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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拜文化:孔子的悲哀——关于集体跪拜孔子的感言

http://www.newdu.com 2018-04-10 中国儒学网 黄玉顺 参加讨论
跪拜文化:孔子的悲哀
——关于集体跪拜孔子的感言
黄玉顺

    前不久,《新京报》报道: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一高级中学校方要求学生“集体跪拜孔子”。(林斐然、张澍田:《河南一高中要求学生集体跪拜孔子》,2015年1月30日《新京报》)近日,《人民日报》刊发了张贺先生的文章(以下简称“张文”),批判这种“跪拜心态”。(张贺:《“跪拜心态”岂能弘扬传统文化》,2015年4月2日《人民日报》)
    《新京报》的报道,有几点特别值得注意:(1)基本的事实:该校校长“向记者证实校方确实有组织过集体行跪拜礼仪式”;“罗校长称,学校会在教师节、孔子诞辰等传统节日,以及高考前誓师大会等时间节点组织学生集会,向孔子等传统文化先贤行礼”;“学校邀请道德模范举办传统文化论坛期间,开课前学生都被要求参加集体行礼仪式”。(2)校方对学生之反应的回应:“没有跪拜的学生会被校方在大会上严厉批评”;“不能理解校方行为的同学还有很多”,“就学生提出的意见,罗校长回应称,……‘跪天跪地跪父母是文化传统,与封建无关’”。(3)校方的认识:“罗校长还向记者表示,学校目前的做法与国家的教育理念吻合。”
    《人民日报》的批评文章,将跪拜孔子现象归结为“跪拜心态”;认为这种心态尽管初衷是要“弘扬传统文化”,但却陷入了认知的“误区”。文章特别指出几点:(1)“跪拜心态”违背了孔子本人的态度:“像今天这样让学生对孔像顶礼膜拜完全违反了孔子教育思想”;“孔老夫子如果见到这番景象,一定会大摇其头而不以为然”。(2)“跪拜心态”误读了传统文化:“‘跪拜心态’正是对传统文化缺乏认知的一种反应”;“中华传统文化固然博大精深,但其中也是优劣互现,精华与糟粕并存的”;“要克服‘跪拜心态’就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传统文化,加深对传统文化的认知”。(3)“跪拜心态”违背了现代文明的价值:这种心态及其做法“包含了一些培养奴性、罔顾人权的内容”,“完全不适合现代社会”;“结果孩子通过正常学校教育可以获得的社会化常识没有了,心智上也难以进步,成了只会背古书的书呆子”。
    张文确实抓住了一些要害,我基本上赞成。可惜张文只是千字短文,未能充分展开;而且张文的一些观点也还不够透彻,甚至同样存在着一些“误区”。
    1、跪拜孔子违背孔子思想
    跪拜孔子现象远非违反了孔子的“教育思想”这么简单。
    (1)跪拜孔子现象所违反的绝不只是孔子的“教育思想”,而是孔子的整个思想,特别是关于“礼有损益”的思想。孔子说过:“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意思是说:作为社会规范及制度的“礼”,应当随时代的改变而改变。跪拜即是一种“礼”,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礼仪”;礼仪背后却是一种“礼制”,即是体现人际关系的社会制度;礼制背后更有“礼义”,则是作为制度变革的价值尺度的正义原则。按照孔子“礼有损益”的思想,社会制度及其礼仪应当随时代而“损益”变革;跪拜的礼仪即便曾经符合宗法时代的需要,也绝不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对于所谓“跪天跪地跪父母是文化传统”,亦应作如是解;否则,女性缠足也曾经是一种“文化传统”,难道今天的女性也该缠足不成?
    (2)跪拜孔子现象其实体现了一种宗教偶像崇拜。这也使人想到这些年来甚嚣尘上的“儒教”,即试图将儒学改造成基督教那样的宗教、甚至“国教”。张文提到:当年康有为等人的“孔教会大搞祭拜孔子”,就连大儒辜鸿铭都不以为然,“认为孔教会只是形式上尊孔,不是真的遵行孔子学说,是典型的虚有其表、舍本逐末”,还写了一首打油诗加以嘲讽:“监生拜孔子,孔子吓一跳;孔会拜孔子,孔子要上吊。”宗教问题当然是很复杂的;中国今天是否需要宗教,也不是这里要讨论的问题。但无论如何,将孔子作为一个宗教偶像来跪拜,这绝非孔子的本意;众所周知,孔子的态度乃是“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
    2、跪拜孔子有悖儒学原理
    跪拜孔子现象所涉及的并不是泛泛的“传统文化”,而是孔子创立的儒学。
    儒学历经了两千多年的发展,当然是很复杂的,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同派别、不同观点。但就孔孟原典儒学而论,绝非基督教式的宗教,而是一种人文学术,具有一套包括上述“礼义→礼制→礼仪”在内的基本原理。这套原理,孟子概括为“仁→义→礼”,即:根据仁爱精神(仁)来确立正义原则(义);根据正义原则来建构社会制度(礼)及其礼仪。不仅如此,儒学原理之“义”(即其正义原则)还特别强调制度建构的适宜性,亦即《中庸》所谓“义者宜也”,简言之就是:社会制度、即“礼”及其礼仪的建构、变革,必须适应于当代的社会生活方式。
    什么是当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我们的生活方式,正在由前现代的宗法社会生活方式转变为现代性的生活方式。相应地,社会主体也在发生转变,即由宗族或家族转变为独立自主的个体;政治主体或主权者也在发生转变,即由王族或皇族转变为公民。在这种生活方式中,个人不再是宗族或家族的附庸,而是独立自主的主体;女性也不再是男性的附庸,而是同样独立自主的主体。子女也不再是父母、家庭的附庸:未成年的子女拥有自己的独立人格,父母只是“监护人”,而不是“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家长”;已成年的子女更是拥有自己的自主权利,父母不得侵犯他们的这种权利。这些正是真正的孔子儒学原理的逻辑蕴涵。
    但可悲的是,跪拜孔子现象表明:这些人根本不懂儒学原理,尤其不懂孔子所倡导的“礼有损益”的道理。伴随着跪拜孔子现象的,是宗法观念的死灰复燃、乃至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甚至有学者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样的“传统文化”招魂,大肆宣扬君权主义、父权主义、男权主义!今天被一些人津津乐道的所谓“儒学”,实实在在是伪儒学。
    3、跪拜孔子现象体现“跪拜文化”
    跪拜孔子现象绝不是简单的“心态”问题,它本身就是一种“传统文化”,可称之为“跪拜文化”。这种文化传统可谓“历史悠久”,以至“根深蒂固”。但是:
    (1)跪拜文化违背现代生活方式。“跪拜文化”作为一种文化传统,产生于前现代的生活方式,即宗法社会的生活方式,亦即君权制、父权制和男权制的生活方式。在这种生活方式及其制度安排下,臣要向君跪拜,子要向父跪拜,妻要向夫跪拜;卑贱者要向高贵者跪拜,百姓要向官员跪拜,下级要向上级跪拜,信徒要向偶像跪拜,如此等等。诸如此类的跪拜,所体现的是不平等的等级制。如果任由集体跪拜孔子现象蔓延,动辄跪倒一片,俨然时空穿越,将我们从21世纪拉回到前现代的宗法社会的生活,何来现代化?
