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经济理论上的主要失误与经验教训 社会主义事业需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作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理论正确与否,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得失成败。在新中国建立以后到黨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总的说来,虽然经历了挫折和困难,还是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反映了指导思想的正确。但是,另一方面,在经济理论和实践中也有不少失误,给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事业造成严重损失,有些教训值得总结。关于一些全局性的失误与错误,虽然也涉及经济理论问题但更主要的是属于政治路线和政治运动范畴,我们这里不再评论。现在就有关经济理论方面的某些重要失误,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加以简要述评。 1把整个社会主义阶段说成是马克思所讲的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马克思这里讲的共产主义社会。包括两个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所谓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显然指的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时期。不应把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称为过渡时期。在《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的第18条写道,马克思和列宁都认为。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以前,都属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其实,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并没有这样“认为”。把整个社会主义社会说成是过渡时期,再把列宁所讲的过渡时期必然是阶级斗争空前残酷、阶级斗争的形势空前尖锐的时期一类话,加之于社会主义社会,搞“阶级斗争为纲”,把整个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说成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发展生产力的根本任务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的被模糊了、掩盖了,给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2不适当地提出破除和限制“资产阶级法权”1958年。“左”的理论与实践进一步发展,在此背景下,提出了破除、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后改译为“资产阶级权利”)问题。本来,“资产阶级权利”概念,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论述未来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问题时提出的。他并没有把按劳分配原则本身看做是资产阶级权利。马克思在批判“哥达纲领”离开所有制的变革、空谈“平等权利”、“公平分配”时指出,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它的平等要求也只是等量劳动取得等量报酬的权利,是用一种劳动与另一种劳动等量交换的关系,这种等量劳动相交换,与商品等价交换是相同的原则。马克思把这种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平等权利。称之为“资产阶级权利”。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制权利。主张所谓自由、平等的权利。1958年提出破除“资产阶级权利”,实际上并没有弄清所谓“资产阶级权利”究竟是指什么。离开了马克思的原意,结果造成了理论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混乱。 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与发展新中国是在生产力十分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尽管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然很大。发达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如美、日等国,已达3万多美元。而中国只有800多美元,2001年达到900美元。中国社会主义处于什么阶段,不仅要用社会生产力的绝对水平来衡量。还要用与发达国家相比较的相对生产力水平来衡量。我国现在的经济水平已超过了马克思所看到的英、法、德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共产党宣言》出版两年后即1850年,英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485美元(1960年的可比价格),法国为333美元,德国为308美元。马克思逝世7年后的1890年,英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785美元,法国为515美元,德国为537美元。从生产力的绝对水平来看_我国虽超过了马恩所看到的并主张用社会主义取代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但从目前的国际水平看,差距很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无论在生产力发展,还是在生产关系的发展上,都出现过脱离实际、超越阶段、急于求成的毛病。我们曾过早地超越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又过早地跨越了“过渡时期”(原计划用15年或更长时间,结果只用了3年时间),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刚隔了一年即1958年,又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了。后来又把整个社会主义社会说成是“过渡时期”。新中国建立后究竟需要经历哪些社会发展阶段,理论认识上存在着模糊性、盲目性和摇摆性。作者:杜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