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思想道德素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健全德法结合基层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建成文化强国的重要任务之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道德建设,促进社会文明水平提高,强调要“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操、锤炼道德意志、提升道德境界”。新时代,我们要以“政德”建设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关键,以公民道德建设为纲目,充分汲取传统美德资源,真正使社会文明水准得到新提高。 一、以政德建设为引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而各行各业的领导干部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领导干部的德性培塑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之道,修身为本。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工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为政之道,修身为本”,源于儒家经典《礼记·大学》所讲的“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意思是说,治理国家、从事政务,要把自身的品格修养作为根本。 按照儒家文化所讲,不仅私人领域要修身——“不愧屋漏”,暗室不欺,慎独为要,而且公共领域如政治活动更应以高标准“严以修身”。通常来说,纯粹普通个人行为和活动上品德出现问题,对社会毕竟影响有限,但如果做了官,尤其是在更大范围从事政务活动,德行(包括私德)不端,即《孟子·离娄上》所言“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故“惟仁者宜在高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是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因素。”此处讲的“以德修身”就应该比普通群众的标准更高。孔子强调“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德”甚至成了一种治理方式——“为政以德”。《礼记·中庸》指出,“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管理是先管好自己,官员的修身治己,是治国理政的起点。 我们共产党人是以自己的初心、自己的所作所为来进行“服务”,是“以德服人”的结果,而面向强大敌人或少数对立者的“以力服人”乃迫不得已的手段;本质上不是去靠什么管理技巧、靠权力来使他人“服”,而是靠真理和人格魅力、靠全心全意为民的作为、靠忠诚理想信仰的吸引力来赢得民心,甚或感化对手。“打铁还得自身硬”,形象地说明了优秀共产党人的政治感召力、人格吸引力。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这种内在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格是一个人精神修养的集中体现。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保持平和心态,看淡个人进退得失,故此,“为政之道,修身为本”意味着,共产党人尤其领导干部要在其位、谋其职,用好权;作为具有先进性的政党,更应该注重发挥非权力的作用,用真理和人格的感召力,用道德力量驾驭权力这把双刃剑,真正让权力为社会、为大众服务。 修身,乃一辈子事情,并不因党龄工龄增长、职务升迁而自然提高,相反,面临的挑战和危险还可能增大,客观上增加了修身的难度,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应该随之强化而不是放松和减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抱着当官谋利的想法,那做的一切事情都不会对。为什么说当官是高危职业?就是说不仅主动以权谋私不行,而且要处处防备社会诱惑。诱惑太多了,处处是陷阱啊!”应从“自我革命”的高度看待“修身”乃“为政”之本。毛泽东认为,革命者应当于“改造整个社会”中“同时改造自己”,他把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并提。新时代,我们党强调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彻底的“修身”实质就是一场永无休止的“自我革命”。 二、以立德树人为关键 我们党不仅在选人用人特别是选用干部上强调“以德为先”的标准,在人才培养的教育领域同样坚持立德树人的总目标和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德树人反映了学校教育的本质、规律和方向。教育的目的自然是“育人”,但“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这是人才培养的辩证法。办学就要尊重这个规律,否则就办不好学”。为此,学校教育要在加强品德修养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踏踏实实修好品德,成为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 立德树人是学校教育的中心环节。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要围绕这个目标来设计,教师要围绕这个目标来教,学生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学。