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经学史小考(上) 作者:陈鸿森 来源:《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一九九五年、六十六本第四分 陈鸿森先生按:本文原载一九九五年《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六十六本第四分。惟此文发表时,“《尚书孔传》之北传”一节,因故删略,改题《北朝经学的二三问题》。今据旧稿将此节补入,仍改回原题,特此说明。 摘要 南北朝时,南北学风异尚。惟因北朝经学著作,今多不传,故历来论述北学,大抵依据《北史‧儒林传序》相沿成说。本文特就《尚书孔传》之北传、北学并于南学之故、北朝之《公羊》学,以及《尚书正义》与二刘义疏之关系等四事,加以检讨:(一)《孔传》传行北朝年代,旧有二说,《北齐书》、《北史》以为在北齐武平末;孔颖达《正义》则谓隋初始传入河朔。此二说俱未确,本文列举《水经注》等证,论述《孔传》北魏时即已流播河北。(二)皮锡瑞《经学历史》认为北朝经学固守郑、服旧义,学最纯正;乃其后竟为南学所并,系因“人情既厌故喜新,学术又以华胜朴”所致。本文则钩稽史实,认为北朝学术荒疏,实其终为南学所并之主因。(三)皮氏认为《北史‧儒林传》所言“何休《公羊》大行河北”之说,并非实录。实则《北史》此说系本之魏收《魏书》。兹据《魏书》传志参互考证,北魏时何休《注》风行河北,其说宜可信;特北朝学风多三传兼习,故学者鲜以《公羊》专门名家耳。(四)《尚书正义》一书,论者多言其书除唐人驳正刘炫诸处外,其余俱本刘炫旧疏。因刘炫《尚书述议》久亡,此一假说迄难断其然否。今证以日本所存刘炫《孝经述议》残本,更由本疏推勘,可决《尚书正义》实参用、截取刘炫、刘焯两家义疏而成,非如刘毓崧、潘重规等所言,专据刘炫一家也。 南北朝时,江左、河洛学风异尚,《北史‧儒林传‧序》固有明文记之: 大抵南北所为章句,好尚互有不同。江左《周易》则王辅嗣,《尚书》则孔安国,《左传》则杜元凯;河洛《左传》则服子慎,《尚书》、《周易》则郑康成。《诗》则并主于毛公,《礼》则同遵于郑氏。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1] 此南、北学分立异趣之大较也。顾北朝经学著述,今多不传,故历来对北学之发展及其经说得失,鲜有深论及之者。顷阅皮锡瑞《经学历史》,见其论述北朝经学,时有可议。本文拟就《尚书孔传》之北传、北学之并入南学、北朝《公羊》学,以及《尚书正义》与二刘《述议》之关系等四事,略加考论,以俟经学史研究者论定焉。 《尚书孔传》之北传 《尚书孔传》之北传,旧有二说。《北齐书‧儒林传》云: 齐时儒士,罕传《尚书》之业,徐遵明兼通之。遵明受业于屯留王总,[2]传授浮阳李周仁及渤海张文敬及李铉、权会,并郑康成所注,非古文也。下里诸生,略不见孔氏注解。武平末,河间刘光伯(炫)、信都刘士元(焯)始得费甝《义疏》,乃留意焉。[3] 《北史‧儒林传》文同。[4]历来学者多据《北齐书》及《北史》之文,以为北朝所传《尚书》,为郑玄《注》本;迄北齐武平末,刘炫、刘焯得费甝所着《尚书义疏》,由是古文孔《传》始见知于北方学者。按费甝诸史无传,《隋书‧经籍志》著录“《尚书义疏》十卷,梁国子助教费甝撰”,[5]《经典释文‧序录》亦言“梁国子助教江夏费甝作《义疏》,行于世”。[6]知费氏《义疏》本属南学,其书疏释者为孔《传》古文本,故学者多谓北学孔《传》之传,始于二刘。近刘起釪《尚书学史》亦据此而言:“北魏、北齐皆不知有伪孔安国《古文尚书》,直到北齐之末,其学者刘炫、刘焯,得到南朝学者费甝撰的《尚书义疏》,才将伪《古文尚书》传到北朝。”[7]此以孔《传》北传在北齐武平末。 孔颖达《尚书正义‧序》则言:古文孔《传》“江左学者咸悉祖焉;近至隋初,始流河朔”。[8]皮锡瑞《经学历史》亦云:“及隋并陈,褚晖、顾彪、鲁世达、张冲,皆以南人见重于炀帝。南方书籍如费甝《义疏》之类,亦流入北方。”[9]此则以孔《传》传于河朔,事在隋初。 今夷考之,二说俱非其实。按北魏郦道元着《水经注》,其书屡屡引述孔《传》之说以释地: 一、《河水篇》:“又南过蒲阪县西。”郦《注》:“《尚书》所谓‘厘降二女于妫汭’也,孔安国曰:‘居妫水之内。’”