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汉学撰述中的“literature”:一个概念措用的历史 黄卓越 英人翟理斯(Herbert.A. Giles)于1901年出版的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被视为是英语世界第一部中国文学史,且由于比中国学者窦警凡、林传甲、黄人所撰的本国文学史(讲义)早出数年,[ 学者常多以为国人最早撰写的文学史当为林传甲与黄人所著本,也有以为当推窦警凡《历朝文学史》,后书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铅印出版。参周兴陆《窦警凡<历朝文学史>——国人自著的第一部中国文学史》,载《古典文学知识》,2003年6期。]因此无论在汉学史还是文学研究领域均具某种标杆性的意义,并为后来的学者不断述及。有些评论也注意到了该著标示出的主题语“literature”与近来我们对“文学”含义的解释之间存在的龃龉与不协,并对此用法提出了质疑。较有代表性的即有郑振铎在30年代所撰《评Giles的中国文学史》一文,不仅已将翟著冠以的literature径译为汉语的“文学”,而且也对其撰述形态提出了来自不同视角的指摘,认为该书存在诸多的问题,其中便包括对作品的“滥收”,比如将有些律法、博物学、园艺学、民间道书等均不加区分地揽入书中,[ 郑振铎《评Giles的中国文学史》,《中国文学论集》,1934年版,引见《郑振铎古典文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页31-34。郑氏对该书的指摘甚多,共4个方面,因多超出本文论证范围,不做详述。]以致大大超出了规定性的“文学”的范畴。 就这一问题而言,延伸出的话题自然也会很多。以目前所见的相关论述而言,也有一些学者考察了汉语“文学”这一带有现代性表义的概念在早期萌生、演化的轨迹,或旁及这一进程中对“literature”一语所做的转化,这当然也是一种正常的、有价值的学术思路。但如全面地看,如果,这两个概念可以构成某种有意义对局的话,那么另外一条轨迹也是如实存在的,这就是在翟理斯使用“literature”这一术语的身后,作为英语语汇的这一概念也会在其时的中国研究中时隐时现地出没、延宕,构成一独特的指意链条,影响到19世纪汉学的相关表述,毕竟,它也会在某种程度上驾控后来我们视为“文学”的许多对象,从而成为一段值得勘察的历史。此外,从衍生的意义上讲,对这一谱系的探索与确认,也会再次投射到已提及的“郑振铎式的困扰”上,以便能更深入地辨明这究竟是一个个人性的问题(翟理斯独有的),还是更多属于一种“集体表象”的效用(即为19世纪汉学群体所共享),对之的解答,也相应地会对翟理斯该著所持概念的历史合理性,以及两个不同词语在特定时期中进行对译的可能性等问题有一更清晰的判断。 为比较全面地梳理“literature”一语在19世纪英语汉学史上的措用,根据我们的考虑,至少需要兼顾三种著述类型,一是各种英华辞典,往往会将literature选为条目,并进行定义式的注解;二是在题目中明确标以“literature”的书籍,其意应当是专以literature为论的;三是,在前两者之外,那些在题目中标出literature的单篇文章或著述章节,它们的出现也不是随意的,同样会反映出这一概念谱系的一些带有规则性的要求。只有对这些文本进行通盘的与统筹化的考订、考察,才能大致描摹出19世纪以来英语汉学对literature含义的基本认知与把握。 一,定义literature:英华辞典中的译解 汉学家所编撰的双语辞典可分为英汉、汉英两大类。19世纪以内,英汉辞典的编纂以马礼逊(Robert Morrison)的《英华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Part the third, English and Chiniese,1822)[ 马礼逊该书共三个部分,第一部标有中文“字典”,第二部标有中文“五车韵府”,第三部无中文书名,现据其英文标记而称为英华辞典,其他学人也有如此称谓。以下再出现时,英文从简为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and Chinese。特此说明。可参北京大学图书馆珍藏本。]、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的《英华字典》(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1848)及罗布存德(W. Lobscheid)的《英华字典》(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1866-1869)三种最为著名,最具标界的意义,[ 此就“一般语言”为限,不包括那些小部头的、实用类的方言辞书。该期双语辞典的编撰情况,也可参杨慧玲:《19世纪汉英辞典传统》,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附录三:“19世纪出版的汉英英汉双语词典目录”。其中多数又有抄掇痕迹。]其中都收录了“literature”的条目,据此可以查考来华汉学家们是如何解释与定义这一概念的,及于其中所透露出的“文学“观念。当然,在英语中,单词也往往会通过根义的变化、扩展而与其他词语构成一同族性体系,使得对相邻词汇,即从同族性中衍生出来的其他词语的了解成为必要,以便借之加强或补充对某单词含义的理解。比如在上举三种辞典中,除literature之外,也均收入了literary、literati两个词语,有必要结合后两个词语的解释进行综合考察。先以马礼逊《英华字典》为例,对三个源于同族语词的注解是: LITERARY man, 有文墨的;文人。…Literary degree are 秀才;举人;进士:翰林;学士. LITERATI of china are called 儒,as a philosophical sect, They are called 儒教; vulgarly they are designated, 读书人.All the literati from the Han to the Ming dynasty,自汉迄明诸儒. LITERATURE 学文. fond of attacking, (i.e. studying) ancient literature, 好攻古文.[ Robert Morrison, 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and Chinese, Macao: the Honorable East India Company’s Press, 1822, p.258. 三部字典条目的引用在本文中的引用都省略了注音。] 马礼逊对这组词语的注解,采用了解释与翻译两种方式,所标出的中文语词,既属解释,也可看做是一种对译,这也是19世纪以来英汉辞书编撰的通例。对literature的注解或注译非常简单,只有“学文”两字,虽然《论语》中也有“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的说法,然于日常并不经用,尤其此处是作为行为方式来解释的,并没有对其作为名词的属性做出确定的界义,由此可知马礼逊此时对中国相关文献或知识还是很陌生的,因而也未能为literature找到合适的中文对应词。通过参照其对literary、literati的注解,那么可以推测,在马礼逊那里,“好攻古文”这个例句也是可与相关身份定位联系在一起的,即指称那些有古文专长,从而通晓文墨的文人、儒者、所有读书人的一种行为,因此,在这本辞典中,literature也首先是被作为一种身份特征表示出来的,而不是对某种文本样态的确定,例句中提到的作为文本的“古文”也只是这种身份的一个附属品。