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政府机构是不是很简易?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赐稿 节选自 吴钩《宋潮:变革中的大宋文明》 在我们的印象中,中国古代的地方政府机构非常简易,几乎没有什么职能部门,一个州县通常配置一名行政长官以及三二名佐贰官而已,以致有一些海外汉学家对此很惊奇,感叹说:“中华帝国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它能用一个很小的官员编制,来统治如此众多的人口。” 事实是不是如此呢? 耳闻不如目见,我们还是回到历史现场,参观一回宋朝的地方衙门吧。 动身之前,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宋朝的地方政府层级。宋朝地方政府建制为虚三级制:路—州府—县。严格来说,路只是大监察区,并非一级政府,不设首长,只置转运司辖一路民政与常赋,提点刑狱司辖一路司法,提举常平司辖一路财税(常赋之外),安抚司辖一路军政。四司互不统属,平行运转。 县是宋朝的基层政府,以知县为行政长官,县丞为副长官,又置主簿分掌一县民政与财税,县尉分掌一县之社会治安,此外又有若干管理场务的“监当官。总的来说,由于县范围较小,事务较简,县一级政府部门的设置也相对简单。 宋朝的州郡一级政府,含府、州、军、监,既要统辖县政,又要临事亲民,公务繁剧,因此配置的政府部门最为发达。宋王朝的地方政治重心,也是放在州郡上。宋太宗曾跟宰相说:“刺史之任,最为亲民,苟非其人,则民受其祸。”刺史即州郡的行政长官,一般叫做知州(知府、知军、知监)。我们现在要参观的便是州郡一级的政府机构。 让我们先到临安府(今浙江杭州)的府治转转。临安府为南宋都城,又有附郭县,一城之内驻有中央、路、府、县四个层级的政府机构,为避免走马观花,我们只好将中央、路与县级机构放在一边,只参观州郡衙门及其附属机构。 杭州州治旧址原本在吴王宫,南宋时朝廷驻跸于此,升杭州为临安府,州治(府治)遂迁至清波门之北,以净因寺故基改建而成。 宋代的州郡衙门,尽管规模大小不一、内部结构有异,但配置的政府部门却是差不多的。穿过府治的大门、仪门,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座五开间、九脊顶的雄伟建筑,那是临安府治的正堂、知府的办公大厅,叫做“设厅”。知府作为一府之长,“掌总领郡务,宣布诏条,……其户口、赋役、钱谷、狱讼听断之事,率举以法,凡兵民之政皆总焉”。所以其办公的设厅也位于府衙的中轴线上。 设厅西边,也有一座规格略小一点的厅堂,这是临安知府与副职、幕僚联合办公的地方,叫做“佥厅”(或“都厅”)。 临安府的副职乃是通判。作为州郡的副行政长官,通判与知府(知州)共同管理郡政,“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知州)通签书施行”。知州签发的政令,须有通判副署同意,方能生效。宋时通判又有“监州”之名,有权监察知州,“知州有不法者,得举奏之”,所以严格来说,宋朝的州通判,既非知州的副贰,又非知州的属官,他们敢与知州争权,“每云‘我是监郡,朝廷使我监汝’,(知州)举动为其所制”。打个不是很准确的比方,宋时通判有点像州检察长兼副州长,地位远高于明清时期的通判。临安府是大郡,配有通判三员,其办事机构分为通判北厅、通判南厅与通判东厅,都位于府治南面。 知府与通判并不是光棍司令,朝廷还给他们配置了若干幕僚与属官佐理郡政。宋朝州郡的僚属实际上来自两个系统:一是晚唐—五代时藩镇自辟的幕僚,包括判官、推官、节度掌书记与观察支使,叫做“幕职官”;一是唐朝州政府配备的掾属,包括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与司户参军,叫做“诸曹官”。这两个系统都被宋王朝继承下来,合并为州郡政府的属官,不过两者的职能又略有区别,一般来说,幕职官更像是州郡长官的助理,而诸曹官则像是州郡政府的属官。 