所引见《尧典》孔《传》。[10] 二、又“又东,过大阳县南。”郦《注》:“东南迳傅巖,历傅说隐室前,俗名之为圣人窟。孔安国《传》:‘傅说隐于虞、虢之间’,即此处也。”按《说命篇》:“说筑傅巖之野”,孔《传》:“傅氏之巖在虞、虢之界。”[11]与郦《注》所引者文字微异,盖写本传钞源流不一耳。 三、又“东过成皋县北,济水从北来注之。”郦《注》:“孔安国以为‘再成曰伾’。亦或以为地名,非也。《尚书‧禹贡》曰‘过洛汭,至大伾’者也。”按此及以下各条所引,并出《禹贡》孔《传》。[12] 四、《济水篇》:“济水出河东垣县东王屋山为沇水。”郦《注》:“孔安国曰:泉源为沇,流去为济。”孔《传》文见导沇水注。[13] 五、又“东出,过荥泽北。”郦《注》:“《尚书》曰:‘荥波既潴’,孔安国曰:荥泽波水已成遏潴。”[14] 六、《浊漳水篇》:“又东北过斥漳县南。”郦《注》:“《尚书》所谓‘覃怀厎绩,至于衡漳’者也。孔安国曰:衡,横也,言漳水横流也。”按《注疏》各本此《传》作“漳水横流入河”,无首“衡,横也”句。[15]《太平御览》卷六十四引孔《传》,与郦氏正同。[16] 七、《涧水篇》:“东南入于洛。”郦《注》:“孔安国曰:涧水出黾池山。”此引“伊洛瀍涧,既入于河”注。[17] 八、《谷水篇》:“谷水出弘农黾池县南墦冢林、谷阳谷。”郦《注》:“谷水又东,左会北溪,溪水北出黾池山,东南流,注于谷,疑即孔安国所谓涧水也。”此亦据“伊洛瀍涧,既入于河”注。[18] 九、《漆水篇》:“漆水出扶风杜阳县俞山,东北入于渭。”郦《注》:“孔安国曰:漆沮,一水名,亦曰洛水也。”此见导渭“又东过漆沮入于河”注。[19] 十、《漾水篇》:“漾水出陇西氐道县嶓冢山。”郦《注》:“孔安国曰:泉始出为漾。”此据“嶓冢导漾”注。[20] 十一、《沔水篇》:“沔水出武都沮县东狼谷口。”郦《注》:“《尚书》曰:‘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孔安国曰:漾水东流为沔。”[21] 十二、《禹贡山水泽地所在》:“鸟鼠同穴山,在陇西首阳县西南。”郦《注》:“孔安国曰:共为雌雄。”此见“导渭自鸟鼠同穴”注。[22] 十三、又“三澨地在南郡邔县北沱。”郦《注》:“《尚书》曰:‘导汉水,过三澨。’《地说》曰:‘沔水东行,过三澨合流,触大别山阪。’故马融、郑玄、王肃、孔安国等,咸以为三澨,水名也。”此见导漾“过三澨”注。[23] 考郦道元《水经注》引《尚书孔传》凡十三事。此外,亦有其文虽未明引孔《传》,然所据实出伪孔古文本。《济水篇》:“又东北过卢县北”,郦《注》云: 〔历城县故城〕城南对山,山上有舜祠。山下有大穴,谓之舜井,抑亦茅山禹井之比矣。《书》舜耕历山,亦云在此。[24] 按《尚书‧大禹谟》:“帝初耕于历山,[25]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孔《传》:“言舜初耕于历山之时,为父母所疾”云云,[26]郦《注》所言“《书》舜耕历山”者指此,所据《大禹谟》正伪孔古文本。又,《淇水篇》郦《注》云: 〔淇水〕又屈迳顿丘县故城西,《古文尚书》以为观地矣,盖太康弟五君之号曰五观者也。[27] 此则郦氏参合伪孔本《五子之歌》及《逸周书‧尝麦篇》等为说也。此外,又有郦《注》虽不引伪孔经、传,然实本孔《传》为说者。《泗水篇》郦《注》:“菏水,即泲水之所苞注以成湖泽也。”杨守敬《疏》云: 《禹贡》导川之“至于菏”,即豫州之菏泽。《汉志》:“菏泽在定陶东”,又云:“湖陵菏水在南。”《说文》:“菏泽水在湖陵。”以菏水为菏泽所出之水。傅寅《禹贡集解》谓在定陶者其泽,在湖陵者其流,是也。乃孔《传》释“至于菏”,曰:“菏泽之水”,谓菏泽在湖陵,误矣。郦氏《济水篇》以胡陵入泗为泽水所锺,此亦云“菏水即泲水所苞注以成湖泽”,殆惑于孔《传》泽在湖陵之说,如胡渭所讥也。[28] 郦《注》此虽未明引孔《传》,然如杨守敬所论者,其说盖因孔《传》而误也。 凡此,并郦《注》援据伪孔经传之可确考者。其引文散见《水经》全书各卷,寻绎上下文意,绝非后人所窜入者,是《尚书孔传》郦道元既已见之,且再三引之矣。按《水经注》成书年代,诸说不一,[29]然道元卒于北魏孝昌三年(527),则北魏时孔《传》固已传行河朔,初不待费氏《义疏》北传而后河洛学者始知《孔传》也。 