以往一些对于儒学的诠释,给人造成这样的印象,似乎儒家只讲动机,不看效果;只会空谈道德性命,不懂经世致用。这是对儒家学术精神的误解。儒学作为一种入世主义的学理,讲究经世致用当然是题中应有之义。儒家“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和为贵”的理念、“以礼为序”的理念,最终都要落实到“经世致用”上。“仁”、“和”、“礼”、“用”四个字相互联系,构成儒家完整的关于如何培育民族精神的理念体系。
    儒家创始人孔子就明确地提出知行密切相关的原则,认为行才是学习知识的目的,主张学以致用。他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按照孔子的看法,只会死记硬背《诗经》上的诗句,却没有从政的本事,也不能充任专对应酬的外交使者,这种没有什么用处的书呆子,算不上有知识。他在评价自己的弟子时,首先要看他们是否具有治理国家的本事。另一位儒家大师荀子也特别看重行,他说:“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而止矣。行之,明也,明为圣人。”(《荀子·儒效》)荀子把行视为检验知的标准,视为求知的目的,认为知必须服务于行,行比知更为重要。如果脱离了行,知没有任何意义,没有任何价值。他所说的“行”包含着效果的意思。清儒颜元强调儒学就是实学,宣称“救弊之道,在实学,不在空言。”(《存学编》卷三)实学的范围包括正德、利用、厚生之学,包括兵、农、政事等经世致用之学。按照他的看法,《大学》所说的“格物”中的“格”,就是“手格猛兽之格,手格杀之之格,乃犯手捶打搓弄之义。”(《实斋记余》卷六)例如,学习弹琴,光看琴谱是不行的,必须亲手操弄才能学会。他倡导实学,更倡导实行,主张“习而行之”,“亲自下手一番”,“只向习行上做功夫”。的确有些儒家过分看重心性之学,有忽视经世致用的倾向,但这不能代表儒家的基本的学术精神。从儒门走出来的,不都是书呆子,也有辅佐刘备成就“三分天下”大业的诸葛亮,也有敢于变法的王安石,还有建功立业的王阳明。
    儒家本着“经世致用”的理念,强调在现实世界中提升道德品格,达到理想境界;在人生实践中自强自立、奋发有为,成就理想的人格。这种学风以其巨大的作用和影响而成为中华文化的主流,并由此培育出中华民族注重人生价值、敢于担纲、负重致远、刚毅进取、自强不息、谦恭有礼、不为人先、吃苦耐劳、勤俭持家、求真务实、厚德载物、忠恕之道、利群爱国、乐观向上等一系列优秀民族精神。儒学以积极的处世态度,入世的精神以及讲求奉献的价值取向,教育并鼓舞着一代代华夏儿女发奋进取,在现实人生中成就了无数功业,为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宋志明    人民政协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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