    (2)跪拜文化违反现代文明价值。该校长称“跪天跪地跪父母是文化传统,与封建无关”,实属懵懂。
    跪拜这种“文化”,上文已经表明,它确实是一种“封建”文化;或者更确切地说、亦即在“封建”这个词的本来意义上说,跪拜文化起初是“封建文化”(在夏商周的封建贵族时代),后来又成为“专制文化”(在秦代至清代的君主专制时代),于是成为一种“文化传统”。
    同时,我们不禁要问:传统的就是正当的吗?奇怪的是,近年来,“传统”这个中性词竟然变成了褒义词,似乎“传统”就是“好”的同义词,以至有些人一谈到“传统”,立马变得高度自信、振振有词。这其实是这些年来某种复古主义思潮的表现。然而按孔子的思想,“礼有损益”恰恰意味着对传统进行变革,即改变传统的“礼”。这正是一种“反传统”的精神。
    为什么必须“反传统”?因为:如果“传统”意味着前现代性质的东西,那么,它就是违背现代文明价值的。什么是现代文明价值?就是自由、平等、民主、公正、法治……这些被列入“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而跪拜文化所体现的正是前现代的“传统”价值观,对于这种价值观,我们作为现代人,必须像孔子那样“反传统”。
    (3)跪拜文化侵犯人权。张文最深刻的一点,是指出了跪拜孔子现象乃是“培养奴性、罔顾人权”。
    什么是奴性?上文所说的卑贱者要向高贵者跪拜、百姓要向官员跪拜、下级要向上级跪拜、信徒要向偶像跪拜,都是奴性的表现。这种奴性使许多人总是膝盖发软、不跪不乐,必跪之而后快。至于这种奴性是不是鲁迅所说的“国民性”,可以讨论;但无论如何,这种“奴性”绝非“人性”,至少绝非现代人的人性。人性并非什么先验的抽象,而是与时代生活密切相关的,即王船山所讲的“习与性成”、“日生日成”。因此,现代人的人性是与人权一致的。
    什么是人权?就是基于现代性的生活方式的、个人独立自主的自由平等权利,这种权利为宪法所保障,不是任何个人或组织、机构可以侵犯的,当然也绝不是任何“校方”可以侵犯的。
    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即“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这里的“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当然包括任何“校方”。然而近年来,有学者不仅要建立宗教性的“儒教”,而且企图将它立为“国教”,也就是凭借国家的权力来强制推行。这显然是违宪的,因为根据宪法的精神,任何个人和机关团体都无权强制任何公民信仰“儒教”或不信仰“儒教”。而那位校长坚持认为强制学生集体跪拜孔子的做法是“与国家的教育理念吻合”的,这无异是说我们国家的教育理念是违宪的。
    信仰自由意味着:如果跪拜孔子仅仅是个人的私人行为,不侵犯他人的权利,那就是这个人的自由权利。我本人就曾经跪拜孔子:多年前,我第一次参观曲阜孔庙,当时已是黄昏时分,游人稀少,我独自跪拜了孔子。但我的行为(1)只是表示崇敬之情,并不以孔子为宗教偶像;(2)纯属个人行为,而非什么“集体跪拜”,更不受谁的强制;(3)也未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当时就连一个旁观者也没有。事实上,我一向断然拒绝或者婉言谢绝任何形式的集体跪拜;但同时,我并不反对那种纯属个人信仰的跪拜。
    然而,我们经常见到的集体跪拜活动,往往并非纯粹的个人信仰自由,而是某种裹挟、乃至裹胁的结果。这种裹胁,往往来自某个握有权力的个人或组织机构。那所中学要求学生集体跪拜孔子,显然就是“校方”的裹胁;抗拒这种裹挟或裹胁,就会受到舆论的谴责或权力的惩罚,例如“在大会上严厉批评”、乃至承担更为严重的后果。这显然是典型的侵犯人权。
    呜呼!面对这种跪拜“文化传统”在今日之“弘扬”,孔子地下有知,岂不悲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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