《水经注》,明万历时期吴琯校刊本 复考《魏书‧房法寿传》,言房景先作《五经疑问》百余篇,“其言该典,今行于时”。史传载录其说之“切于世教者”若干事,其一云: 问《尚书‧胤征》:羲和诘其罪,乃季秋月朔,辰弗合于房。曰:衡纪不移,日月有度。……是以爰命羲和,升准徂节,使晷数应时,火流协运。……[30] 按此所谓“羲和诘其罪”云云,见于伪孔《胤征篇》。[31]史载房景先卒于北魏神龟元年(518),然则北魏时古文孔《传》既已流播河朔,此亦可为旁证。今绎史文云:“齐时儒士,罕传《尚书》之业,……下里诸生,略不见孔氏注解”,盖北朝时北齐学术最为凋弊(详下),故民间鲜见孔氏注解,非谓北齐武平末孔《传》始传入河北也。至孔颖达称《孔传》“隋初始流河朔”,尤考之不审,斯其疏矣。 北学之并入南学 皮锡瑞《经学历史》曾论:“北学胜于南者,由于北人俗尚朴纯,未染清言之风、浮华之习,故能专宗郑(玄)、服(虔),不为伪孔、王(弼)、杜(预)所惑,此北学所以纯正胜南也。”[32]皮氏因此深慨乎隋唐时北学竟为南学所并,盖由“北人笃守汉学,本近质朴;而南人善谈名理,增饰华词,表里可观,雅俗共赏。故虽以亡国之余,足以转移一时风气,使北人舍旧而从之”。而“人情既厌故喜新,学术又以华胜朴”,故当时北人之于南学,有如陈相见许行而大悦,尽弃所习而学焉。[33] 皮氏认为北人“俗尚纯朴,未染清言之风”,因举李业兴对梁武帝言“素不玄学,何敢仰酬”之语,作为“北重经学不杂玄学之明证”。[34]惟今考之,其说实不尽然。按北朝学术以北魏为最盛,魏时虽似奖劝儒学,实则儒、释、道三教和合并行。如《魏书‧儒林传》载太祖拓跋珪初定中原,“便以经术为先,立太学”;而《释老志》则言太祖“好黄老,颇览佛经”。[35]其后太宗拓跋嗣继位,“改国子为中书学,立教授、博士”,然“遵太祖之业,亦好黄老,又崇佛法”。[36]献文帝拓跋弘虽极力普及地方儒学教育,“诏立乡学,郡置博士、助教”;“及迁都洛邑,诏立国子太学、四门小学”,然亦“览诸经论,好老庄。每引诸沙门及能谈玄之士,与论理要”。[37]而孝文帝则“雅好读书,手不释卷,《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学不师受,探其精奥。……善谈庄老,尤精释义”。[38]可见北魏诸帝并雅好老庄,崇信佛法,上行下效,故《魏书》特立《释老志》,为诸史所未有,足觇一代风气矣。 另据《魏书‧程骏传》载骏语:“名教之儒,咸谓老庄其言虚诞,不切实要,弗可以经世。骏意以为不然,夫老子着抱一之言,庄生申性本之旨,若斯者可谓至顺矣。”献文帝因“屡引骏与论《易》、《老》之义”。[39]又《卢玄传》载卢元明“性好玄理,作《史子新论》数十篇”,[40]则北魏学者非不言老庄玄虚。另如《北齐书‧杜弼传》云:“弼性好名理,探味玄宗。……注老子《道德经》二卷,表上之。……诏答云:‘卿才思优洽,业尚通远,息栖儒门,驰骋玄肆’云云”;“又注《庄子‧惠施篇》、《易》上下系,名《新注义苑》,并行于世”。[41]而《周书‧儒林传》载:卢光“精于《三礼》,……又好玄言。……撰《道德经章句》,行于世”;又言沈重“学业该博,为当世儒宗,至于阴阳图纬、道经释典,靡不毕综”。[42]《北史‧儒林传》载何妥撰《周易讲疏》三卷、《庄子义疏》四卷,[43]则北朝经学者未尝不杂染玄言,史籍固历历可考。特诸儒之书今皆不传,无法一一取征耳。皮氏但援李业兴一例为说,未免偏据。 至皮锡瑞认为:北学“笃守汉学”、“能专宗郑、服”,故“以纯正胜南学”。今夷考之,此说亦非其实。按北朝经学亦颇参用南学,非必如皮氏所言,专宗郑、服,笃守汉人旧义也。如《尚书》孔《传》,郦道元《水经注》颇引之以说地;[44]齐隋间大儒刘炫、刘焯更据孔《传》,各撰《述议》,发挥孔《传》,为唐人《正义》之所本(说详下),此北学《尚书》参用孔《传》之例也。 《周易》王弼《注》,则《北齐书‧儒林传》明言:“河南及青、齐之间,儒生多讲王辅嗣所注《周易》。”[45]是北朝儒生固多肄习王弼《注》者。 而北朝学者传习《左传》杜《注》者尤广,《魏书‧儒林传》言:“晋世杜预注《左氏》,预玄孙坦、坦弟骥,于刘义隆世并为青州刺史,传其家业,故齐地多习之。自梁越以下,传受讲说者甚众。”