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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说狗话古今

http://www.newdu.com 2018-02-13 国学网 钟林斌 参加讨论

    狗,亦称犬。犬,在十二生肖中,排行第十一;在六畜中,排行老五。它的地位似乎不那么显赫,但在家禽家畜中,犬应该说是最有灵性的。它的善解人意,在六畜中堪称老大。犬,为何能进入十二生肖的行列,这是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远在殷商时代,甚至更早,先民们就已经对这个生灵有了相当深刻的认识了。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字中,犬字有多种刻(写)法,都是描摹犬的形状的。先民们如果不是很熟悉这种动物,恐怕就不会创造出这些字。狗和十二生肖中其他动物一样,不只具有动物的属性,而且有了文化的色彩。因为,野犬被驯化为家犬这事实本身,就是人类对自然的一种征服,是狩猎文明和农耕文明的共同表征。
    在中华民族的大文化中,犬是人的帮手、朋友.甚至是神物。《搜神记》记述了这样一则神话:“高辛氏(相传是黄帝之子玄嚣的后代)有老妇人,居王宫,得耳疾,医为挑治,得一物,大如玺(蚕)。妇人盛之以瓠,覆之以盘,俄顷而化为犬,其文五色,名盘瓠。”这条五色的名叫盘瓠的神犬,在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民间故事中,又被称作“龙狗”,享有始祖神的崇高地位,是民族的图腾(如含族民歌《皇狗歌》所传唱的那样)。在古代的文献典籍和民间传说中,狗是被赞颂的对象。有关义犬救主的传闻颇为动人。这里略举一例:晋代太和年间,广陵(今扬州)人杨某,养活一条狗,他极喜欢这小东西,走到哪里就带它到哪里。有一天杨某在外面喝酒,大醉归家途中,倒在芦苇地里睡着了。这时正是隆冬时节,忽地北风刮来野火,风高火猛,杨某眼看要被野火吞没。那条狗拚命吠叫,可杨某怎么也醒不过来。那条狗发现旁边有个水坑,便跳入水中沾湿身子,然后跑回到杨某身边,将水抖落在主人身上,这样来回几次,杨某浑身湿流流的,野火才没把他烧伤。又有一天,杨某带着爱犬走夜路,不小心他掉进井里去了。那条狗一直守候在井边吠叫。不一会儿,有人从井边经过,觉得挺奇怪,就往井里瞧了瞧,发现有人落井。杨某在井中对行人说:“你救我出来,一定厚厚报答你。”行人道:“将这条狗走了。杨某心里很不是滋味。可是,过了五天.那条狗却在夜间悄悄地回到老主人家里。这则也见于《搜神记》的故事,充分赞扬了狗的灵性和对主人的忠诚。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以及社会斗争中,人们逐渐发现了犬的特殊作用,从而驯化出猎犬、看门犬、牧羊犬、警犬等等人的帮手。各种特殊犬的出现,一方面反映出人的聪明才智,同时也表明犬的自身有许多其他动物所不具有的特殊本能。
    犬的嗅觉特别灵敏,这就保证它能去完成人所交给的特殊使命。《述异记》中一则关于晋代文人陆机爱犬的故事,极为有趣。陆机少年时,特别喜欢打猎。一位朋友送给他一条名叫黄耳的狗。后来,陆机从家乡吴郡华亭(今上海松江)到洛阳去做官,也带着黄耳这家伙能解人语,特别聪慧。有一次陆机将它借给朋友玩,离开洛阳三百里地,它竟然认得归路,回到陆机身边陆机很长时间没有接到家信,就对黄耳说:“我家里没有音信,你能给我带信回去,再捎信回来吗?”这本是句玩笑话,那狗却高兴得摇头摆尾。陆机便写了信,用竹筒装着,系在狗脖子上。那黄耳居然循着官道,一直从洛阳回到陆机的家。一路上,它饿了就吃草。遇到大河,就向摆渡的人摆尾抖毛,船家见了就让它上船,船将靠岸,它一跃而起,比人还先上岸。黄耳到陆家后.家人发现了竹筒里有信,这才明白黄耳的使命。主人读完了信,黄耳在主人身边轻轻叫了儿声,如有所求。待家人写了回信,装在竹筒里,依旧系在它脖子上,它才蹦跳着上路,最终将家信交给陆机。据说从洛阳到华亭,人走得五十天,这条狗只用半个月就走了个来回。读了这则故事,也许人人都会喜欢狗了。
    其实不然。人有时相当厌恶狗,往往把人世间许多丑恶的现象都与狗联系在一起.狗往往成了人发泄愤怒的对象,成为一种蠢物的代名词从我仃J听习见的成语、歇后语、熟语中可以看出这一点。比如说,讨厌别人管得宽,就说他“狗拿耗子”;讽刺别人没本事,就说他“狗咬虼蚤”(有咬着时,也有咬不着时);嘲笑别人好歹不分,就说他“狗咬吕洞宾”;抨击依仗权势欺压善良的坏人,就骂他“狗仗人协”;对行为不端却仪表堂堂的伪君子,就说他“人模狗样”:更甚者,对那些为人类所不齿的歹徒,则直骂之“狼心狗肺”,等等,不一而足。狗为人类做了那么多好事,人还是看不起狗,这实在有些不公平了人为什么从潜意识中就看不起狗呢了?
