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 6月10日,中国将迎来主题为“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人们的视线也将再次聚集到文化遗产的保护上来。据有关资料显示,2000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突破30%;2005年,城市化水平已超过40%。照此趋势,预计到2010年,城市化水平将达45%。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日益显现,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 文化遗产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 记者:目前,中国城市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单霁翔:在城市化加速进程中,新城与旧城的关系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历史性城市保护的首要问题。旧城是城市记忆保持最完整的地区,又是房地产开发激烈争夺的地段,有些地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拆除历史街区,拓宽传统道路,兴建高层建筑,使文化遗产及其周围环境遭到伤害,以致旧城开发造成“建设性破坏”。不少城市的规划设计抄袭趋同,追求大规模建筑群和大体量建筑物,导致“千城一面”。近年来,建筑设计刮起“欧陆风”,各种流派堆砌在一起,强调建筑个体的面孔与性格,追求形式上的独特和怪异,却很少考虑它与环境的文化关系,建筑的民族传统、地方特色不断失落。 记者:您如何看待这些矛盾? 单霁翔: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过程短、建设强度大,在一些地方,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建设的矛盾集中。一些地区或部门的决策者守法意识不强,一旦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利益构成冲突,往往考虑眼前利益而放弃长远利益,致使历经千百年的珍贵文化遗产被破坏,独具特色的历史街区渐渐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 文化遗产具有稀缺性、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一旦破坏就无法复原,因此,必须充分正视存在的问题。但是,文化遗产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发展的资本和动力,应将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体现到城市规划的各层面,避免文化遗产保护与工程建设的割裂,将保护融入城市规划设计之中。 既要保护旧城,也要建设新区 记者:面对这些矛盾,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单霁翔:首先要重新明确城市发展方向,即“保护旧城,建设新区”。这有利于协调保护与建设的矛盾,两者相得益彰。旧城内的传统建筑重在加强日常修缮,对历史文化街区应采取小规模渐进式的“微循环”整治加以改善。这样既有利于保护传统特色,也有利于维护原有社区结构。此外,旧城区要防止城市快速路穿越,避免形成超大规模的街坊,维护原有的路网格局和街巷肌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特别是地下轨道交通,形成对市民出行和未来交通格局的有力支撑。 记者:城市化的发展往往带来文化的趋同,我们如何保持和发扬城市特色? 单霁翔:重视城市文化的历史渊源,重视区域文化的差异,重视文化多元的保护。保护好城市独具的特色,才能保留住这个城市的精神世界和灵魂。 此外,还要通过宣传普及与文化遗产相关的知识,让更多人分享文化遗产蕴含的丰富价值,增强民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并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氛围。 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不断扩大 记者:面对城市化的加速进程,我们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努力,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单霁翔:近年来,文化遗产的保护领域不断扩大,文化景观、文化遗产廊道、文化空间等新视点相继出现。以后,还会加强对这些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新成员的研究,以把更多的反映人类社会进程的各类文化遗产列入保护之列。 令人欣喜的是,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首次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护总体目标、保护措施、保护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这一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接触和感受文化遗产的需求和热情,扩大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6-06-08 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