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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乙本《红楼梦》:版本互异各称雄

http://www.newdu.com 2018-09-11 中华读书报 佚名 参加讨论

    1791年和1792年是中国文学史上值得纪念的年代,因为这两年分别诞生了《红楼梦》程甲本和程乙本。从今天《红楼梦》所具有的崇高地位来看,可以说程本《红楼梦》在发挥社会影响和传播上居功至伟。处于手稿或抄本阶段的《红楼梦》,或者说《红楼梦》诞生时是“非传世小说”,它最初的流播只是在少数人之间互相传看,读者每每抱怨“怅神龙无尾”,有“未窥全豹之恨”。而程本《红楼梦》结束了半部书(缺后四十回)的状态,结束了随抄随改的不确定状态,使之成为广泛阅读的对象。正是因为印本的流传,才产生了大量的评批本,使《红楼梦》在评点者的帮助下得到大范围的流传和推广。
    众所周知,程乙本比脂抄汇校本的文字要少,但这符合小说定稿的删改趋势,即程乙本的洁化和简化处理符合小说抄本递进演化的趋势。比如1784年的甲辰本与前面的诸脂本差异更大,与后出的程高本更接近。再举例,《红楼梦》中有两个重要的人物形象,一个是秦可卿,一个是尤三姐。今天在程乙本中她们两个和抄本中的形象大不相同。对她们描写修改的洁化取向就是从风月人物演变成了文学形象,从道德劝诫、道德标签中摆脱出来,成为一个审美对象。假如说她们是作者旧有《风月宝鉴》中的人物,没有脱去污秽笔墨,秦可卿乱伦公公、淫丧天香楼,尤三姐淫奔不才(淫奔:淫邀艳约、私奔投盟),阅读中道德衡量与谴责力量必占心理上风,其“群芳髓(碎)”的悲剧变成了“恶有恶报”的叙事循环,洁净的女儿不再洁净,清浊界限倒转,将使女清男浊的审美判断难以为继,也与作者将“偷香窃玉”的风月小说修改成为为闺阁昭传的世情或纯情小说删改旨趣相背离,难以通过千红一哭的悲剧使小说成为宣泄儿女真情的妙文,皮肤淫滥并不是千古不尽之情。假如说秦可卿删改得不够彻底,那么尤三姐则是彻底地改头换面,成为一个见识卓然、品格独立、“自主择夫”的真情女,也是至情至性之人,成为一个文学形象史上少见的闪光人物。假如把尤三姐恢复成为脂本中的淫奔女,一是与尤二姐重复,二是尤三姐那骂贾珍贾琏的令人解秽与激跳的文字,显得自我矛盾和不连贯。前面还和贾珍耳鬓厮磨、调情无度,旋踵又心仪神往柳湘莲,专心而执著,如此尤三姐则像是一个出尔反尔、忽然反转的精神异常者,而不是一个泼辣狂狷的形象。喜欢脂本或稿本的爱好者,还愿意以神瑛侍者和补天石不是一个对象来区分贾宝玉人物与通灵玉之间的分别,认为这样描写更准确,更分明,而程乙本则将此二者合二为一,贾宝玉即补天石、通灵玉,顽石即神瑛侍者。这种处理是一种简化处理,也是一种便于读者阅读的处理,可以说在一般阅读者心目中,三者之间本来就不具有鸿沟一般不可跨越的界限,宝玉失去佩戴的通灵玉,不是人失其魂魄了吗?黛玉死去,贾宝玉这位神瑛侍者不也就是成为一块灵性不通的顽石了吗?诗无达诂,将顽石、通灵玉和神瑛侍者之间的界限划得一清二楚,可能并不符合《红楼梦》浑然一体的审美整体性。
    程乙本是一个完整的本子,与后四十回形成了文脉贯通、矛盾持续发展并达到高潮的艺术整体。全本《红楼梦》主要写了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的矛盾,写了父与子冲突或者卫道者与叛逆者的矛盾,而在稿本和脂本中却写着这两个矛盾的渐渐消弭,婚姻爱情悲剧的主线被家族兴亡的副线(背景)所替代。显然这是两个不同的悲剧。黛玉和宝钗不相互猜疑了,和解了——解疑癖(第42回)、金兰契(第45回),贾政也不再以学业仕途逼迫宝玉了(第78回,这段文字庚辰本中有、甲辰本既已删去)……假如《红楼梦》在情节上没有了爱情婚姻冲突,假如没有了父与子不同人生道路理解不同的冲突,故事发展怎么进行到底呢?在前八十回中黛玉与薛宝钗的分分合合,贾政与贾宝玉的分分合合,在所谓续书的后四十回中却是走向了不可调和的决裂和分离,将冲突进行到底,而脂本中前后二者的关系却是指向了二美合一(钗黛合一)、政玉合一(父子矛盾在互相迁就中消解)。