    我想,这大概与这种动物的本性有关说穿了,就是狗毕竟是狗。不管义犬如何忠实卜它的主人.但到底它不能区分善恶、分辨是非正因为如此,所以邪恶之徒也往往利用和训练猛犬去攻击好人.《左传》就有这方面的记载。无道的晋国国君灵公曾训练过一条名叫整的恶犬去攻击政敌赵盾,此事发生于背灵公十四年(即公元前607年)。虽然这条恶犬被赵盾的卫士提弥明打死了,灵公的阴谋一时未能得逞,但据《史记·赵世家》的记载,灵公的宠臣屠岸贾还是最终灭了赵盾全族,只剩一个孤儿。元代杂剧家纪君祥由此而构想出了一部惊心动魄的历史悲剧《赵氏孤儿》纪君祥推想的屠岸贾训练赘的方法,颇符合现代生理学的“条件反射学说”。屠岸贾命令侍从札了稻草人,为其穿上赵盾身上那样的衣服,在其腹部填满能诱发狗的食欲的羊心肺,如此反复训练,听以当赵盾一出现在堂上,獒便疯狂地猛扑过去。这个事例说明,狗可以为善良的人办好事,也极容易被坏人豢养,干坏事。
    狗的嗅觉很发达,狗也特别贪婪。由于贪婪,为了一根带肉的骨头,可以向施舍者摇尾乞怜,也常常在同伙之间发生争斗,这就是狗打架。旧时,富贵人家往往有几条看家狗蹲在大门外边.露出狼牙,吐着舌头,令过往行人担惊受怕。这类看家狗似乎养成了嫌贫爱富的习性,看见衣服槛褛的穷人便起劲地吠,以至追逐咬伤那些衣食无着的乞讨者,因而穷人多备有打狗棍。
    这样看来,人们厌恶狗就不是偶然的了。因之,将那些毫无民族气节而向侵略者卖身求荣、屈膝投降的败类斥之为走狗,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因为这类充当侵略者、压迫者走狗的人,实际上已经丧失了人性,只有犬性了。现而今.常读到城乡恶狗伤人的报道,而这些恶狗的主人往往是些为富不仁、横行乡里的暴发户,他们手牵狼犬显示自己的财富和威风,他们藐视法律纵狗伤人,以为钱能通神而为非作歹。恶狗可恶,然而最可恶的倒是这些丧失人性而将自己等同干犬类的人。在汉字中,人字和犬字差别很小,这是否造字的老祖宗有意告诫后人,不要将自己类同于犬呢。
    近年来,我国社会风尚大变,吃,穿、用、玩诸多方面都有西化倾向,这是一大进步。宠物一词被频频使用,也表明西方风习影响之巨。西方许多人把狗当成宠物,手牵小巴儿狗在公园散步是一种消闲,而将爱犬当成唯一的伴侣者也大有人在。据报道,某贵妇人立下遗嘱将巨额财产由爱犬继承。宠物市场上不仅有狗食、狗衣帽,还有狗化妆品。西方人在狗的身上花了无数的钱。可惜得很,这些阔佬不能将对狗的爱普及到人。据说在最发达的超级大国的失业者中间不乏有半饥半饱者。西方社会学家对宠狗现象有过许多分析,普遍的看法是:人际关系的冷漠导致了人与宠物的亲近。在充满着激烈竞争的社会里,金钱儿乎成了人际之间的唯一纽带,同床异梦者彼彼皆是,人们的心灵伤痛难以得到抚慰,于是许多人便把感情转移到爱犬身上。在中国,有几十年时间,城镇和大城市中没有狗的位置。近几年却涌现出了狗市,不少人出几百、几千元买条狗来玩,有人则靠做狗生意发了大财。这未免叫人有“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的感慨。在城市里的早晨常常看到有人逻狗,有老有少。有气宇轩昂的壮汉,有穿着摩登的女子,或牵着土产的黄犬,或捧着西洋小花巴儿狗。对这种景观,不晓得如何估价。但有报道说,某处某处有人被狗咬伤患狂犬病死亡;某处狗屎成堆,行人掩鼻而过.等等。不知道是否已经有了狗商店在出售狗时装。有人说,这是穷国患了富国病。有人说,要顺应自然,制定出关于狗的营业和管理的法律。不过,有一点我是知道的,那就是宠物狗得吃粮食。而我国还有几千万人口没有脱贫,还没有解决吃饭问题,还有数以万计的失学儿童,因为缺乏最起码的购书款,或者得帮父母做活谋生而不能接受识字教育。是否可以设置一项宠物交易税和宠物饲养税,从富人的腰包里掏出一点钱来帮帮失学的孩子呢?
    每当过春节,人们总要对某属相唱一番赞歌,龙年夸龙,虎年唱虎。甲戌年是狗年,我却说了狗的一大堆不是。其实许多错处并不应由狗自身来负责,而应当由人来承当。狗还是蛮可爱的。它对于人所作出的奉献真不亚于老牛,几乎是一切一切都奉献给人了。而人类对于狗的态度也是复杂的,人与狗的关系也是一种一文化吧。
    原刊《理论与实践》1994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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