如果做细微的分别,在中国古代,参加科举考试者与“儒”、文人——这几种人也不是完全等义的,尽管在具体语境中的偏义性称呼是允许的,但从马礼逊在不同词条中对之的错位罗列看,可见他对这些分化性身份之间的关系也是不甚了了的。当然,如撇开译解的准确性并综合地看,马礼逊对literature及其相关词语的解释仍带有某种比较确定的指向,即主要意指与文人、儒者等身份相关联的那些一般性行为(进而在推测的意义上也隐含了那些人所操持的文本),这也影响到了之后的辞典编纂。 麦都思对这三个词条的注解如下: LITERARY 有学文的,彧;literary ranks,科目;literary talent, 颖;literary arena, 文场,科场,文坛;literary examination, 考试,功名;…;a literary character, 文墨之人,笔墨之人,文人;literary composition, 文章,文词;…… LITERATI 儒家,儒门,儒教,儒者,读书人;notices of eminent literati, 文范;all the literati, 诸儒。 LITERATURE 文字,文墨,字墨;polite do. 文章;ancient do. 衮衮,古文;learning, 学文.[ W. H. Medhurst,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Shanghae: the Mission Press, 1848, pp.796-797.] 三个词条的译解都留下了马礼逊影响的一些印迹,从所秉持的身份角度讲,也多指向儒、读书人、文人等,但在排列上更趋整齐、规范。对literary的注解增加了若干可修饰的义项,扩展了指涉的范围,不限于指某种人,也涉及到场域、能力、文本等,但又同时保持了意义上的某种一致性,即中心语所对应的子项几乎都可以用“文”来加以对译(虽然未直接说明)。相比较于马礼逊的注解,Literature这一条目的改动很大,“学文”已经不再是具有核心意义的指称了,而是作为一种例证附于词条之后,核心的界义恢复了名词化的解释,即“文字、文墨、字墨”,在范围上也进一步泛化,指称一般性的书写。Polite do 与ancient do,均是分述,polite指向“polite literature”,当然不是今天所说的“纯文学”,而是高雅的文体,因而在文类上是可包括经史子集写作的,并可用ancient do的意思,即“古文写作”互释。虽然,literature的意思似乎应当涵盖所有书写(“文字”、“文墨”),但从目前麦都思所举的各种例证来看,还是明显地偏向于指称古文,或有修养的、高雅的文章,“学文”则可看做素养提升的一个基本程序。 罗布存德(也称罗存德)的《字典》1866-1869年于香港首梓,封面即有“英华字典”四字,后数次为中日学人增订或成为新辞典编纂的参本,如在日本有较大影响的便有井上哲次郎明治16年(1883年)的《订增英华辞字典》。罗氏该著当然也有承袭了前辈尤其是麦都思的注释之处,但有程度不同的改易,现辑录其原文如下: LITERARY 学文的,有学文的,文,读书的;literary reputation, 文风;…literary essays,文章; the literary class of China,儒,儒教;the literary profession 书家,文家;the literary arena, 文场,科场,文坛;…(后面还有注有用literary修饰的考试、文墨之人、文人、笔墨之人、教授等词语) LITERATI n,pl.The learned, 儒教,儒家,儒门,儒者,读书人. LITERATURE n 文,文学,文字、文墨、文章; ancient literature, 古文;modern literature, 今文.[ W. Lobscheid,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Revised and Enlarged by Tetsujiro Inouye, Bungakushi, Tokio: Fujimoto, 16th year of Meiji, p.684.] 值得一提的是该字典在一些编辑理念上的进步,如统一标上词性,一般词条的注释都考虑到了总分关系(主从关系),即先行列出与译出其总的含义(为一行),后再分述其配置性的含义,为此而使查阅者能更为便利地掌握条目的本义与沿用义,而不用再陷入到含混的辨识中。当然,就现在的角度看,其释义上还存在着一些不确切之处。[ 除了以上三个条目的释义并不确切以外,书中的错误也包括其他方面的,随便取就近的literal条看,马礼逊与麦都思均注解为“字面的意”,无误,而罗布存德则注解为“正面嘅,正面的”,显然是因发音上的问题而造成的误写。W. Lobscheid,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p.684.]回到其所列条目的具体注解看,literati一条,完全同于麦都思,只是排序上有变化。而literary条,注释较细,却多未超出麦都思的范围(甚至有缩减),像“学文”一语,也是沿袭旧解,然而却另行标出了一个汉语单字——“文”,这是马礼逊与麦都思的英汉字典中所未见的。[ 这是就英汉字典而言的,在汉英字典中,这种对应其实在马礼逊早年的《华英字典》中就已有示例,见下注。罗布存德的对释很有可能受此影响。]其对literature条的注解也有较多新义,尤其表现在对核心义的译注增添了前两部字典未曾提供的“文”、“文学”两个词语,其中,将“文”列在首项,可看做是对其他诸含义的一种总括(虽然这也隐含在前二书的注释中),并对后续的几个义项具有统领性的功能,[ 另在马礼逊的华英辞典《五车韵府》中,中文词条“文”也带有某种统摄性,如其释为:“letters; literature; literary; literary men; civil officers.”。Robert Morrison,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Part II), Macao: the Honorable East India Company’s Press, 1819, p967.或许罗布存德对此也有参照。]这也符合中国传统语境中对“文”的概念的使用习则。“文学”是首次出现在几部英华字典中的一个术语,尽管后来的学人有衍生性的解释,甚至于将之视为潜在地引发了现代性“文学”的出场,但在本字典中罗布存德并未对之有任何解说。[ 有学者认为literature与“文学”的中文对译始于罗布存德,再辗转于日本,又进口中国,这个判断是有问题的,至少魏源40年代出版的《海国图志》在截录裨治文的《美理哥合省国志略》时已出现将literature译为“文学”的例证。另对于那种过去强调近代中文译语源于日本的看法,马西尼也曾指出其不当,如曰:“研究现代汉语词汇的一些学者,他们通常一味强调后面这段过程,对于那些进入汉语的日语新词,他们以为是借之日语的。而事实是,这类词汇中由好多是由中国传至日本的,几十年后才又回到了中国。”马西尼《现代汉学词汇的形成——十九世界汉语外来词研究》,黄河清中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版,页98。比如《海国图志》便从1850年始便有多套传入日本,1854年至1869年之间翻译出版了25种取自该书各章的日译本。另马西尼述及中文本传教士刊物《六合丛谈》1858年即在日本重刻,1864年又译成日文,其中便有“文学”(literature)一语,页100-101.