把立德树人内化到学校建设和管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做到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教育的管理部门和学校的管理机构,首先要端正办教育、建学校的旨向,防止用片面的市场化、产业化、商业化来指导办学育人。教育的产品是“人”,而不是“物”,无法用金钱和商品去衡量。方向走偏,性质出问题,单纯的“才”就是危害社会的“毒品”。除了思想政治等重点学科之外,其他很多学科和专业的“融入”和“贯穿”需要在专题性研究基础上进行有机整合,否则容易出现“两张皮”等现象。 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德”尽管排在我们党教育方针的第一位,但在实际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被虚化的危险。或者说,在学校各项工作的标准检验上,往往体现不出来。如,学校整体建设上,常常是办学规模、科研经费、学科体系等占主导;教师工作绩效上,看的是论文发表数量、刊物等级、课时数等成果。有一种观点,认为“德”无法有效衡量,久而久之,甚至可有可无。殊不知,这方面一旦出了事,就是大问题。一些学校甚或名校近年来在师德师风、学生品德方面暴露出来的“家丑”或恶性事件,都说明了这一点。立德树人从根本上解决的就是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 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此“德”,既有个人品德,也有社会公德、热爱祖国和人民的大德。广义的德育,既是学生入学的第一课,也是学生离校前的最后一课,贯穿学生学习始终。从教育方针上说,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劳动等紧密相关。如,美是纯洁道德、丰富精神的重要源泉,以美育人必不可少;劳动可以树德,应补上劳动教育的缺环。从课程建设上看,要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思想政治工作就要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而思想政治课则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其他各门课程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课同向而行,形成协同效应。从师资建设上说,整个教师队伍都应当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与很多职业不同的是,选择当老师就选择了责任,就要尽到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责任。 三、以公民道德建设为纲目 2001年,党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19年,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道德”是关涉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道德要求,体现的是对社会公共生活秩序及其公正性的追求,社会的个体成员必须遵循。作为中国公民,在法律规定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义务,这其中就包含对公民道德的维护和遵循。 以法律维护公民道德底线。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截然对立起来,认为“我不违法,社会就不能拿我怎么样”,而个别法律案件的判决似乎“我行我素”,根本不考虑事件对社会道德的极其恶劣影响。习近平在主持政治局关于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的第37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而且可以相互转化。中国古代司法实践中,就把维护儒家“孝道”提升到“刑律”的高度。《纲要》明确指出,“坚持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之中,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这里,法治对道德的“促进、保障、引导”功能,首先维护的是公民道德的底线。试想,如果道德底线失去了、落到法律治理的层面,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不够一个合格公民资格的。《纲要》回应时代关切,强调要“及时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坚持严格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以法治的力量维护道德、凝聚人心”,引导坚守道德底线。 以舆论引导公民道德建设新高度。道德,作为人们言行规范,其落地实施主要靠社会舆论风向的褒贬、评价来引导。在古代,儒家靠“君子”的身体力行影响民众,如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突显的就是君子的“德化”、“风化”作用。公民道德建设虽然从实施上说没有行政和法律的“力度”和“硬度”,抓不抓好像无关疼痒。许多事件的发生,触犯了法,才去想对治之策,某种程度上已经是为时已晚的亡羊补牢。为此,需要造成一种“道德”的氛围和“空气”,让不道德的人甚以为耻,约束自己的言行,就不可能滑向法律的边缘。单靠每年的“3.5学雷锋日”、“感动中国”等有限的几个节日或活动是远远不够的。在这方面,通过新媒体发挥舆论的“常态性”引导作用愈益显著。遗憾的是,市场经济大潮下,为博眼球,一些网络媒体不是通过褒扬崇高引领社会风气积极向上,而是不断渲染功利甚至“审恶”“审丑”毒化道德氛围。