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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物安全纳入国防教育体系

http://www.newdu.com 2022-11-11 未知 朱康有 参加讨论

    我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指出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在全球疫情吃紧(中国虽告一段落但丝毫不能放松)、生物安全纳入我国家安全体系之际,加强全民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生物安全知识正当其时。
    与生物技术相关的某些产品,往往具有史无前例的人口覆盖性,一旦这些产品出现污染等事故,或者被用作潜在的战略工具,将产生无法估量的后果。生物安全,攸关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而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恐慌, 如果接连引起社会动荡,反过来又会导致更深层的危害。“生物安全事件表面上可能是行业性或地区性的,但其作用力将会蔓延到各个领域和各个地区”,“影响国家安全,甚至可能造成比战争更严重的后果”,危及社会稳定与执政基础。提高现代生物技术产品的研究者、生产者、使用者和普通公众的生物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刻不容缓。
    什么是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其实离普通人并不远。欧美出现的“疯牛病”、非洲的埃博拉出血热,曾一度肆虐我国的“非典”(SARS事件)、禽流感、非洲猪瘟犹在昨日。在人类历史上多次发生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瘟疫、20世纪战争中使用的细菌战,与生物安全有很大关系。不过,我们现在一般讲的生物安全,与20世纪人类改造世界的巨大技术能力、尤其是生物技术开发造成的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威胁紧密关联。近年来大众广泛关注的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也是典型的生物安全问题。最近短短几个月,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感染新冠肺炎疫情,几乎全球沦陷。其扩散蔓延趋势仍未从整体上受到遏制,受到影响的人群前所未有,可以说超过了历史上任何时期——这是全球化大潮下人类交往的深入性、世界性决定的,也使得人们对生物安全有了更切己的体验。
    国际上关于生物安全并无统一的定义。我们从其名称上不难推断,与地震、海啸等物理、化学等因素以及军事、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等关乎人类自身文明生存和发展因素的安全不同,“生物安全”牵扯生命活力的物体——包含动物、植物、微生物所属各种类,它们都有一定生存能力和繁殖能力、具备遗传与变异特征,“不确定性”很大。大家知道,经过自然界的长期演化,各种生物尽管存在着相互“适者生存”的“竞争”法则,但总体上共存共处,在地球上形成一个具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大系统。一旦某种生物的发展若遭受自然或人为的“扰动”而不能很快恢复其本来的平衡状态,就可能对其他物种形成威胁。
    20世纪50年代,现代生物学实现了从分子水平研究遗传密码的突破,进入70年代后,建立在分子遗传学基础上的基因生物工程已经在实际应用中开花结果——通过改变生物原有的遗传特性,进行转基因和克隆,获得新品种,生产新产品。这些技术在解决世界人口、健康、环境、能源等诸多社会经济重大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日益成为21世纪的经济支柱性产业,同时,为了追求商业利益不顾风险,另或有意(如生物技术的军事化滥用)无意(如生物实验室的泄露)中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形成一定威胁。生物安全性,简单说,就是生物体对人体及生态系统是否安全,有时特指生物体经过基因工程改造后对人和生态系统是否还依然安全。
    生物安全的战略地位
    某项安全领域是否具有重要性,是根据它的威胁程度来确定的。对生物安全的认知本身有一个过程。2003年以来爆发的多起重大疫情,严重影响我国民众健康、生命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进而引发人们对我国生物安全的思考和关注。生物技术本身具有前沿性、复杂性,其管理具有跨军民、跨学科、跨部门、跨国界等特点。生物安全问题涉及生命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等诸多学科,涉及农、林、牧、渔、医药、食品、环保、轻工、化工等诸多行业,其行政管理亦涉及到若干业务部门。行业部门之间职能不同,可能会出现在政策和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以及政出多门现象。生物安全事关重大,其管理需要从国家整体利益统一考虑,加强学科之间和行业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加强生物安全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部门之间的合作,做到统一对外、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标准。2015年颁布的《国家安全法》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提到了近二十个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其中虽然没有将“生物安全”单独专列一条,甚至没有出现“生物安全”这一概念,但它同时特别指出:“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把“重大传染性疾病”作为人类面临许多共同挑战的非安全威胁之一,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作为民生保障制度之一列入。
    2014年,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到了政治安全等11个领域组成的国家安全体系。在2019年6月出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除此外,另点明“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5种领域,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诸多领域,而且“将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拓展”。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习近平主席强调,“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生物安全成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重要表述,提升了生物安全的地位,体现了“国家意志”和顶层设计,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推进生物安全的立法及其制度化工作。