[46]另《贾思伯传》载:太保崔光疾甚,表荐思伯为侍讲,“思伯遂入授肃宗杜氏《春秋》”;其弟思同,后亦为侍讲,“授静帝杜氏《春秋》”,[47]则杜《注》固由齐地而洛阳,更传诸帝室矣。《贾思同传》末记: 思同之侍讲也,国子博士辽西卫冀隆为服氏之学,上书难杜氏《春秋》六十三事;思同复驳冀隆乖错者十一条。互相是非,积成十卷。诏下国学集诸儒考之,事未竟而思同卒。卒后,魏郡姚文安、乐陵秦道静复述思同意;冀隆亦寻物故,浮阳刘休和又持冀隆说,至今未能裁正焉。[48] 此尤见北魏讲授《左传》杜《注》者实繁有徒,不其一人。又,张吾贵“兼读杜、服,隐括两家”;[49]郦道元《水经注》尤多引杜《注》以说地,[50]是北魏时服《注》原未专行。《北齐书‧儒林传》亦言“河外儒生俱伏膺杜《注》”、“姚文安、秦道静初亦学服氏,后更兼讲杜元凯所注”。[51]凡此,可知《左传》杜《注》固久已流播河朔。 《三国志·魏书》,南宋刊本 综上所述,则皮锡瑞谓北学“能专宗郑、服,不为伪孔、王、杜所惑”云云,此皮氏个人之信念耳,非史实也。《隋书‧经籍志》于《易》言:“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今殆绝矣。”于《书》则言:“至隋,孔、郑并行,而郑氏甚微。”于《春秋》言:“至隋,杜氏盛行。”[52]浸润之渐,北学之并于南学,有自然矣。 抑北学之并入南学,亦自有故。按《魏书‧儒林传》言:“张吾贵与〔刘〕献之齐名,海内皆曰儒宗。”诸生疑滞,咸决于献之;而献之“六艺之文,虽不悉注,然所标宗旨,颇异旧义”。[53]据此,则刘献之说经多自标新义,固非“专宗郑、服”汉学者。而《张吾贵传》则言:“吾贵先未多学,乃从郦诠受《礼》,牛天祐受《易》。诠、祐粗为开发,而吾贵览读一遍,便即别构户牖,世人竞归之。”其生徒私下窃语张生于《左氏》似不能说,吾贵即诣刘兰问之,“三旬之中,吾贵兼读杜、服,隐括两家,异同悉举。诸生后集,便为讲之,义例无穷,皆多新异。……辩能饰非,好为诡说”。[54]《刘兰传》亦言:“张吾贵以聪辨过人,其所解说,不本先儒之旨。”[55]按刘、张当时推为一代儒宗者,而献之经说“颇异旧义”,吾贵“其所解说,不本先儒之旨”,观此,则北学虽号“宗尚郑、服”,亦奚以为?抑吾贵于《礼》、《易》,“览读一遍,便即别构户牖”;读《左传》一月,即自创义例,敷说无穷,其空疏亦云甚矣。 北朝学者徐遵明最称名儒,《魏书》本传云:“遵明讲学于外二十余年,海内莫不宗仰。”北齐诸经之传,除《诗经》传自刘献之外,自余多出徐遵明门下。[56]而遵明本传载渠受学情形云: 年十七,随乡人毛灵和等诣山东求学。至上党,乃师屯留王聪,受《毛诗》、《尚书》、《礼记》。一年,便辞聪诣燕赵,师事张吾贵。吾贵门徒甚盛,遵明伏膺数月,乃私谓其友人曰:“张生名高而义无检格,凡所讲说,不惬吾心,请更从师。”遂与平原田猛略就范阳孙买德受业。一年,复欲去之,猛略谓遵明曰:“君年少,从师每不终业,千里负帙,何去就之甚?如此用意,终恐无成。”遵明曰:“吾今始知真师所在。”猛略曰:“何在?”遵明乃指心曰:“正在于此。”[57] 而《北齐书‧儒林传‧序》则言:“诸儒如权会、李铉、刁柔、熊安生、刘轨思、马敬德之徒,多自出义疏,虽曰专门,亦皆粗习也。”[60]此诸家者,皆北齐名儒,乃于专门之业,“亦皆粗习”而已。又《周书‧儒林传》载:樊深为博士,“经学通赡,每解书,尝多引汉、魏以来诸家义而说之。故后生听其言者,不能晓悟,皆背而讥之曰:‘樊生讲书多门户,不可解。’”[61]皮锡瑞谓“北人笃守汉学”,乃北周儒生于汉、魏以来诸家旧义,多未能晓悟,仅能拘守一先生之言。 绎此诸事例,知北朝经学所以并入南学者,北学本身之荒疏实其主因。此义前人未经道及,今特表出之。 北朝《公羊》学 《北史‧儒林传》言: 汉世郑玄并为众经注解,服虔、何休各有所说。玄《易》、《诗》、《书》、《礼》、《论语》、《孝经》,虔《左氏春秋》、休《公羊传》,大行于河北。[62] 皮锡瑞《经学历史》非其说云: 据《北史》,河、洛主服氏《左传》外,不闻更有何氏《公羊》,且云“《公羊》、《谷梁》,多不措意”。《儒林传》载习《公羊春秋》者,止有梁祚一人;而刘兰且排毁《公羊》,则此所云“《公羊》大行”,似非实录。[63] 皮氏《经学通论》亦持此说,[64]按此说实非,此皮氏疏于考证耳。今味史文“大行河北”之语,本合郑、服两家言之,犹言河北所行群经注解,郑玄、服虔、何休三家所注,视他家尤盛耳。