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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一个比赵盼儿更自强自立的宋朝女子

http://www.newdu.com 2023-01-27 儒家网 newdu 参加讨论

    
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隐权力2: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游戏》《重新发现宋朝》《中国的自由传统》《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原来你是这样的大侠:一部严肃的金庸社会史》《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等。
    

    一个比赵盼儿更自强自立的宋朝女子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赐稿
    原载于 “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二年岁次壬寅五月三十日壬子
    耶稣2022年6月28日
    
    在今天,拍一部讲女性自立、创业故事的电视剧、网剧,至少在题材方面是不新鲜的,但是,如果将故事的时代背景设定为宋代,显然便会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了。快要收官《梦华录》正是这样一部古装连续剧。
    按官宣,《梦华录》改编自元杂剧《赵盼儿风月救风尘》。网上有《救风尘》的故事概要,我且抄录下来:“汴梁有一名歌姬叫宋引章,宁可舍弃和秀才安秀实的婚约,也要嫁给富家子弟周舍,婚后惨遭周舍家暴。好姐妹赵盼儿收到宋引章的求救,使用风月手段让周舍写下了休书。发现被耍弄的周舍告到官府。没等赵盼儿受审,安秀实以苦主身份出场,控诉周舍夺他人之妻。事情来了个大反转。在人证物证面前,周舍再难狡辩。官老爷无袒护之意,命人打了周舍板子。宋引章脱离了周舍的魔爪,重新恢复了自由。安秀实有意求娶宋引章,与之再续前缘。宋引章这次终于选对了人。”跟《梦华录》的故事相对照,可以发现,“救风尘”只是《梦华录》的支线性情节,只用了两三集便讲完了。《梦华录》的主线故事,包括赵盼儿、孙三娘、宋引章三姐妹闯东京创一番事业,赵盼儿与顾千帆的爱恨情仇,朝堂中后党与清流的权争,都超出了原著《救风尘》的叙事范围。
    如果说,《梦华录》的主旨是展现女性的自立与创业,那么《救风尘》显然是不合这一主旨的。倒是宋人笔记中的一则故事,与《梦华录》的主旨暗合。现在我将这个故事讲述出来,也许可以刷新一些人对于宋代社会的成见、偏见。
    大约北宋时,唐州比阳县(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有一个富商,姓王,排行第八,人称王八郎(这个名字很容易让人产生不良联想)。这王八郎每年都要到江淮做生意,究竟做什么生意,宋人笔记没有明说,只说“为大贾”,就是做大生意的意思。
    一般来说,男人经商发财后,很少有不找小三、包二奶的。王八郎也未能免俗,在江淮包了一名漂亮的歌妓(也许就是秦淮河边的名妓吧)当小蜜,躺在温柔乡中乐不思蜀。每次回唐州老家,看到家中的黄脸婆,心里便忍不住生出厌恶之情,一心想寻个理由将她休掉。
    王八郎的妻子,宋人笔记中没有记录下她的姓名,为叙述方便,我们且叫她八郎妻。她是一名很聪明的女子,与王八郎生育有四名女儿,长女、次女、第三女都已出嫁,小女儿才数岁。丈夫在外面包小三,想要休妻另娶,八郎妻心里明镜似的,但她又寻思,女儿这么小,我不能抛下她离去。
    所以,八郎妻放低身段,对丈夫说:“我们结婚已有二十余年,三个女儿都嫁人生子了,如今你要休我,我往哪里去?请你念在二十年夫妻的份上,不要赶我离家。”
    王八郎勉强同意,又出门做生意去了,回乡时,将他的老相好——那名漂亮的歌妓带回唐州,安置在离家很近的客馆内。八郎妻不动声色,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换成银钱藏起来。
    王八郎一日回家来,看到家中空空如也,值钱的东西全不见了,得知是被妻子卖掉了,大怒,指着妻子说:“我与你决不可能复合,今天就离婚,必须离婚。”
    八郎妻说:“既如此,离就离。走,咱们法庭上见。”拽着丈夫的袖子,直奔县衙打官司。
    县官听了夫妻闹离婚的来龙去脉,批准双方离婚。在古代,包括宋代,夫妻双方不合,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这叫和离。
    既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得到官方的批准,那么接下来的事情,便是如何分割家庭财产与安排未成年小女儿的监护权。分割财产方面,县官作出裁决:夫妻平分家产。王八郎、八郎前妻都同意这个方案。但是在小女儿抚养权这件事上,双方发生争执。
    王八郎要带走小女儿。八郎前妻说:“不可。王八郎生活不检点,包养娼妇,抛弃发妻,无信无义。女儿若跟了他,迟早会流落街头。”县官认为八郎前妻的话是有道理的,判小女儿的抚养权与监护权归前妻。
    于是八郎前妻带着小女儿,搬离王家,迁居邻村。她用分来的一部分财产购置了一批瓷器,摆在家门口,做起了瓷器生意。
    有一日,前夫王八郎路过她家,看到门口摆放的瓷器,念及旧情,毕竟一夜夫妻百日恩,便提醒前妻:“这些瓷器并无多小利润,何不改做其他生意?”前妻大骂他:“既已离婚,便如路人。我做什么生意,关你什么事?你又有何权利干涉我的家事?”王八郎给骂得悻悻然离开。
    自此,这对曾经的夫妻老死不相往来。过了十年,他们的小女儿已经成年,到了出嫁的年龄了。八郎前妻的生意越做越大,已经积了十万贯钱。按购买力折算,相当于今天3000万元RMB。这笔钱都作为嫁妆,给了小女儿。
    
    这个故事记载在洪迈的《夷坚志》中。《夷坚志》是一部类似《聊斋志异》的志怪小说,故事情节多半是传闻、虚构出来的鬼怪故事,但小说的人物、事件及其生活的社会背景,必定是当时之世道人心的反映。宋代可能没有八郎前妻这么一个人,但一定生活着类似八郎前妻这样的女子,他们勇敢地摆脱负心的男人,自立自强,创下一番家业。
    《夷坚志》毕竟是志怪小说,里面的故事常常有一个惊慄的结尾,王八郎的故事也不例外,我将这个结尾转述出来:
    又过了几年,王八郎客死淮南。之后八郎前妻亦老死,治丧时,女儿想到父亲客死异乡,尚未归葬,心中不忍,便派人前往淮南,接回父亲的尸骨,希望将父亲与母亲合葬。
    接回王八郎的尸骨后,女儿将他与母亲的遗体放置在同一张床上,准备入殓。夜里,烛光摇曳,守灵的人打了个盹,醒来时,发现床上王八郎与前妻的遗体都翻了个身,从平躺着变成背对背。女儿大骇,将父亲母亲移回原处,不久竟又发现俩人又背对背,死也不相见面,夫妇之情,死生契阔,竟决绝如此。
    这个惊慄的结尾,仿佛是一篇女性主义的寓言,令人惊心动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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