当然,根据我们的考订,此期流传的literature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那个“文学”概念。]当然置于此处,也并不会让人感到突兀,因为中国古代使用“文学”一语也是较为常见的,在不同的上下文中虽然指意有别,但一般地看与“文”的含义也很接近,可指称泛义的文章书写等。由此观之,至罗布存德处,我们终于发现了一则将literature译解为“文学”的事例,然其仍并不属于现代意义上的解释,而是大致上与其他几个并列项如“文字、文墨、文章”同义或近义,从其所举的例证“古文”与“今文”看,也偏向于指称文言文的书写。[ 有个别学者在解释“今文”时,将之误认为“当代文字”,其实这是传统常用的与古文(经)对说的今文(经),即秦以后的文言文。]Literature在这部英语字典中,指涉的仍然是以文字书写为特征的,泛化意义上的“文”,其行为的施动者则是传统的文人、儒者与读书人,而非特别指向“诗人”或“小说家”等。 从三部英华字典的编撰及相关词条撰写中,我们也可发现,“英华辞典”与英英辞典的编撰是有很大差异的,在英华辞典的编撰中,因为既需要维持英语语词的原初意义,也需要兼顾中文语词的本有含义,并尽量使二者能够对应起来,因此而对编撰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中文原词本来就沉淀了大量异文化的内涵,比如上述词条中出现的像“儒”、“文人”、“科场”、“笔墨”等用语,均融入了与中土文化紧密粘连在一起的丰富与特殊的意涵,受到中土文化语境、习惯用义等的牵制,是难以被英文单词所直译或同化的。既然如此,这种“嫁接”与转译性的工作,便会使辞典编撰的过程成为两种文化间的一场艰难掣肘,并在撰写出的条目中留下了不可抹除的,同时也是意义收编与抗拒双向并存的镌痕。而这个“抗拒”主要由于来自于被注解一方即异域的知识对象,是已然客观存在的,故此也是缄默的,无声的。[ 此种理论上的阐释可参见拙作《从文论史到心灵史》, 《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5期。]也因如此,“等值化”效果便是无法真正落实的,[ “等值化”的提法见蔡祝青:《文学概念流通的现代化进程:以近代英华/华英辞典编纂literature词条为中心》,《东亚观念史集刊》,2012年第三期,页286-288。]我们所见到的只是“并置”(juxtaposition)与“杂糅”( hybridization),而不是“透明性”( transparency)或有像”世界钱币”那样的普遍可兑换性。就literature这一条目看,上述注释的确在部分上实现了两种语言的对应,比如西方传统的literature一语与20世纪前中文世界所使用的“文”及其近似语,都包含有泛文本与泛文学的含义,由此也为两者的对译与对释提供了前提上的条件。但在另一方面,如做细致的体会,异码间的对应也无法是完整的,而是依然存在着诸多因“拼接”( split joint)而留下的缝隙。[ 关于这个问题也可参考斯图亚特·霍尔在《西方与他方》中的说法:“欧洲将自己的文化范畴、语言、意象与观念带到了新世界,以便对之进行描述和表征。它竭力将新世界拼接到现存的观念框架之中,按照自己的标准,对之分类,并将之并入到西方的表征传统之中。”Stuart Hall, “The Rest and the West: Discourse and Power”, Hall and Gieben(eds.),Formation of Modernity, Polity Press, 1992,pp.93-94.] 这种缝隙既有文化内涵上的,也有文类确认上的。以文类而言,即便是用“文”来对应与对译“literature”,我们所看到的也还是有所差别的两个不同概念。中国古代的“文”作为一个总义性概念,是涵盖诗、文、经典、史著等所有用“古文”撰写的文体的,但一般不包括小说与戏剧,而西方传统意义上的literature,虽然也可特指某些专类,具有偏义指向性,但在一般的意义上其涵盖面则要更为广泛,是可囊括所有书写种类的,大体会相当于“所有书写物”,因此也可包容小说与戏剧。就此也可知晓,中西在20世纪之前均不存在一个可以专门划定的,专指“诗文小说戏剧”并偏向于想象性、虚构性的”文学“总称。至于偏义性与总义性的问题应当还是比较复杂的,在下面的论述中我们还会涉及。 二,几部英文著作对literature的表义 用定义式的表述来了解西人的“文学”观念,通常是可行的,但并非是绝对的。我们知道一般的语言运用与书写并不是从辞典的定义出发的,而是与词语的使用习惯及“体会”有更多的关联,定义可以从使用习惯中获取,但使用习惯则往往建立在更为广泛的知识与交流的经验中,因此在考察literature的含义时有必要扩大我们的视野,在下文中,首先转向对那些带有“literature”一语标题的著述,从字面上看,这些著作应当是专论literature的。 经过通盘的梳理,在整个19世纪,用literature署名其出版物的英文汉学著作并不算多,几乎只有以下几部:苏谋事(James Summers)的Lecture on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Lliterature(1853,以下简称《讲稿》),道格斯(Robert Kennaway Douglas)的Th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of China(1875,以下简称《讲义》),伟烈亚力(Alexander Wylie)的Notes on Chinese Literature(1867,以下简称《注解》),罗密士(Rev. A .W. Loomis)的Confucius and The Chinese Classics: On Readings in Chinese Literature(1882,以下简称《读本》)。此外,还有一些在标题中署名“literature”字样的单篇文章或章节,因体例有别,暂不纳入本节的考察之中。[ 此处所涉仅关“著作”,也不包括标题上含有“literature”的作品选, 后者另有马礼逊Horae Sinicae: Translation form the Popular Literature of The China、翟理斯Gems Of Chinese Literature。按照本文体例,同样不包括外国学者所撰的以汉字“文学”为题的著作,后者有【美】高第丕(T.P. Crawford)、张儒珍1869年版《文学书官话》,用中文撰写,收于日本版《大清文典》。其所谓的“文学”,实为“文法”之意,故“文学官话书”,也相当于“官话文法书”(也可参该书“原序”与“例言”所述,后者直接将书名标为英文的“Mandarin Grammar”),由此亦可知其时“文学”一语在使用上的多义性,然却无现代含义。] 苏谋事为伦敦国王学院第二任汉学教授,也是庄延龄的老师。他的《讲稿》当是其在国王学院任职时的演讲文稿。英国首次于1837年在伦敦大学院设立中文(Professor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教授一职时,曾聘用因病从中国返英的传教士基德(Samuel Kidd),按照惯例,任职时需要对本专业主题发表一理解性的演讲,基德后留有Lecture on the Nature and Structure of the Chinese Language一册,副题即标明是演讲所用文本。