    我国是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生物安全关系人民生命和健康,其特殊性不言而喻。在总体国家安全框架中,生物安全既涉及外部安全又涉及内部安全,既有传统安全因素又有非传统安全因素,既关联自身安全又关联共同安全,且关乎人类命运共同体核心内涵之一“普遍安全”的构建,其重要意义凸显。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之广泛、发展之迅猛、后果之致命,让大众防不胜防,不到两三个月蔓延全球,所到之处,人心恐慌,经济社会遭受重创,许多国家和地区以“战争”姿态做出紧急应对,刷新了人们对生物安全迫切性的认知。
    社会发展的同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延伸。某个地区局部发生一点疫情,中外历史上屡见不鲜;象SARS、禽流感到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大范围流行虽不多见,但其造成的威胁往往波及整体、影响深远。突发重大疫情近年来频频发生,无疑与快节奏的发展和高密度的交往密切相关,且呈加速演化趋势。这就迫使各国政府不得不尽快想出应急对策。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坚持推进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体到公共卫生防疫上,就是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行稳”才能“致远”。衡量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有序化”,维护稳定是保持有序发展的必要举措。越是高速发展,越要平稳,否则,“急刹车”或“翻车”的危害似乎比“低速”时更大。重大疫情一开始往往让人们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而普遍的心理恐慌可能带来多数人行为失衡。在此状态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作为约束,整个社会即滑向混乱无序;加之各种信息传媒广为散发,谣言四起,循环往复,愈演愈烈,体系性崩溃并非不可能。
    过去20多年,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了一些部门规章,如《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1993);《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1996);《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1998)。但有关专家认为,相关内容法规层次还较低、存在管理权限的重叠和管理内容缺失问题,也缺少相配套的技术性标准支撑,因此呼吁制定和颁布一部有中国特色,由系列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组成的国家级综合性生物安全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二次会议期间,共有214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七件有关生物安全立法的议案。国家《生物安全法》(草案)已经于2019年10月21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范、调整的范围分为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防范生物恐怖袭击,防御生物武器威胁等八大类,我们企望尽早出台实施、发挥效用。
    2000年出版的《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指出,中国生物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保证将现代生物技术活动及其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同时促使现代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发展以及产品的越境转移能够健康合序地进行”,这一点非常重要。它说明,发展生物技术与规范生物技术并行。既不能因为“安全”顾忌因噎废食,将生物技术的发展套上枷锁、捆住手脚,使正常的研究无法进行,同时又不能借口开展生物技术而放任自流。技术能力的非对称状态有可能给后发展国家造成更大的新型安全威胁。为此,国家相继颁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顶层规划生物技术发展;相关部委提出了《“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生物技术创新专项规划》等与生物安全有关的科技规划,为生物研发提供了相关技术支撑和平台建设资源保障。
    一些国家其实最早从20世纪70年代,特别是80、90年代就开始制定大量关涉生物安全的许多法规。“许多国家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战略,为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战略制高点”。美国、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明确发布了国家生物安全战略规划。日本、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等也在战略规划层面高度关注国家生物安全问题。
    美国生物安全战略是以维护世界超级大国地位为出发点,以国家安全(国防部)为核心,以国内安全(国土安全部)和健康安全(卫生部)为两翼,以有关政府机构的职能作用为外援,从国家总体战略与军地合作两个层面建立了一套生物安全发展规划与路线图。政府以法规和战略并重为基础,重视生物安全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系统实施。从2001年以来,不断制定、发布法规和战略规划,如《公共卫生安全与生物恐怖应对法》(2002)、《美国农业与食品防御》(2004)、《二十一世纪生物防御》(2004)、《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医学应对措施》(2007)、《公共卫生与医学准备预案》(2007)、《应对生物威胁国家战略》(2009)、《美国生物监测战略》(2012)、《生物技术协调合作框架法规最后修改版》(2017)、《美国国家生物防御战略》(2018)、《美国卫生安全国家行动计划》(2018)、《国家卫生安全战略实施计划2019—2022》(2019),等等。
