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微论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赐稿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八月十一日乙卯 耶稣2018年9月20日 由海德格尔提出、萨特发扬光大的存在主义,在西方影响很大,波及西方社会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文学艺术方面影响尤为突出。 存在主义的根本观点是,把孤立的个人的非理性意识活动当做最真实的存在,并作为其全部哲学的出发点。这就是萨特名言“存在先于本质”所表达的意义:除了人的生存,没有什么道德或灵魂,所谓的道德和灵魂都是人在生存中创造出来的。据此,把与唯物主义相对的唯心主义这顶帽子戴到存在主义头上,颇为合适。 存在主义自称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强调人有选择的自由。但此“自由”既非自由主义之政治自由,更非儒家之道德自由。如果说儒家的道德自由是圣贤君子的自由,自由主义的自由是人的自由,存在主义的自由就是非人的自由。因为存在主义既不讲自律,也不讲他律,认为人没有义务遵守什么道德标准和约束。 有学者总结萨特的存在主义有一个中心和三个分论点。一个中心即“存在先于本质”。三个分论点是:一,世界是荒诞的,人生于其中而痛苦;二:“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三,存在主义是人道主义。 把存在主义说成人道主义,纯属看朱成碧。自由主义对人性、人格、人道的认知虽然肤浅,毕竟有所认知;存在主义的认知则完全错误,于人性之善、人格之美和人道之正义一无所知。 萨特还有一句名言:“他人是地狱”,堪称性恶论是西方版。这一观点与“人有选择的自由”相反相成。因为其自由既不自律又无他律,每个人的自由必然会危及他人的自由,所以就会有害于他人。这种观点是完全昧于本性的。所以说存在主义的哲学品格非常低劣,是一种典型的西方邪说,与自由主义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自由主义虽然不识本性,也没有统一的人性论,但作为人道主义,对本性之善还是有所感悟的,亚当斯密、休谟、康德、施韦泽都堪称“西式性善论”者。施韦泽对“善的本质性”了解在西方首屈一指。其敬畏生命伦理的提出,有赖于对人性相当正确的认知。(详见《儒家共识和中华愿景---仁本主义宣言》) 存在主义在现代西方影响很大,但各种邪说影响最大,也无法取代自由主义“现代西方文化主统和文明道统”的地位。因此在现代西方之文明与野蛮的拉锯战中,野蛮始终纠缠不休,而文明始终占上风。邪不胜正,此之谓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