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道》第25辑,陈明、朱汉民主编,东方出版社2015年版。 编辑推荐 《原道》是当代儒学重镇,收录儒门众多学者论文。第25辑是创刊20周年纪念专辑,收录了该刊20周年研讨会纪要,以及20位儒学研究者有关儒学思想、伦理、法律、行政、礼仪等各方面的论文。作者阵容庞大豪华,文章选择精审。 目录 “儒学与公共领域”专题 “儒学与公共领域”暨《原道》20周年研讨会纪要 (陈明 朱汉民 秋风 等) 学派的标准与大陆新儒学流派分析(宋大琦) 《原道》的历程和大陆新儒学的崛起(杨万江) 宋代法律与风俗的冲突及其化解——以“士庶丧葬法”为中心(王忠灿 ) 世变与卫道:宋代“造祅书祅言”罪的演变与士大夫的司法应对(乔惠全) 必也使无讼乎:清代乡里调解中的理性与经验——以巴县档案为素材(陆娓) “中体西用”:儒家宪政思想的中国叙事——以康有为为考察中心(张 敏) 儒学与宪法三题(徐辰 ) 法治中国化、治理现代化与儒家治道(吴欢 ) 中国古代礼仪禁忌的性质、功能及当代价值(刘兴钧 陈强 ) 对“世界需要孔子拯救”传言的考察及反思(王奇昌 ) 思想与学术 尚友方外:庄子之反轴心突破(汲喆) 《论语》语录中的矛盾及其解释(邓梦军 ) 先秦“圣人”道德形态嬗变的伦理意蕴(胡芮) “王霸之辨”的推进与异化:以《荀子.仲尼》为中心的考察(宋健) 朱熹《大学章句》中的责任伦理(王效良) 颜元论“儒”(刘丽斌 ) 刘恒影视剧作中的伦理道德意蕴(曾小明 ) 读书与评论 随手寄陈明(谢文郁 ) 儒门和一,根基何在?(邹晓东) 大陆儒学之新气象——《天府新论.儒学卷》(2013-2014年)序言(秋风) 呼唤宪政的灵魂——门中敬《政治宽容论》述评(乔飞) 编后记 《原道》20年“道”与“路”(陈明 ) 附录 《原道》第1-25辑总目录 《原道》辑刊征稿启事与格式体例 编后记 《原道》20年了,首先要感谢读者的支持! 最好的回报显然就是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在传统文化得到重新体认的今天,把这个以弘扬和赓续儒家价值和精神的刊物办好。 年轻人、社会科学、公共领域,是我们强调的关键词。1994年创刊的时候,我们的定位是儒家、经世致用。20年过去,这两点在学界和社会都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共识。作为排头兵,我们必须有所超越。年轻意味着思想锋芒,这是转型时期特别可贵的。社会科学意味着专业性,一种价值、一种精神,无论其合法性的确立,还是作用功能的实现承担,都离不开专业的论证审察。至于公共领域,五四引进的革命叙事与启蒙规划不仅是一种历史哲学,也是一套改变公私生活的实践方案,在长时间主导国人的意识形态之后,其局限性已经渐渐显露,儒家话语的介入应该也能够带来新的方向和可能…… 于是,大家可以看到,本辑和近期数辑文章的作者多是年轻人,文章的内容涉及法学、政治学、社会学,许多的现实问题成为文章的主题。 平心而论,读来感觉略有些单薄,但20年前的我们不也是这样么?除了希望“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我还希望朋友们思想更敏锐一点,探索更勇敢一些。《原道》的活力在此,意义也在此。 我们在QQ平台建立了“原道博士博后讨论群”,作为组稿、审稿和编辑、讨论的平台。从下一辑开始,我们将探索“1+1”的办刊模式,即每辑内容由专题论文和其他文章构成;每辑专题由讨论群中提出,经讨论确定后主编委托创意者负责组稿。 是的,一切还在摸索之中,年轻的学术群体尚显稚嫩,但我们相信,明天的文化栋梁离不开今天的桃李芬芳。 期待你的参与! 投稿邮箱:yuandao1994@163.com; 讨论网址:www.yuandao.com QQ交流群:308299147 微信公号:原道(yuandao_rujia) 《原道》辑刊约稿函与格式体例 《原道》辑刊自1994年创刊以来,专注阐扬华夏治理大智慧20年,专注求解中国治理真问题20年。20年来,《原道》辑刊秉持儒家立场情怀,兼收社会科学新知,关切公共领域议题,参赞治理秩序生发,日益成为当代儒家思想创发之首要平台和华夏治理正道发明之核心力量。2012年以来,《原道》辑刊并入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并连续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综合型社会科学”来源集刊。现已出版25辑,并于2015年起改为每年出版4辑。 随着世界历史进入中国时刻,当代儒学也进入思想创发的新时期。当代儒学是开放的儒学,唯有顺应现代学术发展兼收并蓄,才能不断推陈出新。当代儒学欲回应国家建构与国族建构之近现代主题,因应社会转型时期治理秩序生成之中国问题,尤需团结与整合跨学科青年学者的智慧与洞见。 《原道》辑刊第26辑主题为“国族认同:论争与实践”,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常安博士担任特约组稿人,预计于2015年暑期由东方出版社出版。现诚挚邀请海内外学者赐稿,尤其欢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青年学者的新锐力作。文章一经采用,赠送样刊两本并略奉薄酬。 《原道》辑刊格式体例如下: 一、一般规定 1.文中注释采用连续脚注“1、2、3”,注码置于标点之后。 2.非直接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者注释前加“转引自”。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仅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明“第X页以下”。 3.首次引注著作与古籍等文献,须详细说明有关出版信息。 4.著作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再次引注可适当承前省略次要信息,仅注明著作者、题名和页码。 5.原则上要求所引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者采“XXXX年印行”。 6.原则上不引用网上资料;确有必要者应注明详细网址及访问时间。 7.外文注释从该文种习惯。 8.文末不列参考文献。 二、具体示例 1.陈明:《儒教与公民社会》,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XX页。 2.秋风:《论宪法之中国性》,杜维明等编著:《儒家与宪政论集》,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第XX页。 3.范忠信:《中西法律传统中的“亲亲相隐”》,《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 4.[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XX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