[ 此可见于Alexander Wylie, Memorials of Protestant Missionaries to the Chinese: Giving a List of their of Publication and Obituary Notices of the Deceased, Shanghae: 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 Press, 1867, p49.记有37页,印发于1838年,即其履职当年。伟烈亚力在传记部分也标明基德所任之职是“Professor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基德的事迹也可参T. H. Barret, Singular Listlessness, London: Wellsweep Press, 1989, p.71-72. ]苏谋事延其前辈之例,在1853年就职时也必先准备其讲稿,但与基德任“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教职时只谈论汉语而不及“literature”不同,苏谋事的这个文本则将“literature”显豁地置放于其讲稿的标题之中。[ 然苏谋事所任教职的名称与基德似并不完全相同,如其著作封面所标出的是“Professor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in that Institution”, James Summers, Lecture on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London: John W. Parker and Son, West Strand, 1853.]然就全书的内容来看,则仍然还是将大部篇幅放在对汉语构成规则的说明上,只是在书末用约6页的篇幅描绘literature的情况,似明显有避重就轻之嫌(盖因对这方面内容不熟)。从其简要的扫视来看,主要还是以四部(the Four Libraries,四库)为框架来勾勒literature的总况,并据此分出四个渐次下降的级别(class),第一级别是classical writings(经、四书),第二级别是historical writings(史),第三级别是professional writings(子),含军事、法律、农业、医药、解剖学、数学与艺术等,在这一部分中,苏谋事还特地提到了一个“light literature”的概念,例举的有“历史传奇、神话故事与民间传说等,以及相关的神话与佛教作品”。[ James Summers, Lecture on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p34.]第四等级是miscellanies(集),主要含诗歌与各类文章,又以为大体可归入“polite literature”(雅文学”)的范畴。[ James Summers, Lecture on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p34.]从以上的概述可以看到,苏谋事所述的literature是通过四部分类法中的多个不同层次加以界说与描绘的。 道格斯曾跟随苏谋事学习汉语,后继苏谋事出任国王学院第三任中文教授。其《讲义》一书的副标题为“Two Lectures, Delivered at the Royal Institution of Great Britain”,[ Robert Kennaway Douglas, Th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of China, London,: Trübner & Company, 1875.]虽属在皇家学会的演讲,但也当是其就职演讲的文稿(具体安排还待进一步考察)。该著在结构安排上与苏谋事类同,除了一如既往地在开头的综论部分阐述了研习中文的迫切性及其与英国殖民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外(借此也可证明此教席设置的一般意义),[ 此种殖民主义的思维套路似也为其他上任该教席的学者所秉承,另颇具代表性的可见理雅各在出任牛津大学中文教授席位时的演讲,James Legge, Inaugural Lecture: On the Constituting of a Chinese Chair in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Oxford and London: James Parker and Co., 1876.]第一讲的题目是“中国的语言”;第二讲的题目是“中国的literature”,但后部分的篇幅要远多于苏谋事的著述,这表明其在相关知识的掌握上也比之于前任更为丰赡(这也体现在其对更早一些汉学家论述的参阅与引证上)。在书中,对其所谓literature的讲解,似有些并不统一之处,比如一开始谈到像汉语、汉字这种规定性较强的语言,也会直接影响到literature的表达与成就,以致于对想象与思想造成限制,但以为这依然也是可以突破的。[ Robert Kennaway Douglas, Th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of China, p60.]很明显在这里,道格斯是从比较狭窄一些的修辞学角度切入其主旨的,因此也可将这些论述权且归入“文学批评”的范畴。然而,在随后道格斯正式地进入到对作为“最早的文学范例”(the earliest specimens of literature)[ Robert Kennaway Douglas, Th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of China, p79.]即五经与四书的逐一绍介与评述中时,却将主要分析目标集中在诸如政治、哲学、宗教、伦理等方面的思想上,并未再转向修辞学的视角。而再往下,该书大致是依据一定的主题(“subject”,这也是该书常用的一个词语)加以叙述的,但又都与“书籍”有关,每个主题下均系有一些代表性的图书种类,而不是离开书籍来介绍主题(评述时则稍有溢出),这些书籍的种类首先有史书(annals),其中的史传部分含有诸多知识分支,并置的就有literature;其次有地理学、百科、传记作品、科学、教育、法律与宗教等的书籍;最后是诗歌、戏剧与小说。借助于这一描绘可以看出,虽然道格斯并没有在其著作中言及“四部”的概念,但据顺序编排与内容展示看,依然大体还是依据四部的结构或线索来组织其知识性陈述的。有较大区别的是在第四部分仅论及诗歌而未触及到文,并增添了戏剧与小说两个子项,这与原四部中“子部”的设置是有明显差异的,反而有些接近后来的狭义“文学”概念。 伟烈亚力的《注解》,是讲稿以外在书名上标有“literature”字样的另一本著作,封面上也注出是一本从“中文翻译过来的目录”。[ A. Wylie, Notes on Chinese Literature, first edited in 1867; Reprinted in Shanghai: The 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 Press, 1912.]书前的“序言”(preface)重点介绍了欧洲编撰中国书目的历程,“导言”(introduction)则勾勒了中国书籍(与书目)生产的历史等,由此而见,书名中的“literature”更恰当地可以翻译成“文献”,甚或“典籍”。全书的正文部分,被道格斯分为四大门类,即Classics,History,Philosophers,Belles-lettres, 基本上仍等同于四部的分类,只是后两部的命名相比较于苏谋事,似离“四部”的原义要更远一些。