《北史‧儒林传》“休《公羊传》大行于河北”之语,当本诸魏收《魏书‧儒林传‧序》,[65]魏收(506-572)身历北魏、东魏、北齐三代,其说必非无据。今以《魏书》考之,何休《公羊》行于河北,尚有迹可寻也: 一、房景先撰《五经疑问》百余篇,史传录其说十四事,中有论《公羊传》“王者之后郊天”云云一条。[66] 二、《高允传》载允“性好文学,担笈负书,千里就业。博通经史、天文、术数,尤好《春秋公羊》。”着有《公羊释》、《议何郑膏肓事》诸书。[67] 三、《刘芳传》载芳着《何休所注公羊音》一卷,[68]是必其时河朔所传《公羊》多何休《注》本,故刘芳特为其书作音也。 四、《良吏‧窦瑗传》载瑗上表论事,引《公羊》为说:“《公羊传》:‘君杀,子不言即位,隐之也。’期而中练,父忧少衰,始念于母,略书‘夫人逊于齐’。是内讳出奔,犹为罪文”云云,[69]此处引文,见《公羊》庄公元年《传》。 五、《礼志二》载景明二年六月,秘书丞孙惠蔚上言,引“《春秋公羊》鲁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传》曰:‘大事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何休曰:‘陈者,就陈列太祖前。太祖东乡,昭南乡,穆北乡,其余孙从王父。父曰昭,子曰穆。’又曰:‘殷,盛也,谓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于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禘,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云云。”[70]此朝廷议大礼,孙惠蔚依据何休《公羊》,论禘祫之义也。 六、又神龟初,侍中、太傅王怿上议,讨论庙制,引“《公羊传》:‘君有事于庙,闻大夫之丧,去乐卒事;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今以为摄主者,摄神敛主而已,不暇待彻祭也。何休云:‘宗人摄行主事而往也。’……”,[71]此据《公羊》昭十五年《传》及何休《注》,以驳太学博士王延业、博士卢观据许慎、郑玄之说,谓天子、诸侯作主,大夫及士则无也。 七、郦道元《水经注》亦多引《公羊》为说,《河水四》注云:“河北对茅城,故茅亭,茅戎邑也。《公羊》曰:晋败之大阳者也。”又《河水五》注云:“又东北,迳元城县故城西北,……墟之左右多陷城,《公羊》曰:袭邑也。说曰:袭,陷矣。”又《济水二》注云:“菏水又东迳武棠亭北,《公羊》以为济上邑也。”又《淄水注》引“《春秋》鲁庄公三年‘纪季以酅入齐’,《公羊传》曰:‘季者何?纪侯弟也。贤其服罪,请酅以奉五祀。’”并其例也。证以《谷水注》引“《公羊》曰:‘成周者何?东周也。’何休曰:‘名为成周者,周道始成,王所都也。’”[72]知郦氏所据亦何休《公羊注》也。 据上所引,则《魏书》、《北史》两《儒林传》言何休《公羊传》,与服虔、郑玄诸注“大行于河北”,说宜可据。现传徐彦《公羊传疏》,近今学者考定其书实为北朝旧疏,[73]此《疏》专为何休《注》疏通证释,此亦北朝专行何《注》之一证也。洎唐李百药撰《北齐书‧儒林传序》,始言“河外儒生俱伏膺杜氏。其《公羊》、《谷梁》二传,儒者多不措怀”,[74]《北史‧儒林传》沿仍其说耳。[75]盖北齐“立国本浅,文宣以后,纲纪废弛,兵事俶扰”,[76]学术最为凋弊,史载当时“国学博士徒有虚名,唯国子一学生徒数十人耳”;其州郡虽亦立学,“学生俱差逼充员,……坟籍固不关怀”。[77]然则北齐时《公》、《谷》二传,“儒者多不措怀”,原不足为异。此时移世变,学术有隆降耳,故《魏书》言郑玄《尚书》大行于河北,而《北齐书》则言“齐时儒士罕传《尚书》之业”,[78]其例正同。皮氏未考时势变迁,未免读史疏略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元刻明修本 至皮氏谓“《北史‧儒林传》载习《公羊春秋》者,止梁祚一人”,此亦不然。按《魏书‧儒林传》言梁祚“尤善《公羊春秋》、郑氏《易》,常以教授”,既常以《公羊》教授,当必有从学者,一也。