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选自《新礼乐》第一辑。《新礼乐》创刊于2018年,由孔子研究院礼乐文明中心主办,曲阜礼乐文明研究与传播中心、曲阜师范大学中华礼乐文明研究所协办,每年出版一辑,第二辑现向学界征稿。 一、礼乐为中国文化的源头 按照我的理解,精神文化的三个支柱:道德、艺术和信仰。中国早期礼乐,正是这三个方面的综合体现:礼主要是道德的直接体现,乐主要是艺术的直接体现,而礼乐由于宗教仪式密不可分,所以也是宗教的体现。因此,完全可以说,礼乐是中华早期文化的代表。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早期礼乐文明体现了中国人文主义的产生与发展。早期人文主义的发展阶段:绝地天通之前为自发的人文主义,其后为自觉的人文主义,殷周之际开始形成反思的人文主义,其标志性事件就是周公制礼作乐。 周公制礼作乐,是有深刻的人性论基础的。当时的人们还没有意识到义理之性的存在,他们所讨论的“性”,为人的本能、欲望等生理现象,也就是后人所说的气质之性。 当时和“性”息息相关的一个概念是“德”。何谓“德”?“德”的本字是“悳”。许慎《说文解字》对此字的解释是:“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从直从心。”徐复观考察的结果是:“这依然是后起之义。……周初文献的‘德’字,都指的是具体的行为;若字形从直从心为可靠,则其原义亦谨能是直心而行的负责任的行为;作为负责任行为的悳,开始并不带有好或坏的意思,所以有的是‘吉德’,有的是‘凶德’;而周初文献中,只有在悳字上面加上一个‘敬’字或‘明’字时,才表示是好的意思。后来乃演进而为好的行为。”[1] 那么,如何才能“敬德”“明德”呢?我以为,“敬德”“明德”的主要途径,便是以“德”御“性”。这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从消极的方面看,是以“德”来节制、管束人生而即有的欲望、本能,即“性”。如《召诰》曰:“节性,惟日其迈。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节性”,即节制情欲。何以“节性”?途径是“不可不敬德”。这里其实已点破了“节性”与“敬德”的关系。又如《西伯戡黎》:“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郑玄注曰:“王逆乱阴阳,不度天性,傲狠明德,不修教法。”据此,正如阮元所说:“‘度性’与‘节性’同意,言节度之也。”(《研经室集·性命古训》)看来,“虞天性”和“迪率典”是相辅相成的。“迪率典”当然属于“好的行为”,所以郑玄以“明德”解之。按照春秋时师旷的看法:“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弗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司保之,勿使过度。”(《左传》襄公十四年)“失性”,即放纵情欲。与此相应,“过度”,亦过分宣泄情欲之意。 从积极的方面而言,“德”又有培育“性”的作用,用古人的话说,就是以“德”“厚”“性”。如《国语·周语》上载祭公谋父谏周穆王曰:“先王之于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用其器用。”《国语·晋语》四:“懋穑劝分,省用足财,利器明德,以厚民性。” 一方面讲“节性”,一方面讲“厚性”,这表明古人已经认识到作为情欲的“性”有积极、消极之辨,或善、恶之别。积极或善的“性”需以“德”“厚”之,而消极或恶的“善”需以“德”“节”之。 在古人的观念中,人由“天”所生,当然人与生俱来的“性”亦由“天”赋予。与此相比,虽然“德”可以“节性”和“厚性”,俨然凌驾于“性”之上,但其实它既不象“性”那样具有人性的特质,也不象“性”那样具有来自“天”的显赫身世。它不过是“好的行为”,既非生于神灵,亦非源于天地,而只是形成于人自身。 另一个和人性论有密切关系的概念是“礼”。“礼”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根据徐复观先生的研究,在《尚书》周初文献中,“礼”只是祭祀的仪节,而常法、规范的意义用“彝”字来表达。后来“周公所制之周礼,其内容非仅指祭祀的仪节,实包含有政治制度,及一般行为原则而言。……到了《诗经》末期之所谓礼,乃是原始的‘礼’,再加上了抽象的‘彝’的观念的总和,而成为人文精神最显著的征表。”[2] “彝”也好,“礼”也好,最初似乎都没有什么神圣性。后来到了《诗经》时代,似乎开始萌生一种新观念。《诗经·大雅·蒸民》:“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则”,法则,即“秉彝”之“彝”。这几句诗是说,“天”生出人民,便有法则,而人民遵守这些法则,就会喜欢有美德的人。