第四部的“belles littres”的命名,原自法文,有“美文”、“美的文章”的意思,貌似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以审美为内核的“文学”概念。但是“belles littres”这一部分在文体上所载录的仍然还是原“集部”的书籍,并不包含有各类小说,无论是白话小说还是原“子部”中的“小说家”等,可见未离传统的界义范畴,更偏向于“美文”而不是后来的“纯文学”的含义。同时,在第四部的标题中,著者并没有使用“literature”的用语,而是用了“littres”一词,这当然也是有某种意义指向的;此外,在该部的更下一层的目录中,即四库原有的“诗文评”中,通过将这一标目翻译为“Critiques on Poetry and Literature”,从而使“literature”被用以指称传统意义上“文”(散文)而将“诗”排除在其外,借之可知,当时对“literature”的使用还是相当不确定或说是多样的,但又未超出这一西语概念所指称的基本范围。比较特殊的是在philosophers的下一级目录essayisis中,道格斯专门加入了“fiction”的小分项,著录的图书有《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说岳全传》,甚至《金瓶梅》等,并评述到,小说作品“虽然不被中国人视为其民族literature的一个部分,但是欧洲人却认为它太重要了。”[ A. Wylie, Notes on Chinese Literature, p.201.]毫无疑问,这一表述是有突破性意义的。当然在伟烈亚力的分类系统中,还未将白话小说与诗歌、戏剧等置于同一个类型中,这与传统分类框架的牵制有关,但至少已在著者那里取得了专门的关注,这也为这些文类后来在中国知识谱系中的安身埋下了伏笔。 除了以上三位英国汉学家,美国传教士罗密士在80年代出版的《读本》也在书名中标出了“literature”的字样,[ 罗密士生平可见伟烈亚力对之的简短记录,Alexander Wylie, Memorials of Protestant Missionaries to the Chinese,pp.148-149.]但不像前几部书那样属于一个总体性概念,而是依附在儒学的名义之后的,因此其著述也应当反映出是从儒教角度出发的对“literature”的论述。[ 当然事实上也未必如此,比如在第三部分的选集中,就麇入有佛教、道家的语录。Rev. A .W. Loomis, Confucius and The Chinese Classics: On Readings in Chinese Literature, San Francisco: A. Roman, Agent, Publisher ; Boston: Lee and Shepard, 1882,Part III, “Selection”, pp.275-288.]该书共含三章,第一章是总论,第二章是《四书》的摘译,第三章是《四书》以外的语录选译(主要摘引自卫三畏的翻译,以及《中国丛报》、《皇家亚洲文会中国支会通讯》等所载译文),因译文占据有较大的篇幅,故严格地说并不完全属于自撰性的著作,但我们仍可以通过这个既定的架构加以判断,认为其所谓的literature,大致相当于“典籍”(“文献”),隶属于“文”的一种分派义,这一含义也可以通过其所撰“序言”对“书”(book)与“典籍”(classic works)的论讨得以确认。[ Rev. A .W. Loomis, Confucius and The Chinese Classics: On Readings in Chinese Literature, ”preface”, vii-xiii. 至于序言中随文出现的另外几处“literature”,则又可另做解释。] 以上述而论,虽然这些著作都以literature为标题,然而均未给literature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比如“literature”指称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但是通过梳理仍可以发现,书中的literature几乎都指向了“文章”、“文墨”,特别是已经成形的“文献”与“典籍”的概念,而在苏谋事、道格斯与伟烈亚力那里,为了对之有一个既含整体又有特定荷载的表述,便是以“四部”来加以概述的,为此“literature”也既可指称确实存在的四部,也可泛指差不多所有的书籍或典籍,[ 在中国传统文献中,类似的表述又有如以“佛藏”的概念来指称所有佛教文本。]或“书本知识”(并由此而区别于实践性、民族志等的知识)。而对这些书籍与文献的阅读与掌握,也就成了有“学识“之人。当然,即便有一个基本的界认,literature在不同的语境与场合下,也是携有其多义性的,可以往下再做分化,也可以往上进行意义提炼,就后者而言,有时也可笼统地理解与翻译为传统的一个统名:“文”(比如在前三部著作的标题中),甚至于可以在个别的情况下理解为更具抽象化的概念:“文化”。[ “cult”、“culture”的用语在19世纪的英语文献(甚至与汉学家的著述)中也并不少见,为避免赘引,在此不再累举。] 当然,正如我在上文已指出的,即便我们取中文当中意义最为广泛的“文”来对应于英语中的“literature”,其含义也还是有差异的,关于这点,道格斯与伟烈亚力的著述为此提供了最有说服力的例证,他们都有意识地将小说与戏剧纳入到“literature”的叙述范围,从而突破了中国原有的文献学范畴或“文”的指称的边界,而对这两种通俗文类的包容性,也是与英语在当时的习惯用法不相违逆的。当然,包容并不等于专指,这仍是具有区别的,因此在上述著作中,这两个虚构性的文类依然是以不同的,也是混杂的方式被安插与栖息在传统的分类系谱中的。 三,其他的佐证及总名/偏名之辩 除了辞典与著作撰述材料之外,对“literature”的专门性论述,也会通过一些单篇文章与书籍章节的标题呈示出来,似乎有必要再做一些资料上的追踪。然而令人稍有诧异的是在查检19世纪的一些大型英文出版物如《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与《北华支会会刊》(Journal of the North-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时,正文标题上出现“literature”的文章几乎均不超过两篇,[《北华会刊》载有P .G. von Mollendorff, “Essay on Manchu Literature”(Vol. XXIV); E. T. Williams , “Some Popular Religious Literature of the Chinese”(Vol. XXXIII), 均含驳杂的“文献”之义。其中不包括用literature来形容文本外事物,如W. F. Mayers, “On Wen-ch’ang, The God of Literature”(“文昌星”Vol. VI)。在《中国丛报》中,如不更细地探查一些布告中的小消息,则仅查到一篇 “Periodical Literature”(Vol.5, No.1, 1836),内文主要介绍中国近年来的各类出版物如《京报》等。]