《刘兰传》载兰治《左传》,“排毁《公羊》,又非董仲舒,由是见讥于世”。[79]则当时固有明习三传不尚墨守者,故刘兰排毁《公羊》,反为世所讥,二也。更考北朝诸史,梁祚而外,《魏书‧辛绍先传》载辛子馥“以《三传》经同说异,遂总为一部,传注并出,校比短长”;[80]又《儒林传》载刘献之着《三传略例》;孙惠蔚“师程玄,读《礼经》及《春秋三传》”;[81]《逸士传》载李谧“比三传事例,名《春秋丛林》,十有二卷”。[82]《北齐书‧儒林传》载李铉撰《三传异同》;张雕虎“徧通五经,尤明《三传》,弟子远方就业者以百数”;孙灵晖“《三礼》及《三传》皆通宗旨”。[83]又刁柔上议,论五等爵邑承袭,据“《春秋公羊》之义,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论承袭者无嫡子,则立嫡孙;无嫡孙者,当立嫡曾孙,不应立嫡子弟。刁氏所引“嫡子有孙而死”三句,正何休《公羊》隐公元年注语。[84]又《周书‧儒林传》载熊安生“从陈达受《三传》”;[85]《北史‧儒林传》载张奉礼“善《三传》”;房晖远“明《三礼》、《春秋三传》”;刘炫能讲授何氏《公羊》。[86]又《隋书‧郎茂传》:“就国子助教张率礼受《三传》群言”。[87]据此,则北朝明习《公羊》者实繁有徒;既讲《公羊》,则必用何休之书。盖两晋以后,诸家《公羊》义日寖衰微,河朔流传,惟何休一家,故《北史‧儒林传》言“休《公羊传》,大行于河北”,自非虚语。特河北学风不尚墨守,学者多三传兼习,鲜以《公羊》单经专门名家耳。 陈鸿森先生按:本文原载一九九五年《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六十六本第四分。惟此文发表时,“《尚书孔传》之北传”一节,因故删略,改题《北朝经学的二三问题》。今据旧稿将此节补入,仍改回原题,特此说明。 注释: [1]《北史》,1974年,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页2709。 [2]按《魏书》、《北史》徐遵明本传并云受业于“王聪”,《北史‧儒林传序》同,此作“总”者,疑误。 [3]《北齐书》,1972年,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页583。 [4]《北史》,页2708。 [5]《隋书》,1973年,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页914。 [6]陆德明《经典释文》,198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北京图书馆藏宋刊宋元递修本,卷一,页17。 [7]刘起釪《尚书学史》,1989年,北京:中华书局,页205。 [8]《尚书注疏》,嘉庆二十年,江西南昌府学刊本,卷首,页2。 [9]皮锡瑞《经学历史》,1959年,北京:中华书局周予同注本,页196。 [10]郦道元《水经注》,光绪二十三年,新化三味书室重刊王先谦校本,卷四,页10;又《尚书注疏》,卷二,页24。按今《注疏》本此注“内”字作“汭”,疑误,孔《传》盖以“妫水之内”解经文“妫汭”也。 [11]《水经注》,卷四,页27;《尚书注疏》,卷十,页2。 [12]《水经注》,卷五,页6;《尚书注疏》,卷六,页25。 [13]《水经注》,卷七,页1;《尚书注疏》,卷六,页27。 [14]《水经注》,卷七,页7;《尚书注疏》,卷六,页17。 [15]《水经注》,卷十,页14;《尚书注疏》,卷六,页4。 [16]《太平御览》,《四部丛刊三编》影印日本宫内厅图书寮、东京静嘉堂文库等藏宋蜀刻本,卷六十四,页3。 [17]《水经注》,卷十五,页26;《尚书注疏》,卷六,页17。按《注疏》本此注“黾”字作“沔”,杨守敬《水经注疏》云:“今本《禹贡传》作‘沔’,误。”(1989年,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点校本,页1357)《史记‧夏本纪‧集解》引此注作“渑”。 [18]《水经注》,卷十六,页2;《尚书注疏》,卷六,页17。 [19]《水经注》,卷十六,页29;《尚书注疏》,卷六,页28。