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从道德哲学的角度来考察工程伦理实践的走向可以发现,“遵行规范”和“正确行动”的关系类比于中国传统哲学中经与权的关系。“明乎经变之事,然后知轻重之分,可与适权矣”(《春秋繁露·玉英》),工程伦理的规范体系是“经”,正如各工程社团的职业伦理章程确立并强调了规范在工程活动中“必须应当如此”的绝对性和权威性;而在具体的工程实践情境中,“正确行动”又要求对规范因时因境作出变通和调整,这就是“权”。“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孟子·尽心上》),在生动现实的工程生活中,若“我”拘守职业章程只知依令行事,则常常会遭遇伦理抉择的两难。所以,“我”如欲在工程实践中“正确行动”,就必须结合实际生活中的特殊情形对相关的特定条件进行梳理、分析,通过对规范进行认识和反思,对规范的作用方式和遵行规范的途径作相应的变通和调整。在此,具体的实践情境梳理和分析,构成了对规范作变通、调整的现实根据;而“我”生活的历史与传统,所受到的伦理教育和美德浸染,以及由此形成的人格特点,都集体地影响了“我”对现实实践场景的情境分析和对规范的反思与再认识,构成了对规范作变通、调整的心理根据。 作为人类工程活动的理想结果,“好的生活”以超验的形式规定了行为者在工程生活中“应当如何”。一方面,“我”要转变在工程实践和个人生活中对规范系统的依赖,实现“我”“我—你”和“我—它”关系平衡并在寻求平衡中践履不同层次的责任;另一方面,“我”要在工程生活中融会贯通人的主体意识、能动信念、实践要求和对人、社会、自然的责任,彰显人在工程实践中的自由意志,创造并践行道德卓越,使得自身潜能充分展开,达致自身多方面的发展。“好的生活”既在形下层面包含人类对物质丰裕的生活理想的期求,也以幸福为价值指向,在形上层面体现为在工程—人—自然—社会整体存在中对人的尊严和道德卓越力量的确证。“好的生活”作为人类工程实践的远大志向,具体展现为“我”将规范之“应当如何”在工程活动情境中的需要、欲望、心理提升为主动“正确行动”的情感、意向和意志,并由此在工程实践场景中践行美德要求,创造并践履卓越。“我”“正确行动”的动力因与工程生活的现实联系起来,“正确行动”向“好的生活”的迈进,在某种意义上触及了道德动力系统中形式的方面与实质的方面及其相互关系。 从更深层的视角来看,“好的生活”是“我”实现自身潜能、获得全面发展的内在根源,是鼓励“我”在工程生活中将向“你”“它”践履责任承诺的道德意识和实现卓越的道德境界现实地转变为“正确行动”的源动力。一方面,当“我”在工程生活中认识到“我”“你”“它”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并寻求“我”“我—你”和“我—它”关系的平衡时,“我”会根据规范的行为标准做出某种“应当”的行为选择,在反思、变通、调整后通过所选择的“正确行动”来确证“我”道德卓越的力量和尊严。另一方面,存在于工程—人—自然—社会中的“我”并不是理性的抽象化身,生活世界本身的丰富性也规定了“我”存在的具体性。除了对工程伦理之“应当如何”的理性自觉之外,“我”在工程实践场景中对“好的生活”的追求每每通过具体的欲望、意向、情感等外化为“正确行动”的心理激励,这种情感、意向等并不是负面的规定,它们同样可以通过升华获得道德的内涵,并在实质的层面构成“我”从“遵行规范”到“正确行动”进而实现“好的生活”的动力因。就“正确行动”本身而言,它可看作是“我”主体人格和德性的外在展现,它时常以“我”潜能的展开和卓越的显现为其本体和根据,因而它总是朝向“好的生活”,规约、引导、鞭策“我”在工程实践中的行为必须符合“应当如何”之伦理信条。 随着人类的工程实践从“遵行规范”到“正确行动”、进而实现“好的生活”的发展和演进,“我”行为方式上从被动到自主的过程主要从形式的方面表现出工程生活的实践智慧特点,亦随着“我”从知善、向善的意向和心理向择善、行善的情感和意志提升,表达出工程实践主体从自觉向自由的成长。真实的德性和人格,总是融入工程—人—自然—社会存在中的“我”的生命结构和生活历程中,作为“我”向善、择善等的精神定势,构成“我”存在的一个现实维度;自我潜能的发挥、自我能力的全面发展,作为“我”行善的情感冲动和实践意志,又与美德、人格交织在一起,具体地展开于“我”“在”(existence)工程—人—自然—社会存在的过程之中,工程生活的实践智慧亦在“我”的道德实践中得到不断地形塑和确证。在这一意义上,“我”的德性、人格不仅与“我”“遵行规范”“正确行动”及追求“好的生活”具有统一性,而且呈现为“我”自身之“在”的内在根据;而二者的协调,同时又意味着工程生活实践智慧的终极价值指向,是“我”的存在方式(从“遵行规范”到“正确行动”进而实现“好的生活”)与存在根据(实现卓越)的统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