只有《中国评论》(The China Review)发表标有此语的文章稍多一些,约为5篇[ 可分列如下:1, E.J. Eitel, “Th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Vol.4, No.5 ,1876); 2, C. P., “Native Literature on Chinese Porcelain”(Vol.6,No.2-3, 1877); 3, W. F. Mayers, “Bibliography of the Chinese Imperia Collections of Literature”(Vol.6, No.4-5, 1878); 4, E. J. Eitel, “The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 illustrated by Literal Translations from Chinese”(Vol.15, No.2,1886); 5, E. H. Parker, “Foreign Literature in China”(Vol. 18, No.4, 1890). 其中, E. J. Eitel, “The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 据内文所示,是对班固《汉书》中一个章节的翻译,涉各种历史文献而未及“文学”概念。],但多属没有多少行的文献小评或书讯、书评类,无多大参考价值,这也至少可看到当时来华人士对这一总名性概念的措用是很有限的,尽管与小说、戏剧、诗文等相关的论文还是相对比较多的。这也使我们需要重新将视线移向那些著名汉学家的书写材料,即在其撰写的文章标题中或书章中使用了这一概念的情况,也基于这些撰者的影响力,应当可看做是更有代表性与判断价值的。这些材料大致有:德庀时(John Francis Davis)在1922年出版的《中国小说》(Chinese Novels)中有一篇题为“Observations on th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of China”(以下简称《观察》)的长达50页的“序言”,又在1865年出版的《中国杂著》(Chinese Miscellanies: A Collection of Essays and Notes) 中有一篇“The Rise and Progress of Chinese Literature in England”(以下简称《兴起与发展》)的论文;裨治文(E.C.Bridgman)在《广东方言撮要》(Chinese Chrestomathy in Canton Dialect,1841)一书的“序言”中有一节关于“Chinese Literature”的论述;翟理斯在《中国概论》(China Sketches,1875)中设有“literature”的专章。再就是还有两种作品选也在书名中冠以“literature”的概念,因不算著述类,在前面并没有介绍,然其仍对我们所关注的核心概念的辨识有不可轻怠的意义,这就是马礼逊在1912年出版的《中华之晷》(Horae Sinicae: Translations from the Popular Literature of the Chinese》与翟理斯在1883年出版的《古文选珍》(Gems Of Chinese Literature )。想必根据这些材料可有进一步的补充,以对19世纪汉学家心目中的“literature”形成一基本完整的把握了。同时,在这些材料中出现的一些有意思的概念表述,也将有助于我们去进一步分析literature这一总名下包含的多层意指,以将本案的研究引向深入。 按照以上排列顺序,先来看德庀时的论述。在《观察》一文中;涉及literature的部分,撰者首先提到,要想获得对中国的最为亲近的知识,就是“翻译他们的popular literature,主要是戏剧与小说。”[ John Francis Davis, Chinese Novels: Translated from the Original(to which are added Proverbs and Moral Maxims: Collected from Their Classical Books and Other Sources) , London: John Murray, 1822, p.9. ]其中,从翻译与接受的角度看,小说又是更为合适的。这个译文集囊括了三篇小说和一部作为外编的谚语、格言(“圣谕”录)集,这大致就是德庀时在使用“popular Literature”时给出的范围。文章的兴趣主要集中在对中国小说的伦理学、人文学,尤其是跨文化意义的解析上,此可不论,值得注意的是,德庀时措用了“popular literature”这一当时比较通行的概念,可以看做是literature的一个偏名,即偏义指称,那么作为总名的literature又当如何呢?从他后来所撰的《兴起与发展》一文中,似可获得较为确定的解答。 《中国杂著》共含德庀时前后所撰的文章9篇,《兴起与发展》是其之一,因为并未注明发表时间,故不知撰于何时,但据文中引用资料所标出的年代看,应当是写在60年代之后,[ 书中标出时间最晚的一种著述是苏谋事1862年出版的Handbook of the Chinese Language.]可以想见其评述与包罗的范围也会是甚广的。同样,如上文一样,从认识中国的角度出发,德庀时提出有必要去了解中国的popular literature,这“包括他们的戏剧、小说与传奇、诗歌”。[ John Francis Davis, “The Rise and Progress of Chinese Literature in England”, Chinese Miscellanies, London: John Murray, 1865, p.55.]随后在例举早期出现的“亚洲文学分支的先驱”时,提到的还有中国研究方面的“语文学”(philological)著述、翻译学,其中,像英华辞典及一些语法著作的编撰当然也可纳入语文学的范畴之中,因此在该文中也是不惜笔墨地予以介绍的。而语文学与literature的互容关系在德庀时所写的下面一段文字中又可得到更为确凿的明证,如他说的:“在以中国literature为对象的作品中,有一部马礼逊博士发表的作品,题目为View of China for Philological Purpose。这是一个奇妙的标题,在四开本的书籍中,涉及到地理学、年代学等,……。”[ John Francis Davis, “The Rise and Progress of Chinese Literature in England”, Chinese Miscellanies, p.57. 此也可见马礼逊的原件Rev. Robert Morrison, A View of China for Philological Purposes, Macao: the Honorable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Press,1817.]这种学科归类应该主要不是从内容,而是从文献学的意义上讲的,因此也是可以被literature或philology所包含的。当然,德庀时也曾表示希望对literature的定义做一个大致的划分,这可以从翻译的品类入手看:“以下在述及对中国literature的早期翻译时,我们可以粗略地做出两种分类,一是经典与历史类,包括他们的圣书;二是belles-lettres,或是戏剧、诗歌、传奇与小说”,其他还提到旅行、科学、工艺等著作,尽管这些著述并不多见。[ John Francis Davis, “The Rise and Progress of Chinese Literature in England”, Chinese Miscellanies, p.62. ]这个分类已经比较接近中国本土学人在20世纪初已较多述及的“广义文学”与“狭义文学”之分,虽然第二大类型中所括入的文体还有些混杂。