花边新闻的明星“霸屏”,对社会做出巨大牺牲和贡献的英雄“隐没”。如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让公民道德相应达到“新高度”?必须重视“以正确舆论营造良好道德环境”。 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纲要》要求以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引领道德建设。习近平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是一种德。从个人的“德”到国家、民族乃至党性(政治道德)等“大德”入手,较为抽象、隐含的价值观才能现实化、具体化。说白了,一言一行、一念一动这些道德“管辖”的规则范围,皆没有离开价值观。经常有人说,“不拘小节”,繁琐无谓的小节确实应当“不拘”,但许多“小节”则是应当注意的——“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失守于小节,日积月累,则大节不保。道德建设贯彻到时时处处,就要和方方面面的规章制度、乡规民约等结合起来,让公民在各种“他律”中养成社会生产生活领域的自治、自律、自觉。 通过保障底线道德、引领先进道德水平这“一低一高”的两头努力,“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然后在大量的中间环节做细做实。抓住以上“纲目”,即奠定了社会文明有机整体和谐演进之基石。 四、以传统美德为资源 新时代德性培塑,应充分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道德的有关论述,结合现代条件转换,融入社会主体发展的方方面面。 道德与核心价值观。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文化自信的核心即是价值观自信,而在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中,道德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说到底,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道德是准则,是标准,是价值的内在参考系。道德价值关乎国家和民族的精神独立性问题。这就揭示了价值观上的努力方向——可从道德角度去着眼。 道德与智力开发。《荀子·劝学》说,“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意思是,积累点滴善行,慢慢成美德,人的睿智就自然获得,如圣人般心灵(智慧)就具备了。《管子·内业》更是指出,“德成而智出,万物毕得”,一个人的大胸怀、大善心、大境界修成了,他的智慧就会自然流露出来,万事万物的条理、规律就会客观地显现在他的心目中。建立在德性基础上的智慧,能克服单纯知识的负面效应,发挥出有益于社会的作用。 道德与身心健康。《礼记·礼运》中讲,“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其居人也曰养”。礼义作为人类生活非常重要的方面,是养我们这个身心的,使人“四体既正,肤革充盈”“血气和平”。这说明儒家的道德观熔养生、修德为一炉,可以强健身心、优化生命状态。《礼记·大学》中说,“德润身,心广体胖”,此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从日常生活中陶冶性情,可以让自我经常能保持中和之气,从而提高身心健康水平。最高的养生就是通过优化生命内在的道德价值参考系来实现的,有所谓“仁者寿”、大德“必得其寿”等。故此,不可简单地把“道德”仅仅看成是好人好事或外在行为规范,抹杀掉修德与个体生命身心活动的关联性。按照传统道德的深刻意蕴,“德者”首先是“得于己者”“内得于己,谓身心所自得也”,而“外得于人,谓惠泽使人得之也”。我们现在往往重视的是后一方面。其实,道德作为一种实有的正能量,除了有益他人之外,与自己的生命状态直接相关。失德者,不只是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也是自己生命能量的耗损。如此,道德教育就可一改外在的灌输式、强加式方法,而能受到人们的欢迎。今日之道德教育如能吸收这样的内容,必会更加吸引人们去自主修身。 道德与家风传承。《易传·文言传·坤文言》所讲“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并非迷信思想。《了凡四训·积善之方》中讲到,“昔颜氏将以女妻叔梁纥,而历叙其祖宗积德之长,逆知其子孙必有兴者”,千秋圣人孔子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不是偶然的,是家风熏陶、家道传承的结果。家道、家风在传承过程中已经牢牢刻印在子子孙孙的头脑中,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出价值威力。在家庭中,留给后代子孙最重要的遗产应当是无形的“家道”。据此,家族源远流长,虽百世亦不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修德,会持续影响到我们自身所在家族的延续和光大。道德的价值,在益于社会和国家的同时,亦会使家族生生不息、兴旺不已。 道德与人生不朽。在《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所载的人生“三不朽”中,立德被排在第一位。立功、立言需要机遇和外在条件,而唯有立德,则人人可以做到。普通的社会大众或许“外得于人”(谓外王事业)做得不一定到位,但“内得于己”(内圣)附加的条件比较少,经过主观努力是一定可以成就的。在立言、立功中,也只有弥漫着德性的光环、贯穿着道德的境界,才能更恒久、更长远。把“身后留什么”这一问题想清楚了,知道什么能够留下、什么是带不走的,可以激励个体生命释放出无比巨大的能量,拼搏奋进,建功立业。 (原文刊载于《前线》2021年第11期,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