这里已经朦胧地表达出“彝”与“天”的关系。 到了春秋时代,人们便直接将“礼”本之于“天”,从而明确地赋予“礼”的神圣性。如《左传》文公十年:“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是故礼以奉之。”在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礼”由过去的普通道德规范,一跃而为绝对的道德命令。“礼”既然是“天之道也”“天地之经纬也”“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便意味着它是人人必须遵守的绝对的道德命令。二是,民如果放纵情欲,便要以“礼”来对付。也就是说,在控制“性”方面,“礼”和“德”所起的作用是一样的。 “礼”虽然为“天之道”,但它仍然是外在的社会规范,而非内在于人自身的特性。这意味着,对于人来说,它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 二、礼乐是儒家文化的源头 《中庸》说:“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这意味着自尧舜以至于三代的礼乐文化是儒家文化的源头。这是从儒家文化的渊源上说的。 其实,从儒家学说的建构上,我们仍然可以说礼乐是儒家文化的源头。依笔者的看法,孔子思想有一个“下学而上达”的发展演变过程,这个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以“礼”为核心的教化思想、以“仁”为核心的内省思想和以“易”为核心的形上学思想。就是说,礼乐是孔子学说的起点。 这三个阶段也意味着孔子思想的三个组成部分。但这三个部分或阶段之间并不是截然分开和相互独立的,更不是相互抵触的,而是递次包容、交互渗透的关系,即一方面,以“仁”为核心的内省思想包容以“礼”为核心的教化思想,而以“易”为核心的形上学思想又包容以“礼”为核心的教化思想和以“仁”为核心的内省思想;另一方面,三者之间也是交互渗透的。也就是说,当孔子思想发展到第二阶段,第一阶段以“礼”为核心的教化思想便从属于以“仁”为核心的内省思想,而当发展到第三阶段,第一阶段以“礼”为核心的教化思想和第二阶段以“仁”为核心的内省思想又都从属于以“易”为核心的形上学思想。据此,孔子思想的核心是变动的,即由“礼”而“仁”而“易”。当然作为一个整体,孔子思想是以“易”为核心的。在这三个核心中,“礼”是外在的,“仁”是内在的,而“易”是至高无上的。因而,这个“下学而上达”的过程包含由外入内和自下而上两个转折。 我们虽然把孔子核心思想由“礼”而“仁”,再由“仁”而“易”的过程分别称作“由外入内和自下而上两个转折”,但事实上,这两次转折都是逐渐的和自然而然的,经过量的不断积累,才最终实现质的突破,从而完成过渡。 礼,就像人们所公认的那样,是一套外在的社会道德规范。我想,孔子最初对礼的理解也不过如此。但在现实生活中,孔子体会到,仅仅靠外在的道德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辅之以内在的心理要求。于是,孔子又致力于人内在的东西,深究内省之学,试图使之服务于礼,将内在的心理要求和外在的道德规范统一起来。不过,随着孔子内省之学向纵深发展,他的重心逐渐地发生了倾斜,终于掂出了“仁”这个范畴,从而实现了由“礼”到“仁”的过渡。 礼也好,仁也好,都处在形而下的层面,与同时代的老子哲学相比,缺少像“道”这样一个至高无上的形上学根基。孔子晚年开始致力于形上学的探索,这还要从他学《易》说起。孔子在周游列国期间,诸事不顺,到处碰壁,显得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大约在五十六七岁至六十期间,孔子不得已搬起了《周易》,试图通过占筮来决定未来的吉凶祸福,并引发了对这部经典的浓厚兴趣,以至于“读《易》,韦编三绝”。根据帛书《要》等有关文献,并结合当时的历史场景,我们可以设想,孔子“学《易》”过程当经历了四个阶段或四个境界。孔子对《易》的兴趣,起初和人们一样,只是在于占筮之用。这是第一境界。第二境界是由“不安其用而乐其辞”,而发现《周易》中含有“德义”的“古之遗言”。此“德义”当属礼、仁之类的道德思想。在第三境界,孔子体会出“《易》之道”“《易》道”,主要为“天道”“地道”和“人道”。在第四境界,孔子创造性地提出了“易”这个最高形上学范畴。这标志着孔子“易”本体论的建立,也标志着从“仁”到“易”过渡的完成。(来源:《新礼乐》第一辑 作者:郭沂) [1]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23页。 [2]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23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