德庀时采用的还是偏义指称法,借此以突显分疏出来的文种各自所具的特征,同时也是依据西文中原有的表述。文章随后还提到了另一个偏义性概念“lighter literature”(消遣文学),涉及的也是传奇与小说,并将之与“popular literature”的概念等同起来 [ 参John Francis Davis, “The Drama, Novels, and Romances”, Chinese Miscellanies, p.91. ]。就此,也可再次见出于来华汉学家们中存在的一种几乎近似的意识取向,即通过将那些为中国传统知识谱系所无视的、被边缘化的通俗文类纳入“literature”的表义中,以实现对旧系统的改造。言及于此,我们是否想到了在翻译界已过多使用的一个熟语:“归化”? 裨治文的《广东方言撮要》所写较早,其长篇导言中有“Chinese Literature”的一个专章,所述含括四书五经、诗与散文,大约相当于指“全部的中国书籍”(all Chinese books)。 [ E. C. Bridgeman, Chinese Chrestomathy in Canton Dialect, Macao: S. Wells Williams, 1841, “introduction”, xvi.]在随后的“学生参考书”中,撰者还以“四库”的顺序,较为详细地罗举出了作为经典阅读的书目,并用中文、英语、广东话三种语言对这些书题做了标示,“literature”的概念指向应当是清楚的。 翟理斯在1875年出版有《中国概论》(China Sketches)一书,为其早年之著,并设有介绍“literature”的专章。这部著作与其说是概论,不如说更像是一种发挥自己对中国感想的论辩之作。作者反驳了汉学家,尤其是传教士汉学对中国“文学”的贬抑性认识与书写,以为他们用奇异的、一知半解的、黑暗的想法去理解它们。提到中国literature所包括的著作时,翟理斯罗列的有诗歌与小说,但似又特别提到了科学与历史,这或与其某种理念相关。[ Herbert A. Giles, Chinese Skectches, London: Trubner & Co., 1876.]1883年翟理斯出版了另一本题为Gems Of Chinese Literature的作品选,其目的也是为消除过去汉学家造成的对中国知识的偏见与陋见。虽然选本篇幅不算大,但从框架来看,却显示出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规划,即试图统摄自周代而至清朝漫长时代的代表性作品,体现出了其自诩的“总体文学”(the general literature of China)观,[ 此处的英文表述见“Extract from Preface to First Edition”, Herbert A. Giles, Gems Of Chinese Literature, Revised and enlarged, Shannghai: Bcllp and Walsh, Limited,1922.]然细审其用心,在分析方法上也还出现了一些与前人不太相同的变化,这就是相当之关心这些选入篇章的“风格”(style)特征,并用这一概念去分析所选作品,[ “style”一语的使用见其书前的“Notes”中多处,Herbert A. Giles, Gems Of Chinese Literature, “ Notes on Chinese Literature”, iii, iv, v, vi. ]从而表明其不单在意这些文本所传递出的思想,也开始关瞩这些文本的表现形态。 最后我们回到马礼逊的《中华之晷》,这本译文选的副标题中标有“popular literature”一语,借此而对录入的文本做出概念上的限定,这不仅是马礼逊出版的有关中国的第一本书,也是英语汉学界第一本冠以“literature”之名的出版物。书中共含七篇译文,分别为《三字经》、《大学》、《释氏源流:佛的故事》、《合讲选粹》、《道教源流:太上老君》、《戒食牛肉文》、《中国书信选》,根据书前一篇以出版人身份写的“告读者”,编辑此书的目的是为让英国的读者能够更为广泛地了解中国人的“道德与人文知识”, [ Robert Morrison, Horae Sinicae: Translation form the Popular Literature of The China, London: Black and Parry, 1812.,“Advertisement”,iii. ]虽然像《三字经》、《大学》等的确在中国民间是十分流行的,但是其他一些小杂篇的选译则不知马礼逊所据为何,或是来自当地一些比较易于得手的本子。[ 另据学者的考订,“释氏源流”、“道教源流”两篇均出自《绘图三教源流搜神大全》一书;“戒食牛肉文”源自《三教择录》(清陆逢泰择录)中的“戒食牛肉报应案十四条”。 李新德《明清时期西方传教士中国儒道释典籍之翻译与诠释》,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页251。马礼逊也曾藏有这些书,此见Andrew C. West, Catalogue of the Marrison Collection of Chinese Books, London: SOAS, University of London 1998)。]当然,对于本文来说,更重要的还是关注“popular literature”的指称范围, 由上可见,基本还属于一些民间的教化素材。鉴于马礼逊的这部选集毕竟所出甚早,因此其所使用的这一概念也会更为陈旧一些。 通过以上的梳理,我们基本上已将19世纪汉学中有关“literature”的重要文献做了一个较为完整与集中的展现,借此可以获取一统观性的认知,作为总名的“literature”虽然也有些侧重上的不同,然大致上是指泛义的文字书写,或在不同场合下指书写的文本、文献、书籍等,甚至于泛义的学问,显然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无关,既然如此,对之的翻译是否也将据情而择之呢?偏义性的“literature”则是借助于一个附加其上的限定语来揭示其内含的,是指总义性literature中的一个方面,或一种类别,综合起来看有以下几种: Popular literature:一般指通俗性的读物,然各家的解释也有区别,比如马礼逊所指大致相当于民间流传的各种读本,并包括了三教等的教化材料,而德庀时所指偏重在一些虚构性的文本,如戏剧、小说、传奇。 Polite literature:从上述引例看,该词一般指称高雅文体,当然也是用古文书写的,包括了各种文类,比如经史子集等文献,因此也可与popular literature对举,看做是一对相反的概念。在这些引例之外,另需一提的是卫三畏(S.Welle Williams)《中国总论》(The Middle Kingdom,1882)中有两个专章分述“Classical literature”与“Polite literature”, [ S. Wells Williams, The Middle Kingdow,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882, Reprinted 1931, pp.626-723. 卫三畏此书的副标题为 “A Survey of the Geography, Government, Literature, Social, Life, Art, and History”, 其中虽然有“literature”的字样,但全书却是一种对中国情况的概览,因此未列入本文所说的“专书”中。]并明言前者是指经部,后者是指“史子集”三部,如此划分的目的或是为突出经部的地位,然在总体上,或在大概率上与其他汉学家处理polite literature概念的做法仍大致相似。