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痛苦真的不能救赎吗?这样的诘问常常让哲学大师们哑口无言。尽管人们都想摆脱痛苦,但我们确实找不到绝对规避痛苦的方法。面对痛苦与希冀的抉择,我们绝不应该把幸福想象得过于美好,使人脱离现实生活。正如马克思所言,“他越是感到幸福,也就越加痛苦难捱。”[10]我们也绝不应该因此把痛苦描上更为阴惨的色调,致人望而却步。因为,痛苦对人而言总是有限度的,不会因苦难生活刺激的叠加而同比增强。如果用一个公式来表述,即个人痛苦度=苦难刺激强度×痛苦承受力。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痛苦作为人的内心感受主要取决于苦难刺激强度和痛苦承受力两个变量,这两个变量都是有限的,不会无限增加。一方面,引起痛苦的刺激强度是有限度的,即使苦难接踵而至,对人造成的痛苦也不是按照数学级数或几何级数增加。如果设痛苦为x,即使苦难刺激不断增加,也不会给人造成nx或xn的痛苦!恰如尼采所言,“无论何时何地,你都找不到一个人经受几个人的疼痛。压根没有疼痛总和这回事,因为没有经受过它。”[3]94相反的经验证明,一个人身上可能经受不同种苦难带来的痛苦,但这个人不会经受他人基于同样苦难的多倍痛苦。另一方面,人对痛苦的承受力也是有限度的,并且是因人而异的、可变的。感觉适应律表明,强刺激持续作用会使感受性降低。实践经验也告诉我们,苦难生活的历练可以增强人的痛苦承受力,使人变得更加坚强。 可见,痛苦总归还是有个度,这个度使人类可以忍受和担当。如若不然,人类早就崩溃了,不至于进化到今天这个地步。恰恰是我们的祖先经历了无数痛苦的磨难,才使我们人类上升到生物链的顶端。虽然痛苦万般的可怕,却有存世的重大意义。 三、痛苦的意义为何? 痛苦本是一种负性体验,为何人们总是对其怀有无限眷恋?马克思在《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记录了这样一段话:“因为我们只在由于没有快乐而痛苦时,才需要快乐;当我们不痛苦时,我们也就不再需要快乐了”。哲学家曾给我们出过一道选择题:一种是有痛苦有死亡但已经活了一回,另一种是无痛苦、不死亡,但却从来没有真正地活过。你选择哪一种?真实的人总是选择前者,有痛苦,有死亡,但却有着丰富的生活。也许不会有人选择后者,即便有人选择了,也会因此彻底丧失人生的意义。康德曾经说过,在痛苦体验之中“我们第一次感到自己生命,舍此就会进入无生命状态。”“从生命力的持续不断的提高中,除了由于高兴而导致更快地死亡,还会有什么结果呢?”[11]也就是说,痛苦是生命的本质内涵,快乐只能加速死亡。黑格尔的痛苦辩证法认为,“生命是向否定以及否定的痛苦前进的,只有通过消除对立和矛盾,生命才变成对它本身是肯定的。”[12]当代学者谈价值哲学,思考伦理问题,大多谈到人生意义和自我价值,恰恰是对人们在面对现实时精神支点的探寻。面对自我和社会呈现出的苦难所带来的痛苦,我们不禁想到叔本华的那句忠告:“如果痛苦不是我们生活最接近和直接的目的,那我们的生存就是这世上最违反目的的东西了。”[5]303人生不是因为有了痛苦便没有了意义,恰恰相反,因为痛苦的存在,人生变得更有价值。我们因直面痛苦而放大了生命,生命主体因积极面对痛苦而更添光彩。 法国哲学家维尔热里专门写了一部关于痛苦的书《论痛苦——追寻失去的意义》,对痛苦的意义进行了最现实的诠释。他认为,痛苦有两种意义:第一种意义在于“有痛苦”,包括肉体上的痛,心灵上的痛,整个人生中的痛。痛苦是富有活力和感性的主体所特有的属性。因为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生灵,所以他觉得痛;因为他是一个抗拒暴戾、不公和残忍的有良知的生灵,所以他觉得痛;因为他是一个渴求生存但不仅仅活着的生灵,也就是说是一个渴求按照自己的方式自由自在地表达自身蕴涵的潜力的生灵,所以他觉得痛。第二种意义在于“对痛苦的忍受”。面对疾病、肢体伤残或死神的逼近表现出耐心,因为随之而来的可能是肉体上的痛苦、生存的艰辛——哪怕是为了一些最简单的事;同时还要经受住人生逆境、感情冲突、与他人的关系破裂、暴力等的严峻考验,随之而来的可能是一种强烈的欲望;最后是自觉地接受时间和生活的考验,承受一种肉体上贯穿着的痛苦、人生的粗暴无礼以及随之而来的自信心的丧失和随时可能滋生绝望之情的人生[13]169。 痛苦是生活状态的信息,具有提示、预警和保护功能。心理学和神经生理学研究证实,痛觉是有机体受到伤害性刺激所产生的感觉,是有机体内部的警戒系统,能引起防御性反应,具有自我保护作用。一旦痛觉机能丧失,有机体遭受创伤难以察觉,会给生存带来巨大威胁。因此,痛苦的存在被许多人认为是大自然的慷慨馈赠,不仅让人注目当前,更让人联想将来可能出现的痛苦和危机而设法避之。痛苦不是孤立存在物,总是与快乐相互依存,辩证互动。“人们越是竭力扑向幸福,痛苦的幽灵便越是顽强地存在。而痛苦的幽灵越是顽强地存在,人们就越扑向幸福。”[13]133离开了痛苦这一参照系,人们就无法体验到快乐的感受。痛苦是快乐的良师益友,人在痛苦中成长,因无尽的痛苦而不断成熟。“个体在生理上或心理上受到不适刺激而产生的痛苦感受,是个体的基本存在经验,是铭刻在人类躯体上的痛苦印记,它难以为人类的理性解释所拂去,而只能为理性赋予不同的意义。”[1]46痛苦让生命主体发现了自身忍耐的限度,忍耐有多大,不可预测的未来潜力就有多大。莱布尼茨在《人类理智新论》中说道:“如果没有这些轻微的痛也许就没有丝毫的快乐,没办法发觉某种东西在帮助我们,使我们减轻痛苦,除去某些妨碍我们舒服自在的障碍。”痛苦警示的生命主体产生的忧患意识,是生活安全感的一种填补,它不是消极的情绪,而恰恰是积极人生的先决条件。因为,任何微小的隐患都会扩大造成更大危机。如果没有这种忧患意识,人就会陷入后悔的循环序列,任命运的自然摆布。“痛定思痛”是我们语言中的一句成语,指创痛平复或悲痛的心情平静以后,再追想当时所受的痛苦,包含吸取教训、警醒未来的教育意义。因此,痛苦必不可少,痛苦使我们对“存在”作出评价,使我们意识到做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正因如此,我们获得了对比力,通过对比力的取舍,得知人生的价值。一切如同画中表现的一样,阴暗才能烘托出光明,痛苦才能更加突出价值。从另一种角度看,没有痛苦,我们便不知反抗痛苦所能够取得进步的大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