我们知道,版本研究专家和探佚学者,或者说坚决不同意后四十回内容的学者认为,贾府应该是渐渐苦干,没有大决裂,没有大冲突,宝黛爱情的敌人不是金玉良缘,宝黛悲剧不是戏剧性的黛死钗嫁,而是受元妃之命,是懿旨难违、情不得以而已。《红楼梦》最终是一个“大散剧”,贾府“事败抄没”,“子孙流散”,“破家灭族”,贾宝玉“悬崖撒手”,“弃而为僧”,四大家族“一损俱损”“大厦倾颓”,荣宁二府“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种家族兴亡悲剧,似乎更“自然而然”,比爱情悲剧含义更加丰富,但其艺术感染力真的能超越现行的后四十回吗?后出的以脂评本为底本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依然丢不下后四十回,但与后四十回结合却缺少自洽性。而程乙本将后四十回包容其中,那么现在后四十回中黛死钗嫁、抄没贾府、归彼大荒不同样包含着家族兴亡的悲剧和贾宝玉的人生悲剧吗?其实,稿本的另一种悲剧说只是根据脂批提供了一个菜单,而不是烹饪已成的一桌色味俱佳的酒席,靠菜单无法满足口腹之欲,同样靠脂批的个别逗漏也无法享受《红楼梦》悲剧艺术的感染之美。所以,很多作家由衷地感谢高鹗和程伟元,他们的搜罗和编辑,使《红楼梦》成为悲剧艺术的完成者,这也是被胡适、鲁迅、俞平伯等所肯定的。究其原因,残本的想象之美、无限之美,抵不过全璧的文本之美、现实之美,前者不可感,后者具有可感性。
    程乙本的后四十回是不是伪续,学者当然可以辩论。程乙本所存在的版本缺憾和语言文字上粗疏之处也是存在的,毋庸讳言。但后四十回成书的政治阴谋说显然不成立。即以贾政外任的描写为例,贾政无能,一如既往,被属员钳制,不仅无所作为,反而无意间成为庇护枉法贪赃的保护伞,续作者写官场可谓写透世情,笔力千钧,一贯有清肃之名和善于治家的贾政之假,原形毕露,其社会批判性一点也不亚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一回。乾隆帝指使弄臣居然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岂不是“自执矛戈自戕罗”,走到了出发点的反面吗?不仅文字控制不住——文学描写失控,而且还让其附骥其尾、大肆流传,荒唐如此,匪夷所思,殊难想象。就程本将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政玉父子两大矛盾续写到底而言,不能说程本违背了前八十回的叙事逻辑和文脉意蕴。
    程本包括程甲本和程乙本,有了后四十回,《红楼梦》才成为一部首尾完整、主题鲜明、情节相连的文学巨著。假如《红楼梦》是半部残书,它还能在民间或文人知识分子中广泛流传吗?当脂本流行同时崇脂贬程的情绪弥漫扩散时,众多脂本拥护者和崇拜者必以割掉后四十回扔入废纸篓为快,这种以残为真,以残为美,通过探佚恢复的翩翩幻像,果然是与作者构思一模一样的原笔原意?退一步说,为什么作者就不能修改自己的稿子呢?作者自言“五次增删”,既谓增删,一定是不小的改动,绝不只是改动几个字或几句话那样简单,那么,为什么说要恢复到第一稿、最初稿才算是抓住了作者的意图了呢?显然,这些说辞不符合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况且论无所据,也不足于以理服人。更何况从后四十回的情节发展来看,依靠宝黛爱情悲剧和父子冲突的悲剧,让小说的主线继续发展达到高潮,完成了全书的基本情节和主要人物的结局,如黛死钗嫁、元妃薨逝、贾府被抄、宝玉出家等,将前八十回的悲剧主题进行到底,使《红楼梦》终成大决裂、大毁灭、大彻悟的悲剧,成为中国文学史无可置疑的经典。(本文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教授、博导,中国红楼梦学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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