按孔《传》“漆沮,一水名”,《水经注》旧本作“二水名”,戴东原校本改作“一”。《尚书注疏》各本亦作“二水名”,阮元《尚书注疏校勘记》引孙志祖说,谓当作“一水”。余考《史记‧夏本纪》雍州“漆沮既从”下,《索隐》明云:“漆沮,二水。……《说文》亦以漆、沮各是一水名;孔安国独以为一,又云是洛水。”此孔《传》作“一水”之确证也。日本古钞《尚书孔传》九条本,此作“漆沮一名亦曰洛水”,虽“一”下脱“水”字,然亦可证此传不作“二水”也。盖孔以“漆沮”即洛,故特着其为“一水名”也。 [20]《水经注》,卷二十,页2;《尚书注疏》,卷六,页26。 [21]《水经注》,卷二十七,页1;《尚书注疏》,卷六,页26。按孔《传》“东流”,今《注疏》本作“东南流”。 [22]《水经注》,卷四十,页28;《尚书注疏》,卷六,页28。 [23]《水经注》,卷四十,页37;《尚书注疏》,卷六,页26。 [24]《水经注》,卷八,页14。 [25]按今本《尚书》无“耕”字,唐石经初刻有之,后磨去(据严可均《唐石经校文》)。检日本古钞《尚书孔传》神田本、内野本俱有“耕”字,今据补。 [26]《尚书注疏》,卷四,页14。 [27]《水经注》,卷九,页25。 [28]杨守敬《水经注疏》,页2124。 [29]郦《注》着成年代,其说不一,然大抵成于延昌四年至正光五年之间(515-524),参吴天任《郦学研究史》,1991年,台北:艺文印书馆,页21-22。 [30]《魏书》,1974年,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页981。 [31]《尚书注疏》,卷七,页10。 [32]皮锡瑞《经学历史》,页182。 [33]同上注,页194-196。 [34]同上注,页170。 [35]《魏书》,页1841,又页3030。 [36]同上注,页1842,又页3030。 [37]同上注,页1842,又页3037。 [38]同上注,页187。 [39]同上注,页1345。 [40]同上注,页1061。 [41]《北齐书》,页348-353。 [42]《周书》,1971年,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页807、808,又页810。 [43]《北史》,页2759。 [44]参本文上节“《尚书孔传》之北传”。 [45]《北齐书》,页583。 [46]《魏书》,页1843。 [47]同上注,页1615。 [48]同上注,页1616。 [49]同上注,页1851。 [50]按郦氏《水经注》引用杜《注》凡六、七十见,如卷二十二《洧水注》引“杜预曰:阴坂,洧津也。”(见襄九年《注》)又“杜预云:苑陵县西有黄水者也。”(见襄二十八年《注》)又“杜预曰:长平县东南有辰亭。”(见宣十一年《注》)并其例也。郦《注》另引杜预《释地》(《春秋释例》之一篇)亦不下三、四十见,兹不具引。 [51]《北齐书》,页584。 [52]《隋书》,页913、915,又页933。 [53]《魏书》,页1850。 [54]同上注,页1851。 [55]同上注。 [56]《北齐书‧儒林传》言:“凡是经学诸生,多出魏末大儒徐遵明门下。河北讲郑康成所注《周易》,遵明以传卢景裕及清河崔瑾。……齐时儒士罕传《尚书》之业,徐遵明兼通之,传授浮阳李周仁及渤海张文敬及李铉、权会。……《三礼》并出遵明之门。……河北诸儒能通《春秋》者,并服子慎所注,亦出徐生之门。” [57]《魏书》,页1855。 [58]王鸣盛《蛾术编》卷七“公羊传疏”条,以今本《公羊疏》为徐遵明撰(道光二十一年,世楷堂本,卷七,页11),阮元《公羊注疏校勘记‧序》、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十并从其说。然此说绝无征验,按徐彦《疏》,隋、唐《志》不载,宋《崇文总目》始着于录,云:“不着撰人名氏,援证浅局,出于近世。或云徐彦撰。”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俱言不详撰人及出自何代,王鸣盛但以其徐姓,因臆推为徐遵明撰耳。然《魏书》遵明本传云:“知阳平馆陶赵世业家有服氏《春秋》,是晋世永嘉旧本,遵明乃往读之。复经数载,因手撰《春秋义章》为三十卷。”