我们先来说幕职官。判官为幕职官之长,“掌裨赞郡政,总理诸案文移,斟酌可否,以白于其长(长官)而罢行之”,类似于州政府秘书长。判官如果由京朝官担任,又称“签书某州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 推官的职掌跟判官差不多:“判官、推官掌受发符移,分案治事”,不过排序在判官之后,相当于州政府副秘书长。 节度掌书记与观察支使一般不并置,因为他们的职权相同,均为掌管州郡的笺奏公文,有点像州政府的文字秘书。 一个州郡配备多少名幕职官,跟该州的政治地位(州格)有关。临安府是政治地位很高的节度州,设有签判、观察判官各一员,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员,他们的官廨分别为签判厅(位于府治北面)、观察判官厅、节度推官厅(均位于府治大门东侧)、观察推官厅(位于签判厅之西)。临安府的判官与推官还辖有一个法院,叫做“当直司”(位于设厅之东)。 知府、通判、幕职官尽管各有自己的办公厅,但他们每日需要赴佥厅联合办公,共同处理公务。 再来说诸曹官。诸曹官之首为录事参军,“掌州院庶务,纠诸曹稽违”,并管理州郡政府的大印,“州印昼则付录事掌用,暮则纳于长吏”,州郡公文用章,都须经录事参军之手。其职类似于州政府办公室主任,但宋朝的录事参军还兼理讼狱,并辖有一个法院,叫做“州院”。 司理参军是州郡的专职法官,“掌狱讼勘鞫之事,不兼他职”,“专于推鞫研覆情实”,即负责刑事案的“事实审”部分。司法参军也是专职法官,负责刑事案的“法律审”部分,与负责“事实审”部分的司理参军相互制衡,形成宋朝特有的“鞫谳分司”制度。司户参军则“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兼理民商事诉讼。 诸曹官也各有自己的办事机构。录事参军的官廨叫录参厅(有时也称州院、府院,兼作州府的法院),司理参军的官廨叫司理院,司法参军的官廨叫司法厅,司户参军的官廨叫司户厅。一个州郡配备多少名曹官,取决于该州的人口多寡、事务繁简(州等)。临安府是大郡,司理院置有两所,分为左司理院和右司理院。这些官廨都分布在临安府治中轴线的东西两侧。 临安府的属官还包括府学教授。宋朝的府(州)学教授主辖一郡教育,通常由饱学之士担任,按熙宁以来形成的惯例,学官须通过“资格考试”才可获得任职,这叫做“试学官”。临安府的府学教授有两员,他们的办公室是教授厅,“于(府)学之南为东厅,西为西厅”。 参观至此,我们可以知道,临安府衙的政府机构有设厅(州长办公厅),通判北厅、通判南厅、通判东厅(均为副州长办公厅),签判厅(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教授东厅、教授西厅(相当于教育厅兼校长办公室),观察判官厅、节度推官厅、观察推官厅(均相当于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府院(州政府办公室兼州法院),当直司、左司理院、右司理院、司法厅(均为州法院),司户厅(州民事法庭)。 但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临安府的行政与司法机关,临安府还设置了大量的经济部门,散落在府衙内外,如常平仓、镇城仓、交木场、抽解竹木场、回易库、常平库、公使钱库、公使酒库、公使醋库、红亭醋库、棚前醋库、北比较醋库、都醋库、楼店务、都税务、都作院,等等。 此外,临安府又设立了四个具有公共救济功能的机构,分别是慈幼局,在府治东边的中和坊内;施药局,在慈幼局之北;养济院,共有六处,一处在西湖边的宝胜院,一处在杭城艮山门外,四处在善化坊;漏泽园,共有一十二处,在附郭的钱塘县、仁和县辖区内。 如此齐全的政府部门配置,已经很难用“很小的官员编制”来描述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