当然也有所区别,这就是卫三畏在后一章的介绍中嵌入了原子部与集部中并不包含的戏剧作品以及《聊斋志异》、《红楼梦》、《今古奇观》等白话小说,这与传统polite literature的原义(或与以古文书写的一般标准)是相乖离的,这自然与其欲为中国通俗文学正名的意识相关,反映出了汉学界的一般倾向,只是其他汉学家并未将这些文类置于polite literature的名目下,不然又如何区别其与popular literature之间的界限呢?[ 这种例外的情况也见之于卫三畏在同书中将戏剧、诗歌与小说称为“belles litters”,Wells Williams, The Middle Kingdow, p.675.] Light literature:指消遣性的文学,因而能够带来轻松、愉悦的阅读效果,各家所举的基本上也都为小说、传奇、故事之类,与popular literature的含义有交叉重叠,但不完全一致,比如像以明显的教化意义为主旨的读本即难以归入其中。 Belles littres相当与“美文”,偏重在文字、修饰上界定书写文体的特征。这一语汇中因未含literature,严格地说似不在概念讨论的确定范围,但由于其词根“littra”与“literature”相同,[ 这个解说也可参Peter Widdowson, Literature, Routledge, 1999.中文版参钱竞等译《现代西方文学观念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页31。]并在这种组合下实际上也可与literature的分义进行意义上的互换,因此也可援入延伸性考察的范围。伟烈亚力用以指称“集部”的诗文,故当与后来的“纯文学”概念有一定的区别,所有的古文只要读起来有美感(无论是实用的还是想象的等),都可以用这一概念来称呼,这一用法大体与英法语境中的使用习惯是相吻的。德庀时只是提及而没有对之做出解释,因此不知是否在文类上有其他的确指。[ 19世纪第一部由中国人所编英汉辞典,即邝其照《字典集成》(English and Chinese Lexicon)中亦收入“Belle-letters”一条,仅用四字解释:“六艺,技艺”,明显扩展了其含义,HongKong: De Souza & Co.,1868, p.26.] 以上对几个偏义性概念的列举与说明,可以扩展我们对literature一语多种指意可能性的确知,而不仅仅局限在总名的范围中讨论问题。偏义性概念的存在,也是由语言指称的灵活性所决定的,并同样是由习惯造就的,更进一步而言,是由不同的文化造就的。事实上,上述的几个偏义性概念也多少会存在于中国本土的说法中,但并不一定那么对称,特别是将之与几种正式的编目学编排加以对照时,可发现其间的出入还是比较大的。从结构语义学的视角看,知识与学科的分类,往往是由对不同的秩序编排方式引起的,不同的文化中会有对知识秩序的不同编排,并通过一些鲜明的标目显示出来,而将之置于跨文化的系统中加以对照的话,则可见出其间的同异。literature在中国场域中的使用为此而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证明。从中我们也能见到,19世纪西来的这些学者对中国通俗读物,尤其是小说与戏剧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并以各种方式将它们纳入到自认的“literature”系统之中,或许会对未来新的文学概念的出现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还不能以偏义性概念来全部替说、僭位总义性的概念,毕竟在这一时期的语域中,总义性的“literature”在汉学表述中仍旧是有明确的规定性意指的。 四,尾声:翟理斯的终点 文末,我们还需要再次提到翟理斯,谈谈这个世纪之交的人物。翟理斯,甚至于他的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这本书,可谈的话题实在是太多了,在此,我们只能拣取那些与本课题最有关联,并能够引起启发的侧面做一简略的陈述。 从其该书所涉及的内容看,被框架在literature概念中的文献种类仍然很广,首先是经史子集,比如五经四书、诸子百家、迁固诸史、宋代理学、辞书百科、医学与律法、农学等“科学”著作,有些书目或是因他的偏爱而专设条目的(比如《本草纲目》、《农政全书》等),却依然是在四部范围内的,并承续了前期汉学的最基本思路,尤其是其在所有各章(按时代排序)的大标题上都标上的“book”这样的概念,其意当然是想将书名中的”literature”更为明确地与书籍、书写物、文献一类的概念等同起来。借此,并通过将之与整个谱系的上连下挂,我们大致已不难理解郑振铎已然指出的那些问题究竟缘于何处了。然而在另一方面,翟著也与前期汉学家一样并不忌惮于四部的规定,将在此范畴以外的小说与戏剧,甚至晚清的墙头文学(wall literature)、报刊杂志、幽默故事等均囊括于其书中,特别是,在书中有意识地扩展诗文、小说、戏剧的比重,使之大大压倒了经史与各种子书占据的篇幅。关于后者,我们知道,在前期汉学有关“literature”的著述中,长期以来都是被作为更为重要的内容予以推荐的。就此,也可发见这部著作所崭露出的一些新的迹象,即其对literature这一概念边界与重心的把握已有异于他的汉学前辈,将原来铺出的路轨又“延长了一公里”。 这种变化也表现在其对各种文本所采用的观察视角、描述方法上,因而需要格外提出并予以重视。比如其以对最为典型的“非文学性”读本五经的分析为例,翟理斯在一开始就提出了他的一个分析原则,并对本土学者多偏向于从考据,或道德与政治隐喻学的视角出发形成的注解传统进行了批评,以为这一传统往往使得他们对经典中存在的生活感与美感持视而不见的态度,就《诗经》而言,他们当然“不可能看到诗中表达的单纯的自然美”[ Herbert A.Giles, 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 New York and London: D. Appleton & Company, 1901, reprinted, 1924, p.24.],为此翟理斯引用了大量来自于《诗经》的译诗,来证明它是能让我们进入到一个充满风情的世界中去的。又以《左传》而言,翟理斯以为也无需从经学训诂的角度对之做扭曲的解释,它的撰者尽管也是一位孔门的信徒,但这无损于将之看做一位“散文之父”(as the Father of Prose),使其夺目的叙事流传后世,这也是因为“他通过将每一个原来记录的事件添加完整的场景,从而为那些编年史的枯燥骨架穿上了生活的外衣。”[ Herbert A. Giles, 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 p.26. ] 似乎已无须再多加引述,我们就能发现融入其著作中的一些更为新颖的分析方法。这些方法,包含有已经提到的生活感分析,美学分析,还有情感分析、形式分析与“风格”分析(“style”也是常出现在本书中的一个概念)等,它们在之前汉学家们的著述与文章中,一直是匮缺的,至少是不经见的。[ 当然也会有一些,比如在德庀时《汉文诗解》(The Poetry of the Chinese)以及其他一些论述中也会包含有这些分析成分。然就以“literature”冠名的著述来看(而不是单论小说、诗歌与戏剧的著述,这在逻辑上是要区别开来的),则毕竟还是十分稀少的。]由此而再次可以证明其在看待“literature”的视角上所发生的一些明显变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