    英国政府长期以来将公共卫生列为国家安全问题的优先事项,把流行病和新发传染病列为最高风险事件,将使用生物、化学、放射性和核武器的攻击列为二级风险。在2018年的国家安全能力评估中,将“影响英国的疾病和自然灾害”提升为未来10年可能推动国家安全优先事项的六大挑战之一。2018年7月,英国发布首份《英国国家生物安全战略》,阐述政府各部门的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和应对举措,提出由内政部安全与经济犯罪部部长统一负责,组建新的管理委员会实施跨部门协调。2019年1月,发布《解决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2019—2024:英国五年国家行动计划》。
    生物技术是日本关注的重点基础技术之一。2019年6月,日本发布《生物战略2019——面向国际共鸣的生物社区的形成》,展望“到2030年建成世界最先进的生物经济社会”。日本生物安全学会(JBSA)旨在推进病原体等处理方面的安全管理运营、安全装置及实验设施设计等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学术研究以及生物安全知识的普及。自2015年起,日本文部科学省拨付特别领域研究补助金资助开展“全球传染病等生物威胁的新冲突领域研究”项目。
    国防拓展至“生物疆域”
    人类面临的二难困境,其实是技术“双刃剑”效应的反映。科学家几近踩“红线”的研究活动屡见不鲜,个别国家以增强反生物恐怖和应对传染病能力建设为名, 显著强化生物防御战略, 部署系列具有国防和军事意图的项目任务,引起国际安全专家和舆论担忧。从威胁程度看,生物威胁仅次于核威胁,而其成本低得多且隐蔽性极强。世界范围频发“生物威胁事件”,国防范围拓展至“生物疆域”。
    生物威胁具有扩散性和传播性等特征,所以生物安全相应具有跨界性。生物安全战略需要奠定在健全的国际机制与国际合作基础上,才能增进全球化时代的国家安全。3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的重要讲话中指出,“重大传染性疾病是全人类的敌人”。共同的挑战、共同的敌人,使得全人类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式提出七周年之际,习近平主席致法国总统马克龙的慰问电中首次提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倡议,表达了携手国际社会,齐心协力,团结应对,联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主张。
    长期以来,中国积极参与了《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起草与政府间谈判工作。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最早缔约国之一,中国以科学为依据和对全人类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缔约国条约下义务的承诺,遵守《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等国际公约,同相关国际组织和政府之间展开包括科学研究、人力培训、信息能力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去年12月底刚刚发现,今年1月3日起,中方即定期与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包括美国)和地区组织以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及时、主动通报疫情信息和防控举措。从此后的国内疫情爆发到世界各地的疫情爆发,中国采取的合作、透明、负责任态度世人有目共睹。
    “总体国家安全观”中讲的“国家安全”,其实早已超出“国家”限界,需将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等统筹起来、系统思考,才能真正维护好国家利益。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到人类命运共同体五个核心内涵之一——“普遍安全”的全球安全观,中国走出一条独特的“新安全观”路子。“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倡议,正是生物安全领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展开、具体化表述。为此,我们应与世界各国加强互信互助,分享抗疫经验,支持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发挥作用,通过高层沟通、政府合作、科技共享、民间援助等形式,推动全球群防群控治理体制的建立。
    很多人或许觉得生物安全离我们很遥远,认为它是科学家或国家的事情,与个人没有多大关系。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新冠病毒”确实给人类上了一课。借助于移动媒体信息的瞬间传送,各种真真假假的传言、博人眼球的热点搅动人心,简直应接不暇,谣言满天飞成了常态。为什么会这样?生物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缺失是一个很重要原因。这次疫情,不只是对国家治理的大考,也是对我们个人生活方式的检验。病毒的传播,很多与野生动物作为其“宿主”有关。一些人喜欢吃“野味”,这种特殊“嗜好”维持了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链条”的长久生计。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勿让你的口腹之欲,成为悬在别人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具备相关知识,就能从行为上更自觉地配合生物安全的要求;而个别人的任性,带来的可能是整体防控的失败。把生物安全知识纳入国防教育体系,建立多元分层的生物安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应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专门学习培训,避免由无知带来的决策失误,提高自觉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施政能力。”
    军队在国家生物威胁防御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军队高度集中统一、科技实力较强、应急反应较快的明显优势,“以军队相关专业力量为主体,构建平战一体衔接、军地融合发展的国家生物威胁防御体系”。
    (载《前进》2020年第6期。本文部分内容改编为采访稿,以“筑牢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屏障”为题》,刊《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2020年4月15日,《新华月报》2020年第9期全文转载)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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