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年前夕,中国给全世界大象送了一份新年礼物:中国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停止商业性象牙加工销售活动,从这天起,任何市场、店铺和摊位买卖象牙及其制品将属于违法行为。这份新年礼物,也正在对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象牙雕刻产生影响。 中国的象牙雕刻是一门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技艺,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因其独特的材料质地、精湛的雕刻技艺和精美的艺术表现而被文人雅士和收藏爱好者喜爱,于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然而,包括象牙雕刻在内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必须按照法规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进行传承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决定了它在保持其恒定本质的同时必然要受到不同时代的影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中说,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再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的遗产,就在于它在保持其本质特征的同时,在不同时代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有不同的呈现,这种影响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社会的,有的是有意为之,有的是无心插柳。政府的政策、人民的思维方式和认识自然能力的变化,都会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演变。比如传统手工艺的制作工具和原材料、口头文学使用的语言、表演艺术中的表现形式和内容等等,在不同时代都有鲜明的不同表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呈现本身就是在历史上受到不同时代影响的结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被创造出来开始,一路演进,不断被再创造,以活态流变性形成当代的形态。中国的象牙雕刻也是如此,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如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法治是一个国家和谐发展的基础,依法治国是应有之义,法律在制定过程中就已经体现了时代的要求,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一个国家所有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活动,都受到该国法律制度的制约与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这样,不是法外之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了不同的艺术门类、不同的社会生活形态,既有经济活动,也有社会活动,这些活动与整个国家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与不同法律主体之间的和谐共处息息相关,因而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也息息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能成为法律实施网开一面的借口,而是应该主动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遵守的法律,不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相关地方规定,也包括其他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法律。比如,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过程需要符合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要求,一些使用动物及其制品的项目需要符合野生动物保护和运输的规定,群体和个人践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对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44条中也有体现:“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的保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然,立法者如果认为对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必要实施例外原则,也应在法律范围内作出相应规定,或者在修改法律后实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015年9月25日,联合国193个成员国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正式通过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具体包括:消除贫困;消除饥饿;良好健康与福祉;优质教育;性别平等;清洁饮水与卫生设施;廉价和清洁能源;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工业、创新和基础设施;缩小差距;可持续城市和社区;负责任的消费和生产;气候行动;水下生物;陆地生物;和平、正义与强大机构;促进目标实现的伙伴关系。可持续发展目标旨在从2015年到2030年间以综合方式彻底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转向可持续发展道路。 可持续发展应是当前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总要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强调,只保护“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的门类众多,与许多可持续发展目标有相当大的联系。随着人们对自然认识的深化,一些传统的做法已经不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需要,损害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保护,不符合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例如有些传统手工艺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颜料、庆祝传统节日时燃放烟花爆竹影响人们获取清洁空气、有些传统表演艺术使用保护动物制品甚至保护动物本身作为道具。而且,作为文化事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践行往往对公众能够产生示范和引领作用。在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生产工具和生产生活方式作出必要的调整,以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且可以带动整个社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应按照十九大精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依法保护;作为传承保护主体的传承人和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社区、群体和个人也应自觉适应法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主动作出相应改变。这将不仅仅是送给大象的礼物,也将是送给人类自己的礼物。 (作者张 晶单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