是遵明所传乃服氏《左传》,本传不言渠传《公羊》之学;且遵明字子判,不得以遵明为徐彦表字也。近人吴承仕《公羊徐疏考》(1930年,《师大国学丛刊》1卷第1期,页1-8)、日本重泽俊郎《公羊传疏作者时代考》(1932年,《支那学》6卷第4号,页7-51)、潘重规《春秋公羊疏作者考》(1955年,《学术季刊》4卷第1期,页11-18),并以今本《公羊疏》为北朝人著作,撰人不详,俱不取王说以为徐遵明着也。 [59]《北史》,页2720。 [60]《北齐书》,页584。 [61]《周书》,页811。 [62]《北史》,页2708。 [63]皮锡瑞《经学历史》,页173。 [64]皮锡瑞《经学通论》“论《公羊》、《左氏》相攻最甚”条,亦言:“《北史‧儒林传》云:‘何休《公羊传》大行于河北’,而其《传》载习《公羊》者,止有梁祚一人。且《传》又云‘《公羊》、《谷梁》,多不措意’,则以为河北行《公羊》,似非实录。”(光绪三十三年,思贤书局刊本,卷五,页54) [65]《魏书》,页1843。按《魏书》宋初已残缺,宋仁宗嘉祐时校勘诸史,刘恕、范祖禹等奉敕校定《魏书》,《序录》称“其书亡逸不完者,无虑三十卷,今各疏于逐篇之末”。其残阙之文,后人以《北史》补亡。盖《北史》记魏事,原即以魏收为本。赵翼《廿二史札记》云:《北史》纪传,“多本魏收书,但删繁就简耳。推原其故,盖魏收修史在北齐时,凡魏朝记载,如邓渊、崔浩、高允所作编年书,李彪、崔光所作纪传表志,邢峦、崔鸿、王遵业所作《高祖起居注》,温子升所作《庄帝纪》,元晖业所作《辨宗室录》,卷帙具在,足资采辑,故其书较为详备。及书成,则尽焚崔、李等旧书,于是收书独存。而魏澹续修,亦仅能改其义例之不当者,而年月件系事实,则固不能舍收书而别有所取也。是知澹书已悉本收书,延寿又在澹后,自不得不以收书为本,故叙事大略相同也”。(嘉庆五年湛贻堂本,卷十三,页9)故《魏书》残阙,后人因据《北史》补之,理固宜然。据中华书局点校本《校勘记》所考,今本《儒林传》除常爽、刁冲、卢景裕三传及传末史论外,其余“似皆《魏书》原文”,此说近是。今考《北史‧儒林传序》述北齐学术,皆袭《北齐书》;其述北魏学术,当亦本之《魏书》,可推知也。今比核《北史》、《魏书》两《儒林传序》,《魏书》文字往往较《北史》为增,知为魏收原文,非以《北史》补之也。 [66]《魏书》,页981。 [67]同上注,页1067,又页1090。 [68]同上注,页1227。 [69]同上注,页1911。 [70]同上注,页2760。 [71]同上注,页2771。 [72]《水经注》,卷四,页24;又卷五,页18;又卷八,页25;又卷二十六,页19;又卷十六,页6。 [73]参前举吴承仕、重泽俊郎、潘重规三家之文。 [74]《北齐书》,页584。 [75]按《北齐书》于廿四史中残缺最甚,《四库全书总目》云:“其书自北宋以后渐就散佚,故晁公武《读书志》已称残阙不完。今所行本,盖后人取《北史》以补亡,非旧帙矣。”(武英殿刊本,卷四十五,页49)据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三十一所考,今书仅十八篇为李百药原本,惟《儒林传》则在钱氏所称原本十八篇之列。《北史‧儒林传‧序》述北齐经学,悉与之同,盖其书叙北齐时事原多据百药之书也。 [76]纪昀总纂《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十五,页50。 [77]《北齐书》,页582-583。 [78]同上注,页583。 [79]《魏书》,页1851。 [80]同上注,页1029。 [81]同上注,页1850,又页1852。 [82]同上注,页1938。 [83]《北齐书》,页584,又页594,页596。 [84]同上注,页586。按《公羊》隐公元年《传》:“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何休《注》有“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之语(《公羊注疏》,江西南昌府学刊本,卷一,页12),即刁柔所本。 [85]《周书》,页812。 [86]《北史》,页2734,又页2760,页2764。 [87]《隋书》,页1554。 (责任编辑:admin) |